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時候寫文章,我敘述的情況下,我都特別討厭用第一人稱來說話來講故事,因為我覺得無論寫出來的怎樣的東西都是特別主觀的,都是帶有一種偏激的我的味道的。
我總是想着能夠用自己的力量寫下來一種比較客觀的描述,於是我就常常在我的小說創作當中化身為難他,或者是女她或者是一棵植物,一顆石頭,一顆大樹。
我覺得以他們的視角來看,這樣的故事可能會顯得比較客觀,也比較真實,比較能夠容易還原當時我的那種思想,而不至於被陷入我自己的情緒裡面去,可是後來才發現其實多多少少的還是會帶有自己的情緒,因為這種東西就是自己想出來的,難免會大於情感上的偏見與偏好。
所以我總算明白了那些主觀意義上的神采。
我還是很喜歡華晨宇的瘋人院那首歌,雖然他現在改名字了叫做強迫症,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也不能被通過,也要被迫改名字才能夠表演出來。
在主觀世界里有很多兇狠的野獸,我們知道在這種狩獵的過程當中,其實他們未必就是想要吃人肉喝人血,但是卻也喜歡把這種狩獵當成了人生的挑戰。
大概是因為人生本就無聊吧,他們需要讓自己的情懷得以寄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