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強化能力,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機關單位的學習型機關建設,特制定以下創建標準。
一、組織建設
1、有學習型機關建設領導組,一把手任領導組組長,為創建學習型機關的第一責任人,且領導組內分工明確,任務具體。
2、領導幹部組成理論學習中心組,有專門的理論輔導員,負責組織和輔導學習。
3、一般人員在工作部門和地點基礎上成立學習互助小組,設組長,負責小組學習的召集和輔導。
4、要建立學習會制度,即集體學習。學習會要固定時間,有專人主持、輔導。
二、制度建設
1、要制定學習制度,規定學習時間、學習次數、筆記字數、心得體會篇數等。集中學習每年不少於50次時間不少於100小時,中心組學習不少於15次時間不少於30小時,每人筆記字數不少於2萬字,心得體會不少於5篇。
2、要制定學習考核制度,包括學習簽到制度、請假制度、考試製度等,並將考核情況裝入被考核者檔案。
3、要完善中心組學習和學習會學習記錄,表明學習地點、日期、學習內容等。
4、要建立黨員幹部述學制度和領導班子成員學習檔案,分季度向縣委宣傳部書面彙報學習情況。
三、內容選擇
1、要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路線、方針、政策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按照縣委宣傳部理論學習內容安排,全年列為十個專題,分別學習交流。
2、要按照縣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側重地選擇學習內容。
3、要根據各單位工作實際,重點選擇各項學習內容,如:法律法規、科技知識、文學歷史等。
四、設施建設
1、要有專門的學習場所,並配備桌、椅、黑板、投影儀、電視機、音響、影碟機等學習用具。
2、要有自己的圖書室和閱覽室,並配備管理人員。圖書不得少於1000冊,報刊雜誌不得少於10種。
五、注重實效
1、要通過學習,提高隊伍素質,增強隊伍的辦事效率和辦事能力,加強執政能力。
2、要通過學習,解決黨員幹部的思想問題,樹立執政為民的觀念,維護社會穩定和和諧。
3、要通過學習,推動縣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進程,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推動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