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化綱鐵集團因企業改制,引發近3000多名職工集聚厂部上訪,造成集糰子公司通化鋼廠停產11小時,河北建龍派住通鋼的總經理陳國君被毆至死亡。這是在“國退民進”國企改革大潮中發生的驚人一幕。事件發生后,吉林省政府緊急通令,建龍永不參與通鋼重組,事態方趨於穩定。通鋼群體事件的發生,將使國企改制面臨一次挑戰。
透過通鋼群體事件,應該引起哪些方面的思考呢?筆者認為:
首先,負責國企改制的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應堅持“國有資產保值”觀念。幾年來,從國有企業改制所發生的一些問題來看,(其中也包括通鋼群體事件)當中有相當一部分問題是國有資產流失。我們以通鋼2005年9月30日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通化鋼鐵資產報告書】顯示的數字為例:通化總資產為38億元,負債為10億元左右。而其中設備僅價值900萬元。無形資產與土地使用權價值均為零。通鋼經營數十年積累的企業文化、營銷渠道、技術成果等無形資產,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卻在資產評估中化做為零。據通鋼有關人員講,幾座高爐加起來也不止900萬,有幾座高爐在資產評估時評估為零,而實際上這幾座高爐經過幾次大修,已有七八成新,而資產評估單位還是做價為零。類似通鋼這種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何止少數。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是改制企業員工對企業改制存有抵觸情緒的一個重要因素。各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企業改制工作中,必須做好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所謂保值,就是要當好守財奴。所謂增值,就是嚴格履行改制時雙方約定的條款,當好國有資產的掌門人。
其次,國有企業改制,必須協調好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有人做過這樣的形象比寓:土地是農民的糧袋子,企業是工人的飯碗子。有的工人一輩子或是幾代人工作、生活在一個企業里,從心態上就有一種依賴感。加之我們在計劃經濟年代,企業按比例提取福利基金,企業員工享有很多福利待遇。國企改制后,企業由姓公變成姓私,職工從心理上就有一種被拋棄的心理。如果有的資方老闆為了利潤,把員工的福利待遇一併取消,甚至不惜壓低職工工資,職工的承受能力到達一定極限,必然引發勞資矛盾。這次通鋼群體事件就有力的證明了這一點。建龍進入通鋼后,員工工資由每月三、四千元降到一千多元,有時還不到幾百元。陳國君等企業高管為了增加企業利潤,竟停燒供暖鍋爐,以至職工在冰冷的樓房裡忍受嚴寒。所以,建龍就把通鋼人逼到對立面上去了,因此,建龍撤股時,通鋼職工像送瘟神一樣鞭炮齊鳴。等建龍重返通鋼時,無可避免的出現了7月24日那幕殘劇。從這幕殘劇中,我們各級領導必須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國企改制,不能以犧牲職工利益為代價。不能以賣了之,以改完之。要站在黨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的宗旨上,權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從而化解員工對企業改制的逆反心理。
第三,要強化人大立法,加強對控股方的約束和監督。在通鋼群體事件中,控股方建龍集團派住通鋼的總經理陳國君的無所顧及的霸主作風,是引發這次事件的導火索。陳國君在通鋼的所作所為,再現了舊中國封建把頭的習氣。他把通鋼視為自己的領地,想怎樣就怎樣,愛幹啥就幹啥。他的話就是聖旨,大有君臨天下的氣派。他可以斥責、辱罵通鋼股份的副總經理。可以隨意開除企業員工,可以大言不慚的揚言“再過三、五年後,我讓通鋼姓陳”。陳國君的所作所為,不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來講,都是不恰當的。我們從陳國君這一悲劇角色身上應該吸取的教訓,就要加強立法工作。要用法律來約束某些高層的言行。企業的規章制度不能違背憲法,企業法人或者高管治理企業必須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不能讓這些人無所顧及,胡作非為。
第四,改制企業的員工要有知情權和話語權。縱觀通鋼改制的全過程,不僅是全廠員工,就連通鋼的決策層也不清楚企業改制的內幕。政府主管部門沒有召開過職工大會,或者是職工代表大會。也沒有徵求過企業員工的意見。完全是政府主管部門暗箱操作,搞拉郎配。當企業員工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沒有政府任何一個部門、一名官員出來為工人撐腰說話。以至企業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不能返饋到決策層,群眾的疾苦得不到關心和決解。所以,我們從通鋼群體事件中吸取的教訓,就是在國有企業改制時,必須向企業員工講清改制的來龍去脈,使他們有知情權。要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使他們有發言權和話語權。這樣,才能使企業改製做到公開、公正、透明、公平。
第五,強化對國企改制工作的法律監督。在國企改制工作中,為甚麼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究其原因,就是我們在國企改制方面監督不夠得力。以至有些企業領導者為了個人私利,夥同資方搞暗箱操作,竊取國有資產。甚至一些所謂的資產評估部門、會計審計部們和資方串通一氣,狼狽為奸,搞假評估、假審計。長此下去,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是必然的。因此,必須加大對國企改制上的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