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不想提起這個沉重的話題,但,我們卻在不經意間想起,然後,不可避免的忘記,就像角的兩條射線,在轉,也要相遇,也要分離.
我吃的不是”最後的晚餐”,因而,就不必特別顧及生命的含義.其實,生命這個東西是讓人永遠搞不懂得.它是水,抓不住;它是空氣,看不清.
匆匆而過的記憶,不能使我們懂得生活,既而,生命就裡我們更遙遠.
幾百年來,進步的人們始終想讓自己長生不老,甚至130歲了,還要使自己鶴髮童顏.他們的心思是好的,可以理解.因為人的一生都是在追求與貪婪中度過的.有點非分之想,算不了什莫.你看,那小草不還不想找一個好環境來生存嗎?可他們真能辦到嗎?他們的做法對嗎?
我無從談起.當今社會,那含有這莫多”對”與”錯”.就拿說假話來談吧.上自90歲的老人,下至呀呀學語的孩子,那一個不再說假話?當某一個不知趣的人揭穿時,換來的,可能僅僅是一個笑臉,甚至害羞的笑臉也沒有,氣的一走了知.他們可能沒想過,一刻小小的含羞草都會害羞,你們呢?
在社會中,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在扮演一個角色.我不清楚都是什麼,清楚的是一個的人竟拿這孩子手機裝樣子.
懷毛病是可以改掉的,我不能在小學老師說完后再說第二遍.八十年代,大街小巷傳唱<<學習雷鋒好榜樣>>,讓我們再學習一下吧,不要荒廢了人生的寶貴時間,當一個四有新人,當一個好人,當一個人.
由於這兩天腦子不好使,一句名言被我無情的拋去了一大半,只記的第一句:”人最寶貴的,是生命.”
是呀.生命是最寶貴的,設想,沒有生命,我們含有什莫?沒有我們.
一隻螞蟻,是一個生命;一個細菌,是一個生命,一棵樹呢?它也是一個生命,只不過,當人們再把它攔腰折斷時,他不會哭,不會鬧,不會流血,不會呻吟,不會抱怨,不會有什莫留言.
但,他知道生命的重要性.請翻開中學地理書的第一頁,看那邊綠的鮮亮,綠的神往,綠的令人陶醉的地方吧.他們種的每一棵樹,為了爭取一小塊陽光的照射,歷盡千辛.
我佩服他們.
可再看看這個地球的統治者-人類.為了一件小事,鬧起彆扭,竟輕生自殺,觸目驚心.
我的眼忽然一亮……
社會是不會同情這種人的,但會給他們一個通向愚昧與無知的地方,使他們變成時代的犧牲品,愚蠢的代言人.
我敬佩,敬佩對那些對生命珍愛的人雷鋒……多少感人的故事,他們的光輝將用照大地.
生命對於人來說只有一次,要珍惜……
我還是沒有目的的走者.只是步子加快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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