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打了一場“官司”:
媽媽坐在“審判長”的位置,我在“原告”的位置,爸爸在“被告”的位置。
“原告,你說,你為什麼要告被告?”“審判長”嚴肅的說。我不敢疏忽,立即答道:“他在我睡覺時在我胳膊上花了兩隻大老虎!”說著邊把袖子捋起來讓“審判長”看,“審判長”看了看,把頭扭向“被告”問:“是真的嗎?”“被告”嬉皮笑臉的說:“那又咋的了,反正……”“啪”,“審判長”沒等“被告”說完,重重地拍下了“法槌”。這下把“被告”可嚇壞了,結結巴巴的說:“反正沒啥事……”又“啪”的一聲,這時,“被告”不敢說話了。“審判長”摸着下巴,小聲思考着:“是哦,也沒啥事。”又轉過頭來對我說:“好像也沒啥事哦。”我害怕“被告”會“無罪釋放”,想要反駁。沒想到這時“被告”開始得到“審判長”信任,理直氣壯的說:“是啊,也沒啥事,還有點吉祥呢!正所謂‘兩隻老虎,兩隻老虎,跑得快,跑得快’”我生氣極了,你說他在我胳膊上畫老虎也就算吧,竟然還把“兩隻老虎”的歌都扯進來了!我大聲的吆喝:“他在我胳膊上畫時,還有點痛呢!”“審判長”轉念一想:“也對哦。”經過一番思考,大聲地說:“好了好了,不管怎麼說,被告你還是“犯罪”了,這樣吧,被告,我罰你掃地一個月,好了,事就這樣完了。”“審判長”剛說完,“被告”大叫道:“我反對!”“反對無效!”
“哈哈哈!”一陣陣笑聲在家裡回蕩……
河南周口項城市清華育英學校六年級:段懿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