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若要問我誰是最殘忍的人,我會想到儈子手,殺人犯,甚至是整日扛着作業的老班。
如今,你若問我誰是最殘忍的人,我會毫不猶豫地說:記者。
記得在一篇文章中所看到,某媒體懷揣着各式禮品來到孤兒院,慰問孤兒們。
記者拉住一位梳羊角辮的女孩,問:“小朋友,你多大了?”
女孩回答:“7歲”
她又問:“你的爸爸媽媽呢?”
女孩說:“爸爸生病了”。很顯然女孩並不想提及自己的媽媽。
而記者卻緊追不捨地問:“那媽媽呢?”
女孩沒有回答。
記者不放棄,又問了一遍。
女孩的臉上有些傷心,說:“媽媽走了。”
記者卻依然不滿足,問:“那你想媽媽嗎?”
按耐多時的眼淚終於落下,女孩開始號啕大哭。
是的,記者滿足了,不知是否在心裡說,要的就是這樣的效果。
殘忍… …
這遠比親人遠去更加殘忍。捧着所謂愛心,打着慰問旗號,硬生生地扯開孩子的傷口。看着孩子的傷口血流涌柱,觀眾同情泛濫,收視率上升,記者笑了,導播笑了,電視台笑了……
而女孩哭了,並不能引起他們的絲毫同情。
這時,我想問:你能不能不問?
是的,能不能不問呢?
能不能不要打着關心的旗號?
能不能再揭一次傷疤?
有時候,你的關心的多餘的;有時候,沉默是最好的鼓勵。
為了我們不成為最殘忍的人。
在關心別人時,試着問問自己:能不能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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