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為人民服務有感
記得小學時讀毛澤東《為人民服務》這篇文章覺得有些可笑與不屑,文章既沒有華麗的辭藻,也沒有感人肺腑的故事,只是一篇平凡無深意的悼念詞。參加工作前,為人民服務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政治口號而已。現在重讀《為人民服務》突覺感觸頗深。
為人民服務,這句話我們從小聽到大,我一直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國家工作人員都應該有的精神和覺悟。而當我慢慢長大,接觸到的很多人卻讓我感到困惑,他們飛揚跋扈,對老百姓愛理不理,十足一個官老爺。於是我在想,什麼是人民的公僕?人民的公僕是幹什麼的?公僕不是為老百姓辦事的嗎?為何現實中卻本末倒置,反而老百姓辦事還要去求自己的公僕呢?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是我們黨一切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正是有了黨的正確領導,中國才會日益繁榮昌盛,我們才會有今天的幸福生活,這一點毋庸置疑。但要怎樣貫徹落實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三月份從昆明培訓回來的路上,我坐在車裡看着窗外,慢慢地欣賞着大自然無限的風光美景。雖然才三月份,但氣溫卻已經很高了,太陽照在身上都感覺到刺痛。窗外一片酷熱的景象中,我彷彿看到了一個個戴着草帽的農民在農田、山地里進行勞作,臉朝黃土背朝天……我慶幸更感謝我的父母辛勤地把我培養成人,並找到一份如願的工作,至少我不用在烈日下為了生活而辛苦勞作的工作。慶幸之餘又感到一絲絲的清涼。我出生在農村家庭,深知生活不易,體會過到機關單位辦事的繁瑣與艱難,見過父母到機關單位辦事時工作人員的敷衍、不情願和父母卑微的姿態。我在想,還有多少人像我的父母一樣,沒多少文化,到機關單位辦事都要小心翼翼,很多時候還被推來推去,明明很快就能辦好的事,因為沒有所謂的"關係"要多跑上幾次。於是我在想,我以後要一心一意為老百姓辦事,做一個名副其實的為人民辦事的公僕,不讓像我父母一樣的農民們感到事難辦,人難求,改變他們要有"關係"才能辦好事的看法。
為人民服務不是一句空口號,而是要落實到實處,切實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不敢以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姿態自居,但是我相信,人民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人民心中就有多重。
我們基層法院,接觸到較多的是文化素質較低的老百姓,如何能讓每一位到法院辦事的老百姓都感到公平對待、公正裁判是我們在工作中應當思考的。法律是權益保護的最後一道屏障。雖然現在的人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但是在廣大的農村,傳統的無訟、恥訟的心理一直存在,只有當他們權益受到侵害時,不得已才會訴諸法律。我們在工作中,應樹立為人民服務理念,並貫穿於整個工作過程,認真做事,依法裁決,公平對待每一位當事人,讓他們感到平衡,感到法律為其討回了公道,他們才會相信法律,信服法律,真正樹起法律的權威。但是在工作實踐中,讓他們感到平衡、感受到得到公正對待不是簡單的講解法律或是傳統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復仇形態。法律是一種利益調整的平衡機制,如何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讓他們感到已得到均衡待遇的心態,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以下是我關於解決民事爭議的一些膚淺的看法。
首先,做一個傾聽者。老百姓既然來到法院,那麼他一定有很多他認為的委屈,他要訴說他的不滿和委屈。這時我們就要做一個忠實的聽眾,認真仔細聽取他的訴說,讓他說出心中所想,訴出他心中的苦悶,些許能讓他感到平衡。
其次,做一個公正的法官。法律歸根到底就是要體現公平公正。法官是法律的運用者,我們在處理具體的案件時更要注重對法律的把握,正確運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決,這樣才能讓當事人覺得法律為其伸張了正義。
最後,要把握細節。從立案開始所有的細節都不容忽視,比如當事人到法院索取訴訟材料時,我們應當以和善的態度對待他們,為他們講清其享有的權利義務,在庭審中給雙方當事人相同對等的權利。讓他們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威信,受到平等的對待和重視。
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發展就會產生新思路,改革就會出現新突破,各項工作也就會有新的舉措、進展。今天再次重溫和學習了毛澤東的這篇經典著作,目的就是要使自己進一步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曾強服務大局的意識,全力以赴地做好本職工作,做一個人民的好公僕。
景谷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黃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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