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塵世之中生活了十五年,多多少少也讓我對生命有了一點了解。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生命”,這個如此神聖又如此親切的字眼。
真正的生命是由情感來連接的。因為有情感,所以人才有喜怒哀樂,才有悲歡離合,才有歡笑與淚水。這是身為生命最起碼的認識,試問:一個六親不認,無血無淚的人能被稱為生命嗎?難道不怕玷污生命的聖潔嗎?擁有感情,才擁有被稱為生命的資格,人與人的社會才能完整。
生活是濃濃的黑暗,隱藏着可能突如其來的威脅與險境,生命就是在黑暗中摸索着前進的,一個失足,就可能是萬丈深淵;一時大意,就可能遺恨千古。在完全看不清的深黑之中,千萬不能熄滅心中的明燈,不能喪失希望,即使看不見光明,也要守護住心中的光明,讓它照亮你前行的路,這就是希望。無論黑暗多麼濃,也不能放棄心中的光明。生命也就因擁有了希望,才握住了長劍般的閃電,來劈開黑暗。
真正值得敬畏的生命是自由的生命。只有敢於在長空中搏擊的鷹,只有熱衷在草原上奔跑的豹子,只有不斷為自由而搏擊的生物,才是值得我們敬畏的強者。籠中的金絲雀,動物園裡溫馴的小獅,雖然同屬於生命,卻失去了生命最寶貴的財富;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微不足道,那樣的生命是不值得我們去讚頌的,剝奪一個生命的自由,比剝奪他的生命更為殘酷。生命只有在不斷追逐自由的過程中,才能得到升華。
洋洋洒洒地寫了一大篇,生命究竟是什麼,我仍對此模模糊糊。生命有何意義,生命的幸福又在何處,我不知道,也許生命就是在思索中不斷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