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管理規定
根據公司《關於統籌安排員工工作餐的方案》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員工工作餐方案適用的範圍、對象、標準、流程等相關事宜,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本部工作員工。
二、適用對象
1、在崗全日制員工,包括勞務工、轉崗人員及退休返聘人員;
2、委派公司的員工;
3、委派並保留在公司本部的員工;
4、經公司批准的其他人員。
三、費用標準
每人每月工作餐費標準為580元,其它員工及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含享受、保留待遇人員)每人每月工作餐費標準為430元。
四、充值流程
1、各單位每月20日18:00前將下月本單位用餐人員明細、數量及金額等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將對報送數據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單位負責人及責任人給予處罰。
2、每月21日上午12:00前,人力資源部按核定的各單位餐補人員明細、數量及金額在系統上設置充值,當月的工作餐費則自動到賬。
五、其他規定
1、公司內部借調人員:原則上借用時間小於1個月的,餐費標準按原單位執行;等於或超過1個月的,餐費標準按借用單位執行;
2、借調到分子公司、上級機關的人員:原則上借用時間小於1個月的,餐費標準按原單位執行;等於或超過1個月的,暫停發放工作餐費;
3、委派到分子公司、供應商的人員:原則上暫停發放工作餐費;
4、員工用餐卡遺失,由本人在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後到人力資源部重新辦理新卡(需由本人繳納工本費10元)。
二O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