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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社會契約論讀後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盧梭社會契約論讀後感

  李中元

  凝聚社會共識和精神,我們可以努力做得更好

  ——拜讀澤鵬兄弟《社會契約論讀後感》之愚想

  近日,拜讀了澤鵬兄弟寫的《社會契約論讀後感》,連讀三遍,終不敢苟同。同時,覺得此文似曾相識——在網絡江湖,在部分人的作品、言談中,在傳說中的一些境外媒體(筆者山裡人,從未直接接受過境外媒體傳播的信息)和國內少數媒體信息中,常有核心意思或隱或顯地相同、相近的表達。遂將個人愚想整理如下:

  一、如果承認"由於社會階層分化導致各階層的政治訴求重點必然存在不一致(其實也必然包括經濟等各方面權力、利益的訴求重點不一致)",那麼"公共權力源自於公民之間的契約"似乎是個偽命題。

  公共權力源於人民賦予。其實質是:社會各階層通過鬥爭或協調達成一種相對穩定的社會利益分配模式。社會總是不斷發展。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各階層對已有利益分配"平衡模式",有可能被打破后建立新的"平衡模式";也有可能逐步調整、逐漸形成新的"平衡模式".古今中外,自奴隸社會以來的歷史變遷莫不如此。即使在被有的人貶之為(文化、民族)有劣根性的中國,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論斷也早已是古代優秀政治家們的共識。同樣,即使是在若干人眼裡系民主源頭、民主楷模的美國,也是因為在關鍵時刻解放黑奴才借得黑奴們之力避免國家分裂。因此,這樣理解公共權力似乎更客觀:公共權力源於人民賦予,其最主要表現方式是由在社會佔主導地位的階層或階層聯盟為主協調社會各階層、成員對社會總利益的分配。由此,評判公共權力架構好不好關鍵看:第一,看是否能儘可能激發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第二,看社會利益分配是否儘可能公平公正。

  二、關於對中國和美國分別為典型代表的兩種體制孰優孰劣的思考

  筆者基於個人對公共權力架構好壞標準之愚見,堅定地認為中國的體制總體上優於美國(這絕不是為我國存在的問題詭辨。關於我國相關問題的思考整理在後)。理由如下:

  1、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發展成果足以證明我國體制絕對有其長處,絕不會一無是處。

  2、採用美國體制模式的國家,至今除了歐美日這些傳統的資本主義強國外,鮮有成功程度超過中國大陸的例子(與大陸同文同種的台灣,飛速發展的時代為兩蔣時代)。更重要的是我國與歐美日這些傳統資本主義強國的差距正在加速縮小,而不是差距長期"山河依舊"或愈差愈遠(對此,調查統計若干走出國門到過歐美日的人們的認識可以佐證)。

  3、需特別闡述的兩個問題:

  ①美國之所以超級強大。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二戰後其主導了國際貨幣大權(霸權),由此得以汲全球之力供養美國之強大。即:美國印鈔可以直接買我國及其他各國的東西;而我國及其他各國印鈔則只能在各自國內流通,出口貨物必須以美元結算(由此出口企業結算美元后必須存在相關銀行,若要在國內使用則按匯率兌成本國貨幣,若國外投資或採購進口貨物則用外匯或兌換本國貨幣到境外使用)。由此,美國可以超出其實際國力水平大量印製鈔票,讓全球為其"買單".同時通過軍事等各種手段打壓潛在的挑戰者,確保美元在全球始終是"值錢"的,以確保美元霸權。

  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如:與眾多國家簽訂貨幣互換協議(讓簽約雙方在互換貨幣額度內以各自貨幣進行貿易結算,避開使用美元),牽頭成立亞投行(除由美國控制的世界銀行、由歐洲控制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之外,將是影響力最大的且由中國控制的國際金融機構)等等。可以預見未來10年左右,將是國際貨幣秩序大變革的關鍵時期(同時必然帶動國際政治格局、大國格局大變化)。簡而言之一句話:美國全面動員資源圍堵中國崛起(若其直接與中國開戰,能贏,但必然自損較大,會讓俄歐日漁利坐大,這樣於美國也是不利的),中國則全力拉動能拉動的一切國家和地區搞平和發展、搞相互貿易,促進共同發展,以逐步消減美元霸權(習近平連菲律賓都去訪問正是着眼於此)。若美元霸權一旦不再,支撐美國強大軍事實力和高社會福利的資金來源必縮,美國對全球高精尖人才的吸引力必減。這對中國而言,必然是彼消我長的好局勢。

  ②在中國體制中處於長期執政地位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犯過不少錯,甚至犯過"文革中的若干大錯".對此,應實事求是、客觀認識,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絕不應以往而斷今、因往而貶今。就好比不能因美國1960年代才從法律條文上取消種族歧視而否定美國體制的長處,也不能因為林肯時代才解放黑奴而否定華盛頓時代所奠定的美國現行"號稱民主楷模"的國家制度的長處。

  三、關於對我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如何更好地凝聚社會共識和精神的思考

  1、指導思想要突出:唯物主義、辯證法、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三位一體的哲學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

  只有這三個方面的內容才是在任何時期都要堅持的指導思想。其他的內容都只是在某一特定階段側重堅持的指導思想,完全可以以決議或公報或其他形式來呈現。十一屆三中全會所形成的決議證明,內容正確的文獻同樣可以永放光芒。作此妄論,絕不是想否認或貶低毛澤東、鄧小平同志和他們所處時代領導集體的歷史貢獻和歷史地位,而是心底里希望能從制度上杜絕"將指導思想搞成‘族譜’一樣,最終累及國家發展"的可能。

  2、包括黨政、工商、學術等領域精英在內的社會上層建築階層對社會風氣起決定性導向作用,其中,黨政系統在上層建築階層中起主要決定作用,高級幹部群體又在黨政系統中起主要決定作用。

  記得《論語》中一篇非常精鍊、生動論述上層建築階層對整個社會風氣有決定性引領作用的文章(《論語·顏淵》),大意是:季康子向孔子請教如何治理政事。季康子說:如果殺掉無道的人,來親近有道的人,怎麼樣?孔子說:您治理政事,哪裡用得着殺戮呢?您行善,老百姓就會跟着行善。上位者(上層建築)的品德就好比風,下位者(社會大眾)的品德好比草;風往哪邊吹,草必定跟往哪邊倒。

  當下社會現實何嘗不似孔子所言?由於個人、單位、部門、階層逐利的天性沒有很好地通過法律制度規範好,因此腐敗形勢嚴峻,社會風氣敗壞,更可怕的是因上行下效、上好(愛好)下投,致使"逐利天性"在社會的各個階層、各個角落都強勢存在,且很多情況下輕易超越了法律、道德底線而安然存在、甚至招搖自在。這引起了廣大人民的極大反感,也是部分人認為我國體制存在先天不足的主要原因。

  如何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真正實現權為民所用,這必然是共產黨長期執政所無法迴避的課題。真的只有西方發達國家所標榜的體制模式才能"將權力關進籠子里"嗎?真的如一些"神"論所言"只有當經濟發展到更高水平、廣大群眾的整體素質提高到更高水平后,才能有效消除腐敗"嗎?中國的執政黨到底有沒有可能保障長期地、始終地與全體公民的根本利益一致性呢?有沒有可能有效約束執政者(使之無可謀私利的特權),讓政權真正貫徹公意呢(后兩個問題也是澤鵬兄弟在大作中提出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不論有多少人論及多少種說法,筆者都堅定認為:只要作為得當,現有政治體制完全可以兼容"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的要求。

  "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絕不是自剪羽翼放棄或改變已經帶領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且取得巨大成功的政治體制,而是不斷完善制度、始終堅持規範用權、堅決砍掉執政階層的特權。要優先抓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儘快建立自上而下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多年來,因為有關重要信息採集及電子網絡化管理運用工作缺失,許多地方政府不了解轄區內到底有多少人口、到底有多少資產(有的甚至連有多少國有資產都底子不清,更不用說知道各社會實體、自然人有多少資產)、到底有多少資金在流動(特別是現金流動)。而清晰公私財產、清晰資金(特別是現金)流動是紮實推進反腐工作、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同時對規範市場經濟行為、公平稅賦意義非常重大)。由於底子不清,在當前認識到腐敗已很嚴重且下決心反腐時,卻只知道腐敗分子藏身的大概方位,卻不能及時看清具體有哪些人已經嚴重腐敗。

  第二,要改革財政資金分配方式。財政資金分配方式的弊端只要看看各級財政機關分配資金文件中"戴帽分配"的情況和各級審計機關歷年的審計報告即可知大概,由此衍生的吃吃喝喝、送禮收禮等系列問題則可謂"罄竹難書".近幾年,財政資金分配方式改革已有較大成果:自上而下各級財政資金,除本級直接負責支出的資金(含本級部門直接負責實施的各種項目資金)以外,其他擬分配給下級的資金有相當比例基本都只明確所分配資金的大致使用方向,由下級政府將資金再分配方案上報后照方案下撥。但這樣的改革成果還很不夠,筆者認為應儘快逐步做實各級政府、部門的預決算收支公開。第一步至少要做到全覆蓋的預決算詳細情況向同級人大代表公開(涉密內容除外),第二步做到向全社會公開。

  第三,要進一步加大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政府部門單位機關財務公開力度。

  第四,要改革完善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僅從已曝光的工程建設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案件看,現行招投標和公共資源出讓制度的嚴密性猶如"牛欄關貓".筆者以為應按"只要不是涉密的或只能由獨有的特定技術單位才能實施的項目,工程建設招標一律實行最低報價者中標;公共資源出讓則一律實行最高報價者受讓資源"的總原則,堅定不移推進其改革。從相關新聞了解:我國正在抓緊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網絡平台,非常期待能有效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以上四個方面的改革措施到位后,可以截斷官員違法違紀獲利的絕大部分渠道。沒有了利益這個原動力,所有涉及官方和官員的關係會清簡很多,同時跑官買(賣)官現象自然會基本消亡(單純為了更好地為全心全意人民服務而去跑官買(賣)官的可能性應該是零)。

  反腐工作永遠在路上。要始終將杜絕後患作為反腐第一目標。要根據"利益走向脈絡"認真研究、科學設計防腐反腐制度(過來在之方面非常欠缺),真正實現:對權力的限制和監督大步向現代水平邁進。中國這麼大(各地實情差異也很大),在高速發展背景下有可能滋生腐敗的利益空間那麼多、分佈那麼廣,科學設計防腐反腐制度,除了科學的頂層設計外,一定要注重鼓勵地方進行制度創新;不論是頂層還是地方,都一定要將便於社會監督作為科學設計制度的首要考慮因素。監督工作絕不能片面過度依賴專門機構、專門人員(當下短期內需如此,長期絕不行,否則腐敗問題極易前門拒虎後門進狼)。

  第五,在重大決策過程中,既要尊重專家和注重總結基層經驗,又要警惕為特定對象代言的"私"專家和少數貪功虛報的偽經驗。

  第六,要努力提升各個領域的社會管理和工作服務水平,全面豐富社會大眾能感觀的凝聚社會共識和精神的載體。

  第七,在堅持黨內民主集中制的同時,借鑒陝甘寧邊區政府的歷史經驗,真正做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的人民民主和政治協商民主(近10多年我國的人大代表選舉、政協委員推選被官方和商界壟斷的現象比較突出,教訓之深自不必說)。

  沒有批判就沒有進步,這絕對正確。同樣,沒有發展也不會有進步,這應該也沒錯。當今中國,除了體制問題外,環保、社保、醫療、教育、貧富差距、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社會風氣等等方面受到廣泛批評。其中,社保、醫療、教育、扶貧、安全生產等民生領域的問題毫無疑問只能通過不斷發展,創造新的增量財富來逐步解決(絕不能回到均貧富的鬥爭思路)。體制問題則是事關能不能保障持續穩定發展、如何保障持續穩定的發展成果讓全體人民公平共享的關鍵。批判國家體制存在的問題,是否一定要壓倒性排斥他(體制)?這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尤其在十八大以來,我國的一系列巨大變化已廣泛影響到全國各個層級、各個領域且這樣的變化必將深入推進、久久為功的背景下。因為國際社會的激烈競爭絕不會坐等我國爭論清楚體制優劣,然後再大家到同一起跑線上去競爭。若國家在國際競爭中沉淪了,吃虧遭難的必然是絕大多數國人同胞。因此,如何凝聚社會共識和精神,共同推動我們的國家發展得更好更快更和諧,應該是包括上層建築階層和批判國家體制者在內的全體同胞的共同責任。對此,只要有心,相信我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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