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法律職業是什麼的經驗交流
中國律師業經過近三十年的快速發展,的確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隨着事業步伐的加快,我們越發感覺迷茫,感覺缺失越多。我是誰?我從何處來,又向何處去?當你不問我的時候我知道,當你問我的時候我卻不知道。這就是我們現在進行自我反省的時候遇到的尷尬境地。作為具有特質理性群體的法律職業人員,我們應該停下來,去探究我們是否失去了什麼,是否失去了靈魂?我們要尋求支撐律師事業的基石,尋求律師的精神境界,那就是法律文化,那就是律師文化,那就是律師的職業信仰。隨着律師文化的深入探討,越來越多的有志之士清醒地認識到,律師文化建設將會是中國律師業再發展的根本,甚至是唯一的出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戰略委員會從中國律師的現狀出發,提出當前特別需要加強的三項工作:
一是中國律師文化建設,
二是中國律師參政議政問題,
三是中西部律師的平衡問題。律師文化建設作為一號工程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中國,有三個詞是不分的:臨時工、工作、職業,在英語中確有明顯的區分。臨時工叫“sometimejob”,工作叫“work”,職業叫“colling”,“colling”的意思是上帝召喚你用生命去完成的任務。從中國的概念中,我們很難深刻理解“職業”這個詞。最新一版的新華字典對“職業”是這樣界定的: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意思是說,職業是謀取經濟來源的手段,這與西方以生命為代價而去實現的事業追求大相徑庭。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近百位專家學者歷經三年精心撰寫的《法律詞典》中,“職業”一詞:無;“法律職業”一詞:無!姑且說“職業”一詞不是法律術語,難道“法律職業”一詞就不屬於法學範疇嗎?
在座的各位為什麼要選擇律師職業呢,難道僅僅是為了養家糊口嗎?如果想掙大錢,無須干律師,因為我們的行業劃分,律師並不是掙大錢的,就像醫院、學校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一樣,律師也並不能僅僅以掙錢為目的。還是以醫療、教育為例,我們的醫療制度改革令全國的老百姓都不滿意,教育制度改革也陷入了艱難的境地,難道我們的律師也要進行商業化運作,也要像醫改、教改那樣,陷入兩難的境地?如果僅僅追求經濟價值,我們律師的收入可以增加,但是律師的形象、社會地位能夠提高嗎?
法律職業是什麼?我想,這裡面至少包括六個組成要素。
第一,法律職業語言。既然你選擇了這個行業,就要用這個行業的語言去表達思想,解釋社會的問題。
第二,法律專業知識。律師是用法律專業知識實現社會價值的。律師要沉下來、穩下來、靜下來,做知識型人才,做知識型律師。
第三,法律職業邏輯思維方式。律師分析社會問題,是用法律思維方式,而不是其他思維方式。
第四,法律職業倫理。省司法廳律管處張良慶科長曾撰文提到這樣一幕:一個出租車司機將乘客送到目的地后,乘客不付錢,結果,附近的其他出租車司機都停下來,一致要求乘客必須付錢。設想,我們的律師受到侵害后,其他律師會停下手中的工作來維護同行的利益嗎?律師行業有沒有形成一個具有法律特色的職業倫理呢?
第五,法律職業信仰。律師要永遠相信法律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律師必須像信仰上帝一樣信仰我們的法律。如果僅把法律當工具,那麼終究會被法律所遊戲和戲弄。
第六,法律職業行為。內在的規範限制了律師外在的行為,律師的行為要更加規範、嚴謹、秩序。夏天,當大家都穿着背心短褲,你看到一個穿着西服,系著領帶,匆匆奔波的人,那就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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