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十分愛馬,有“人不出名馬出名”之說。人們見到駿馬, 往往拍着馬屁股以示褒揚,后引申為諂媚奉承。時至今日,花樣不斷翻新,由獻好話而獻好物,由獻白花花的“ 銀子 ”而獻女人,悉皆有之,其功能也見其大。
初論“拍馬”,總認為“拍馬”者卑躬屈節,賠錢失物,被“拍”者一定是趾高氣揚,春風得意。 可看一看“拍馬”者“五子登科”的喜悅,受賄者淪為階下囚的慘局,方知並不盡然。原因是多方面的,“拍馬”者並非見“ 馬 ”就拍,其實“拍馬”只是手段,而“騎馬”才是目的。彭真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拍馬屁股,是為了騎馬。既然“拍馬”者是為了“騎馬”,那麼被拍者做“馬”被人騎,其滋味當然可想而知了。受“君”之祿,擔“君”之憂。平日里說的是“寬心”的話,做的是“如意”的事,如此“密切”關係,到一定時候,“拍馬“者提出要考慮他的位子、房子、兒子、車子、票子時,你能拉下臉皮不管嗎? 倘若管,則要拿黨性、原則、良心去做交易,直到以身試法,其下場可悲不言自明。如不管,則無顏再見供祿之“君”。這時遠不像聽奉承話時那麼從從容容。管不管、幫不幫都身不由己了。供祿之“君”只管騎在你的背上,他往哪兒指,你就得往哪兒走,到了懸崖也不能勒韁,你只好往下跳了。受制於人,結局悲慘,這類事不勝枚舉。
“拍馬”與 “騎馬”本是互為依存、互為條件的兩個方面,但並非完全等同,“拍馬”顯而易見,“騎馬”卻較為隱蔽。有些雖已屬被騎之列,卻自己未必清楚,此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為“騎馬”而“拍馬”者雖是一本萬利,卻不是人間正道。因受拍而被騎者雖然撈得一點實惠,但未必能萬事僥倖。如今匡正社會風氣,此舉應在蕩滌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