《細節決定成敗》讀後感
突然間想起了“細節決定成敗,態度決定一切”這句至理名言!於是又重新拜讀了《細節決定成敗》,每次我都會觸動很深,都能感受到細節的精髓和魅力。
說起細節,每個人都會說出很多,都會給出不同的答案,有的人說細節是堅持,有的人說細節是習慣,有的人說細節是經驗,而我認為細節是智慧。認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對,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在這一個細節制勝的時代,任何一件事件都不是靠堅持、習慣、經驗就能做出來的,而是把這些融入了一體,凝聚成了一個大智慧。“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靜下心來想一想,哪一次成功不是細節背後所蘊含的那種追求卓越的品位、那種鍥而不捨的執著、那種拒絕浮躁的平和所鋪墊的?人生在世,我們都渴望獲得成功,希望活得精彩。但我們每天面對那些繁瑣蕪雜的小事時,會有多少人意識到這些可能關係到個人的成敗,關乎事業的興衰呢?因為我們在生活中很少遇到大事,於是,我們對平淡無奇的具體事務,漸漸失去了謹慎和細緻,在不知不覺中流於隨意和粗糙;對待平凡瑣碎的工作,常常漫不經心,敷衍了事;遇到失敗和挫折,總是自怨自艾,或者怨天尤人,而這恰恰中了細節的計謀。只要我們把小事能夠堅持下來,總結出經驗,養成良好的習慣,才能在遇到大事時展現出捨我其誰的大將風範,才能充分發揮智慧,將細節的奧妙運用的活靈活現,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
作為一名基層民警深刻地體會到派出所工作是個全方位、系統性工程,是一磚一瓦累積起來,容不得半點虛假、浮誇,它需要以一種“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去指導自己的言行!很多事,你能做,別人也能做,只是做出來的效果有差異,這就是細節上的功夫,決定着完成的質量。這就要求我們更要把小事做細,一件沒有預料的事件可能引起事故,一個長被忽視的問題可能導致一次危機,每一個大問題里都有一系列的小問題露面。
中國道家創始人老子有句名言:“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意思是作大事必須從小事開始,天下的難事必定從容易的作起。海爾總裁張瑞敏說過,把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偉大來自於平凡,往往一個企業每天需要做的事,就是每天重複着所謂平凡的小事。一個企業有了再宏偉、英明的戰略,沒有嚴格、認真的細節執行,再英明的決策,也是難以成為現實。“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禮不辭小讓,細節決定成敗。我對《細節決定成敗》一書進行了反覆而詳細的閱讀,讀罷掩卷,心中覺得感觸良多,現將感想列出一二,與大家共同探討。
作為公安部門我們肩負着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使命,每天都要與群眾、被監管對象接觸,執法中的一句話、一個舉動,都關係著整個整個公安隊伍的形象,要有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執法過程中始終保持一顆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態,注重執法的每一個細節,提高行政執法的有效性,從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一、 在執法過程中首先要注重語言細節
語言是人與人之間心靈溝通的橋樑,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曖,惡語傷人六月寒”,一句得體的語言,可以化干戈為玉帛,化陰霾為彩虹,而一句不當的話語則會使人們的心靈蒙上一層陰影,容易產生矛盾,事態亦因此擴大,甚至釀成不應有的後果,我們要始終牢記我們是人民群眾的服務者。過去一些執法人員在工作中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我說怎麼樣”,“我管你怎麼樣”等,工作方法簡單,態度蠻橫,語言生硬,給公安隊伍造成了不良影響。作為政府形象的“窗口”,一言一行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體現的是法律的尊嚴,維護的是人民的利益。語言是執法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與監管對象交流最直接的橋樑,它所傳遞的信息不僅僅是執法的內容,還包括對執法對象人格的尊重。而規範、文明的語言,則尤如春風細雨,不但能讓監管對象感受到人格的尊嚴和人性的溫暖,在無形之中拉近與監管對象之間的距離,而且有利於增強我們在執法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使他們更加積極主動地配合執法工作,從而產生意想不到的執法效果。
二、在檢查過程中要注重行為細節
執法形象體現在執法的各個細節,反映公安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和形象。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的行為舉止要符合一個執法者的身份,首先要做到舉止文明,不清高傲慢,在訊問當事人時要不失親和力。在需要查封扣押物品時要顯現執法者嚴謹的執法態度和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的決心,同時彰顯執法者威嚴形象;其次當事人詢問有關問題時回答要耐心細緻,當事人在陳述時不能隨意打斷當事人講話,不要說“我說了算”、“少辯解”、“去找制定法律的”等等。上述問題看似細枝末節,算不上什麼原則問題,但如果稍為不注意就會損害執法人員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損害執法的嚴肅性,損害法律的尊嚴,讓當事人對執法人員辦案的能力和作風產生懷疑,留給行政相對人極壞的印象。
三、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重程序細節
細節決定成敗,辦案亦是如此。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何注重程序細節? 一要嚴把證據關。牢固樹立證據意識,客觀全面地收集、審查證據。要對證據進行“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主要糾正“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等錯誤的觀念和做法。把不符合定案證據的材料排除在外,使每一份證據都經得起推敲的定案證據。二要嚴把法律關。努力提高辦案水平,正確適用法律,確保把每件案子都做成鐵案。首先,看執法是否有法律依據,執法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錯位、越位和缺位現象。其次,看適用法律是否正確。此處的法律不僅僅指法律法規,而且還指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則,即法律的深刻內涵、實質精神和價值取向。再次詢問筆錄或調查筆錄結束時當事人簽字、按指印都必須到位,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的送達要及時,送達方式要正確。要杜絕在細小枝節上出問題,導致“一招不慎、滿盤皆輸”的後果。
一位哲人說得好:“小事永遠是大事的根,每一棵生命之樹的衰榮都可以從它的根上找到答案。”執法辦案亦是如此,重視了細節,也就是重視了成敗。所以,我們必須改變執法工作心浮氣躁、粗枝大葉、淺嘗輒止的毛病。執法中的細節,並非一日學成,常言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我們在執法實踐中不斷總結一點一滴積累,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向身邊同志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就我們的戶籍服務窗口而言,如果窗口人員沒有做好每一個細節,中心工作的正常運行就不能得到保證。窗口單位直接面對群眾,直接服務於群眾,是群眾與政府部門聯繫的橋樑和紐帶。窗口雖小,卻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內容涵蓋了群眾的生產、生活,與民生關係最密切,與黨群、幹群關係最有關聯,小覷不得,不能有絲毫的麻痹大意。窗口單位要做到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就必須以群眾需要為第一信號,以解決群眾困難為第一職責,真情對待群眾、真心服務群眾,堅持“群眾滿意”這個最簡單、最能普及、最易見效的價值導向。因此,作為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服務要從細節入手,每天按時做好衛生和環境整理工作,按規範放置好辦公物品,按標準着好制服,做到環境美、形象美。要掌握自己許可範圍內的業務流程,認真落實中心文化、中心的服務公約和首問責任制,從點滴做起,真正做到接待群眾微笑相迎,“三聲相待”: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面對群眾要認真傾聽,真正把老百姓當作自己的親人,從心底尊重前來辦事的人員,讓微笑服務,如春風化雨,滋潤每個辦事者的心田。
對《細節決定成敗》這本書的學習,我已經懂得了一種思想,關鍵是要把這種細微入致思想貫穿於我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每一個行動中,通過長期以往堅持不懈的行動來養成細緻細心的良好習慣。正所謂“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躍,功在不舍”。我相信,這一習慣的養成一定會使我們的工作和生活進入和諧有序狀態,正所謂:習慣成自然。也一定會讓我們收穫一個成功,豐滿而又無怨無悔的人生。
2013年5月29文
《細節決定成敗》讀後感範文 標籤:春晚觀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