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長度是有限的,但我們可以使生命具有無限的意義。那麼怎樣才能讓生命變得有意義呢?人無“信”則不立。樹立正確的、崇高的信仰,讓信仰之光照亮前進的道路。
有信仰的人不僅能帶來個人的成功,也能贏得他人的尊重,甚至可以造福於人類,推動社會發展進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捨生取義;譚嗣同的“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英勇決絕;周總理“為中華崛起而讀書”的不懈努力。這些事例無一不在告訴我們人無“信”則不立。
相反,沒有信仰的人,必然為歷史長河所淘汰,落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乾淨”的下場,甚至為人們唾棄,阻礙事物的發展。像汶川地震中不顧學生生命安全,最先跑到操場的教師。每當被人們提及,無一不在譴責其沒有追求與信仰的行為。
信仰可以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的。廣義上,可以從道德與法律的角度考慮這一問題。做一個守法、有道德的公民。狹義上,對於每一個要完成的目標,堅信通過自己持之以恆的努力,勝利必然向自己招手。
想讓自己堂堂正正地立足與天地之間嗎?那麼請為自己樹立一個有價值的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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