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絕接受患者及親友饋贈的“紅包”、物品。對患者饋贈的錢物當時難以拒絕的,於24小時內上交本單位指定部門。
2、拒絕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一次性衛材、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當利益。發現企業或推銷人員有上述行為的立即通報有關部門。
3、介紹病人到其它單位檢查、治療、購買藥品,或介紹他人購買醫療設備、醫療器械等,拒絕收取回扣或提成。
4、開藥、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它醫學檢查等,拒絕收取開單提成。
5、根據患者病情,規範開藥、合理檢查,不開大處方,不做不必要的檢查。
6、禮貌接診,文明待人,熱情服務,態度和藹,不推諉、訓斥、刁難病人。
7、執行醫務公開、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8、執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單制”,不分解收費,不超標準收費,不自立項目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