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了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在南方都市報張千帆專欄的專欄文章《公民應認真對待選票》。其文章論述的觀點我基本認同,但理論結合現實,我覺得理論與現實是有所偏差的。作為選民我首先要確認自己所拿的是選票還是選紙,這話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如果我拿的是選票,那我投下的這一票它的作用的的確確發生在我要選的代表身上。如果我拿的是選紙;也就是說一切都安排好了,我來就是按程序把選紙放進投票箱而已,其實這代表我選不選他依然產生。如果是這樣我再認真也毫無意義。
縱觀中國大陸目前國情我們別忘了——如果把我們國家比作一個家庭的話,那我們都只是孩子;而家長(黨)才是我們的領導核心。家庭(國家)所有成員都得無條件服從家長(黨)的領導,這是不能質疑的;這也是開展其它活動的前提。為此我們的選舉也必須遵守此前提。當然了;我不是說我們不相信黨,我在這裡想說的是遊戲規則既然把黨定為家長,那同為家長的人大和政府就如兄弟倆了。家庭(國家)中人大不但擁有立法權,同時還肩負監督政府的責任,政府在人大的嚴格監督下老老實實地為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
理想很美好但現實很骨感,而政府的施政總是凸顯這樣又或那樣的問題而遭受公眾話柄。可每每在關鍵時刻那人大卻黯然失聲。這種場面帶給我們的觀感是政府不爭氣;人大不作為!要理順此尷尬局面,首先要從人大的監督權談起,人大在法面上雖擁有監督政府的權利,但在現實中政府卻享有種種特權,在這種種特權保駕護航之下;那人大的監督就淪為了履程序走過場的空權。人大用來監督政府的權力結果卻給政府的特權給架空了,在這種情況下你看到人大是在忙,但卻忙得不知所謂。失去監督的政府是在作為,但往往是亂作為。
接下來聊聊人大的選舉,至於選人大要在黨的領導下;這一點我不反對。然而在人大選舉中卻有政府的身影,這就耐人尋味了。在黨領導政府主導之下選出來的人大,他既要讓黨滿意又要讓政府喜歡。所以他們在履職時既不得罪黨,他們也得罪不起,又不給政府添麻煩。因此人大的沉默是金似乎又順理成章。
所以要人大有作為;不僅僅是公民應認真對待選票那麼簡單。那關鍵還要看黨的態度,能否真正還權於民。我相信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他們感覺到自己手中的選票真正有分量時,他們自然會認真對待。期待有一天我們的清潔工阿姨也能自毫地參加人大代表選舉,到那時候我想誰還敢不認真幹活。(魯舍;寫於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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