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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美文2000字:我的皮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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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筆美文2000字:我的皮夾克

  因為女兒的出生和幼小,那兩年的初冬都是母親來上海,過了年直到春暖花開才回去的。1992年女兒兩歲多了,我們決定回農場過年看奶奶。那年頭春節回一趟蘇北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其難度絕不亞於今天的農民工回鄉。至少提前一兩個星期就要大包小包,籌辦回家的年貨了,那一年我還得買一件厚實點的滑雪衫禦寒,蘇北的冬天要比江南冷得多。

  火災兩年後,在南京路四川路口新開了時尚的“惠羅公司”,裡面正好有個高檔滑雪衫的展銷。我對高檔一直是近乎本能的拒絕,但對新穎別緻卻情有獨鍾,那年頭滑雪衫在國人的心目中真的就是充滿活力的運動服,只有很少的人會當作棉襖穿的。現在少有人穿棉襖了,反而成了別開生面的時尚,冬天路人最普遍的外套就是羽絨服,長的束腰過膝,只求輕巧保暖,完全不用在意滑雪衫“胡服騎射”原來寬鬆簡潔的運動元素。羽絨服一般人們關心的是的品牌,款式面料與顏色,還有價格的實惠,稍微懂行些的還關心一件羽絨服用了幾兩絨,更關心充的是鵝絨還是鴨絨,或是粉碎的雜絨。前些天和一個做羽絨服的老闆閑聊,他給我看各種各樣的絨,鵝絨100元一兩,雜絨170元一斤!

  “惠羅”當時展示的都是色彩鮮艷款式新穎的滑雪衫,出口轉內銷的產品,看着真順眼,只可惜沒有適合我穿的,沮喪間走過“第一西比利亞”皮夾克的專櫃,正好有一款符合我的尺寸,還附有可脫卸的羊羔皮內膽,試穿一番感覺挺好的,就棄滑雪衫的初衷買了下來,就是有點貴,700多塊錢呢,相當於大半年的工資收入,但挑花了眼也逛得累了,懶得再折騰。

  春節前我們三家九口人結伴回家,三個孩子最大的四歲,最小的可能還不滿兩歲,因為擔心婦孺們暈船,到十六鋪乘一夜的船太受罪,便決定花大價錢,每張船票30元,從吳淞的寶鋼集裝箱碼頭,乘高速客輪兩小時抵達南通港。乘船的時間是大大地縮短了,但高速客輪幾乎是貼着江面“水上飛”,跟着波浪上下起伏,一會兒被高高推上浪峰,一會兒又摔到谷底,象坐飛機遇到氣流那樣,心不停地懸起堵到嗓子眼,又凌空跌落,船底砸在水面上,金屬發出嘭嘭的巨響,猛烈的撞擊似乎要把五臟六腑都震得粉碎。客艙里一片鬼哭狼嚎,幾乎都在嘔吐,我肯定是特別不容易暈船的人之一,但也感覺頭暈目眩、陣陣噁心了,這兩個小時的生死時速,比在“東方紅”客輪上折騰一晚上難熬多了,就算當年乘“長柳輪”由廣州回上海,經台灣海峽一天一夜近20度的搖晃,把老海員楊懷遠也搖暈了,我也沒有那麼難受過!

  船靠南通港踏上陸地感覺好了許多,但同夥們面如菜色,身體還在搖晃,似乎還沉浸在煉獄里沒有回過神來。但孩子還得抱着,沉重的行李也還得提着,我背起前後兩個沉重的包裹,掙斷了一根背包帶,拿一根大別針將斷頭兩端臨時接起,重新背上行李,領着三家人拖家帶口艱難地往前走。走了沒幾步背帶又斷了,被撐開的別針在我新買的皮夾克背部扯了個兩公分長的三角口子,心裡更加煩悶,“屋漏偏逢連夜雨”,不順心的事接二連三一樁接一樁。周圍一向快樂的男人們沉默了,女人們臉色慘淡,孩子們莫名地哭鬧,連濁浪奔涌的長江上,天色都是陰沉的,晦暗得象要作雪。除了裝出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樂觀模樣,還能怎麼樣?

  風蕭蕭兮易水寒,其實我此時最想和無邪的孩子們哭作一團。從南通港去到城裡的長途客車站,六個大人只買到五張明天一早開往大豐的車票,老話“福無雙至,禍不單行”真的一點都不假!本來打算冬日陽光,去到狼山景區玩玩的,眼前整個一幫逃難的老弱病殘,能緩過點精氣神就不錯了,趕緊在車站附近找個旅館住下,攜兒帶女,明兒還要繼續逃難、顛沛流離。

  第二天一早從票販子手裡買了一張票,7塊錢的車票,加了5塊錢的“手續費”。坐上頭班車,抱着孩子、捧着行李,擠在車廂里動彈不得,下午到達大豐,趕上去四岔河的末班車,到小街盡頭的終點站已近傍晚。下得車來一地泥濘,凜冽的西北風吹來“上海農場廣播站今天第三次播音現在開始”,折騰了整整兩天,船夫的小臉瘦了幾圈,獃滯的目光神情恍惚,半天也沒看到小東村來接他回家的手扶拖拉機,算了吧,十塊錢叫輛接送勞教家屬的黑車趕快回家,你媽等你還有媳婦孫子回家吃飯呢!第二天早上小五子也爬不起來了,躲在被窩裡瑟瑟發抖,滿臉通紅,發高燒了。這個年怎麼過喲,到了年初四還在燒呢!

  到家的第二天太陽出來了,下午小東家來看我,我們坐在窗前的沙發前曬太陽聊天,我知道他是二諸葛、百事通,就說起新的皮夾克被掛破的事情,他拿過脫衣服看了看,睜着和閉着也差不多,不屑地說:“哦,這個事情太簡單了,買支百得膠回來,三分鐘搞定!”我是急性子,拽着他就往外走,去門市部買回來百得膠,他剪了一小塊碎布,面上塗了膠,又翻出皮夾克破口的內側,也塗了膠,過了一會兒,摸摸膠不黏手了,就用鑷子把碎布襯到裡面,然後將皮夾克的破處齊縫黏在碎布上,再兩面壓緊,嘿,外面粗看還真的一點也看不出破綻來。他讓我就這樣平放着,明天再穿。小東家有自信,所以一直牙大,眼睛一眯嘴一嘟,肥肥的小手又白又嫩,抬起輕輕一揮:“你就這樣混好了,一直混到舊了扔掉,這個地方也不會出問題的。”

  經過艱苦卓絕的搜尋,總算在鑰匙所指處找到疑似當年的殘骸處

  果然如此,20多年過去,幾經上光上色,直到今天已經穿得處處發白皮面折皺,都找不到當年的補丁在哪了!穿着那麼滄桑的皮夾克,有人問我,這是不是象牛仔褲一樣存心做舊的時尚?呵呵,哪裡呀,說好聽了是環保,說難聽了是吝嗇,其實就是穿慣了,多少有點留戀與之相關的曾經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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