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中國都被這種觀念束縛着,“捨己為人,奮不顧身…”這真的是正確的嗎?
“某市某某為救失足落水者而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我們一定對這樣的新聞習以為常,這是“捨己救人”的過錯嗎?人們長期錯誤認識此類觀念,並被其牢牢束縛,當看到別人“身陷重圍”總是“奮不顧身”的前去營救。殊不知,這位大的舉動,卻為自己種下了惡果。這是一種不自量力的表現,很有可能,不但沒救出別人,反而把自己搭了進去。有一句話說,“最幸福的,便是黃泉路上有人陪。”也許,即使你沒有成功,但對遇難者也是一種安慰。可是這種安慰是否代價太大呢?所以救人也要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實力,以免真的把自己“捨出去了!”
有這樣一件事情,“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失足落水,三名大學生因而獻出寶貴生命。”首先,我想問一句,“值嗎?”三位正直風華正茂,意氣風發青年的後半生去換一位年近八旬老人的生命,值嗎?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這三位那麼不理智的話,那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就沒有必要實施。還是那句話“捨己為人要量力而行!”從這件事來看,此類觀念並不是非常正確的。
是的,作為中國公民,我們要有社會公德心,有幫助弱小。只是危險時刻,要冷靜,不要盲目的,不自量力的“拔刀相助”,只怕到最後被“兩肋插刀”“一命嗚呼,駕鶴西去”了!
中國傳統固然是好的,只是有些人理解性錯誤。“捨己為人”就真的為了別人——一個與自己素不相識的人,而獻出寶貴生命嗎?即使你獻出生命,此人便一定能得救嗎?傳統教育我們這樣,只是讓我們不要冷眼旁觀,盡自己的全力救人。當你沒有能力親自救人時,可尋求公安局,消防隊的幫助。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自私的表現,可是難道他的莽撞,不自量力就是對生命的負責嗎?
我認為“捨己救人“是正確的,但要在正確認識它的基礎上。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正確看待和認識“捨己救人”
初二: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