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社會服務承諾制度***組織部為認真履行職能,切實轉變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樹立組織部門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諾:一、承諾內容(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和指導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管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體審批手續;負責市委委託管理的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導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風建設。(三)負責市委企業工委承擔的各項工作職責。(四)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五)從宏觀上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六)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和上級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七)指導、規劃、協調、檢查幹部教育工作;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科級後備幹部以及組織人事幹部的培訓。(八)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加強對知識分子工作的宏觀指導;抓好專家和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九)負責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組織部管理的領導幹部進行監督,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調查審核工作。(十)制訂或參與制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幹部局。(十一)對市級機關黨的工作履行指導、服務、監督的職能。(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它任務。二、服務態度1、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掛胸卡上崗,舉止得體、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每一位服務對象。2、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不脫崗、空崗,辦事一視同仁、無親疏遠近之別。3、實行首問負責。凡首先接到基層、企業和群眾的來電、來信、來訪的同志,首問負責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辦的事迅速辦理,不刁難、不推倭,更不得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凡涉及其他部門或科室的,立即協調解決,如果一次協調未到位的,負責做好有關工作,約定回復;如果需要交接辦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確責任;凡不能辦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使來者滿意而歸。三、違諾責任凡有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以及服務態度不好的,情節輕微的,一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通報批評,三次給予待崗;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離崗、待崗處理,同時追究部門主要領導的連帶責任;對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我*實行監督。舉報電話: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