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人的本性中有惡的一面,教育的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抑惡揚善,告訴他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而且,讓他們知道,做了不該做的要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樣,懲罰的誡懼效應,使得當事者明白了這個社會有一種規則必須遵守,否則就要付出代價。這種規則意識會使他們終身受益,使社會受益。適度的懲罰,包括適度的體罰,對未成年人而言,有其他教育方式不可替代的價值:即樹立他們的規則意識。
韓國教育法明確規定:學校可以對違反學校紀律的學生實施體罰。但是,體罰有嚴格的執行程序,學生可以申請用為學校做好事的方式來代替體罰、彌補過錯。雖然世界上反對的聲音不少,但是韓國依然根據自己民族的特點確定了體罰在教育中的地位,我覺得這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精神。韓國教育體罰的積極意義也正在於此。
燭火原則:教育小孩子時,家長告誡孩子的叨嘮是最不受孩子歡迎的。當我們告訴孩子燭火燙人時,他常常是要試一試的,我們不是厲聲斥責,就是趕緊將他拉走。可是,常常在我們不在場、不注意時,孩子被燙傷了,可能是很嚴重的燙傷。於是,我想,不如在他試圖摸燭火時,先告訴他燙人,摸不得,如果他非要摸,就讓他試一下,當然,家長的責任是注意盡量減少傷害。這一次疼痛的經歷一定會讓他銘記終身的,一同銘記的還有一個觀念——不聽父母的告誡是要吃虧的!初看起來,父母好像是狠心的,可是這個狠心是為了孩子有正確處世觀念,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愛!
老師的懲罰,包括體罰,就像燭火,只不過盡量減少傷害的責任要由老師來把握。而我們的現實是,法律的一概禁止使得老師沒有了燭火,因而只能變家長的叨嘮為教師的叨嘮。這年頭的孩子一個比一個叛逆心強,你所謂的“愛的教育”很可以被他們理解成大話西遊里的那個唐僧婆婆媽媽哼哼唧唧。
人性之惡:孔子提出仁的思想,那屬於政治範疇.他在教育上的準則是有教無類而非愛的教育.同為儒家的荀子有這樣的著名言論:人之初,性本惡。愛的教育的確可以使人由惡轉為善,但與體罰相比其效果顯然是略遜一籌的.
體罰的效果:也許有人會說,體罰有可能激起學生更大的反叛心理,一定程度上會使他們走向更惡的一面.但是我們需要強調的是掌握適度原則.
CCTV曾經播過一期節目,說的是一個工作室通過一系列活動教育某些網癮少年.在那裡定期舉行遠足等活動----這可不是春遊那種不疼不癢的遠足,而是十足的急行軍式的風格.這就是我們所提倡的適度體罰.中途休息時記者對一些參與者進行了採訪,從採訪中我沒有看到他們絲毫的叛逆情緒,我看到的只有服從和堅持.另外說明一點,那些學生都是家長和老師勸說無效后才被送到工作室接受教育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體罰比愛的教育更有效.
懲罰教育可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如果懲罰教育運用得適當,它可以維護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讓學生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改正缺點。我認為懲罰教育比愛的教育更有效,因為現在的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沒有懲罰教育怎麼得了!國家不是辦了那麼多監獄用來懲罰犯罪的犯人嗎?如果說服教育那麼管用,這還用得着監獄嗎?再說,國家那麼強大的宣傳教育機器都不管用,為什麼要單單要求學校,要求老師不能用懲罰教育,而又要教育好每一位學生呢?對於一些任性的孩子,光靠說理教育是不奏效的,對於他們的錯誤行為如果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無疑是對他們的放縱,其結果是使其越來越任性而難於管束,所以為了孩子的將來,在教育中,當孩子犯錯時,運用一定的懲罰是必要的。再加上所謂懲罰並不等於體罰。懲罰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而體罰只是一種很原始的教育方法。
現在的孩子已經知道你的寬宏大量,他不會當你是在教育他,而只會認為你是在嘮叨,這時你的苦口婆心是沒有用了,而他會越來越任性,還會繼續犯同樣的錯誤。所以,我方堅持認為,懲罰教育比愛的教育更有效。
我認為在尊重人格的原則上進行適當的懲罰對學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錯受到社會輿論刑法等處罰,小孩犯錯也就當受處罰!讓他知道犯錯的機率要降低最低,才能快活地生活着。
我們都經歷過兒童的時代,那時的你不一定沒犯過錯誤吧?但都會在父親的大手下屈服,然後再讓母親為你擦去傷痛的淚水,那時的你心裡就會唱講,“世上只有媽媽好”而攜刻下父親給你的疼痛。不明白,不明白為什麼會這麼痛,可是後來你會明白,你很幸運地生活在:“慈母嚴父”的家庭,而不至於成為一個敗家子。
正如我國在倡導以德治國的同時,更迫切的是完善法律體系,對於成人來說都有抵擋不了的誘惑,我們又憑什麼能讓自制力差的同學學好,那你不能只掛在口頭上。
觀點一:適度的懲罰具有喚醒作用,懲罰能使錯誤的孩子認識錯誤,並為自己的過失負責任
觀點二:懲罰具有警示作用,一個班級一個群體中的一個學生犯了錯誤,教師給予他恰如其分的懲罰,會使其餘同學受到教育輻射從而懲前毖後。
觀點三:“懲罰具有激勵作用,學生具有爭強好勝的心理,總希望自己超越別人,當他們遭受失敗受到懲罰時,就會從不愉快的情感體驗中警醒自責,喚起自我意識,引發危機感和焦慮,從而吸取經驗教訓,奮發向上。
並且再補充幾點:
1.懲罰是以理解善待學生為出發點,讓學生在懲罰中明白事理,明辨是非,增長知識為目的。
2.在學生犯錯后,要透過錯誤的言行,發現學生的積極性,從而保護學生的積極性,妥善引導,讓閃光點得到發揚。
討論並肯定教育體罰行為,這在當今中國無疑是一項遭人唾罵、引火燒身的事情,是聰明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愚蠢行為,因為無論是法律法規,還是社會道德,無論是教育自身還是社會各界,教育體罰是過街老鼠,人人都要喊打的。誰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為之翻案,那是註定要被打倒,還將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的。但是無論如何,教育體罰在當今中國的存在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還非常嚴重,因此一味地否定或者封堵都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對教育體罰的形成歷史、原因、機理、效果和作用進行實事求是、冷靜理智地科學分析,或許還能找出其中合理性的一面並加以利用。
體罰的歷史:考察體罰教育的歷史,在中國恐怕可以上溯到兩千多年以前。中國古代私塾教育中用戒尺打手心、罰站、打板子、吃教鞭、頭懸樑、錐刺股等等,都是體罰教育的典型形式;中國的古訓“嚴師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都是對體罰教育的充分肯定和頌揚,這些說法現在民間還有很大的市場和影響,恐怕也不是沒有一定的道理。即便如教育發達的英國、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還有我國的香港、台灣地區,至今還仍然保留着體罰教育的傳統,可見體罰作為一種教育手段和方法,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一面。
對於兒童來說,體罰有着不可替代的教育作用和效果。體罰教育是以通過對人的肉體懲戒而達到增強其對痛苦的體驗和記憶,從而減少和杜絕不良行為和習慣的作用。也是對兒童進行道德品質教育的一種有效形式之一。沒有體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體罰就是在兒童面前樹立一種規則——一種做壞事就要受懲罰、就要付出代價的規則,從而增強其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感。
合法的體罰教育的形式應該是明確的、規範的,以一定的文本形式體現出來,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確定,並讓全體學生知曉。首先,體罰的範圍應該事先告知學生,讓學生知道在什麼情況下、犯了什麼錯誤、違反了什麼規定應該受到什麼體罰,這種範圍應該嚴格限制在學習習慣、日常行為和校規校紀方面,而不能涉及到學習成績;其次是要明確體罰的部位和程度,部位一般以手心和屁股為主,程度是以受輕微的皮肉之苦為限,不能損害身體。同時還要讓學生有知情權、規避權和申訴權,從小養成對規則、對法的敬畏與遵守。
對於老師而言,這種公開、規範、合法的懲戒教育,可以使之更加明確自己的行為,知道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從而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並能減輕教育過程中的心理壓力,保持正常良好的教育教學心態,以避免惡性體罰事件的發生。現如今形形色色、稀奇古怪的惡性體罰學生事件,與教師普遍感到現行教育手段的蒼白無力、效果低下有直接的關係。對教師的體罰行為與其採取堵和壓的方法,不如實行疏和導,讓教師明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體罰、體罰到什麼程度,比一味地不準體罰具有更大的可行性和更好的實際效果。當然,為了保障學生權益,規範教育體罰行為,學校可以設置教育體罰投訴和仲裁機構,學生如對教師的體罰不服,可以有權向該機構投訴,該機構應及時接受學生的投訴並給予負責任的處理,對凡是不符合體罰範圍或體罰程度過重的行為要及時糾正,以防止教師濫用職權,對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最近一段時間,筆者在各個論壇以及網站都可以很明顯的看到一些關於當代人民教師用暴力的方式教育的孩子的問題。此教育問題已經多次的被社會各界人士討論,最終支持與反對者都是各申訴自己的見解,或多或少的在影響着一些方面的問題。
中國當代教育不是說教育的制度而是說教育的人,也可以說是當代的人民教師還是存在嚴重的問題的,當然這不能說是教育制度的問題,而是教育者,站在教育最前線的工作人員的錯,我不能像歌頌站在最前線的革命戰士那樣歌頌他們,因為他們有錯。
筆者從教師,學生以及家長的三個方面簡單的分析下他們對體罰的認識。中國現當代的部分教師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問題,他們嚴重的在遵循着一個古老的道理:嚴師出高徒。
1.嚴師出高徒:是在古老的封建社會存在的問題,當時的教學方式大多以私塾為主,當然這隻局限於在平民百姓中。當時的私塾可以說是極其嚴厲的,如果學生不遵守課堂紀律或者說是不按時完成先生所布置的作業挨戒尺的打手心是肯定的,所以在當時的教育制度下也教育出了很大一批草民出身的博學之士。但中國當代的教育主要以素質教育為主,已經把古時的體罰教育拋出了教育行列外,但究竟為什麼體罰教育一直未能完全的撤離教育制度這就要從教師的身上說起。
嚴師出高徒的認為方式只存在與一部分的老教師的眼裡,他們按照了當時他們接受教育的方式來教育現在的學生當然是不可行的,或者說當代的比較年輕沒有很多教學經驗的教師都會出現體罰學生的事件,還有就是有極少一部分的教師存在着心理問題,無法端正自己的教學態度,此並非筆者的污衊,很多教師無法把自己的心態放平,中國當代的教師也有着常人難以體會的壓力,如果無法把自己在生活中或者其他方面受到的壓力及時的排除,在工作中遇到了不開心的事就會大動肝火,也就極有可能導致不該發生的事發生,比如教學質量差,體罰學生等都是出現過的問題。
2.偏科現象:當代發生體罰的事都是出現在小學以及中學,他們存在的問題是最大的,很多中小學教師保持的依然是他們接受教育時的那種心態和教育方式。當代教育主張的是讓學生全面的發展,而現在的學生很大一部分都是按照自己的興趣來,所以導致了很多的偏科現象的出現,而為什麼學生會出現偏科的現象追其根底還是教師的問題。筆者在小學期間的全部課程均為大致相同而升如入中學後由於教師的問題而出現的嚴重的偏科現象就是因為教師的問題。首先是教師教學方式的不正確,筆者小學期間還是在上個世紀間90年代中旬,當時已經提倡了素質教育,但當時在農村普遍存在的還是體罰現象,而且是相當嚴重的。從一個學生的眼光看待一個教師的好壞或者說是判斷一個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好壞並不是完全依賴教師自己掌握知識的多少,而是要看教師的教學方式如何,這是最簡單的道理,一個教師擁有很淵博的知識,但教學方式的不當可能會另他連自己在講什麼都不知道,看待教師的好壞一個很通俗的道理就是:如果這個教師有一桶水他可以完全的倒出,那麼他是一個好教師,如果他只能倒出一杯,那麼這個教師是肯定得否定的教師。學生看待教師的眼光雖然很片面但是確實是發現最尖端問題的先行者。
3.舐犢情深:而作為一個孩子的家長看待教師則並不是那麼嚴格他們只是看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學到的知識多與少的問題。相比10幾年前的家長,如今的家常看待這個問題的要單薄多了,10幾年前的家長也認為嚴師出高徒的道理,但隨着近些年的素質教育的普遍開來,很多家長都怕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委屈尤其是那些獨生子女的家庭。他們看待一個教師的好與壞的問題是從孩子的學習成績中考核的,因為他們接觸教師的機會比較少,所以他們看待教師都是看數據,以數據來定教師的好與壞。想對於教早的時候家長看待教師的觀點要存在唯一的不同點就是此教師是否有過對學生是否有過暴力傾向,每個家長在希望自己學習好的情況下也不可能會讓孩子受皮肉之苦。
至於體罰行為該不該發生,孩子該不該打的問題,很多人都是持有不同的觀點。認為該打的人士主要是認為當今的學生已經不能像以前學生那樣很好的去認真學習,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他們秉承的也是嚴師出高徒的道理,但在當今的素質教育中,教育制度一直提倡的口號要全面發展,同時也遵循孩子的喜好來,比如某個孩子有很好的音樂天賦你楞是用打的方式逼他去學習數學,就算他學了那麼他學后的效果如何也是不盡人意的,到不如讓孩子由着自己的興趣來學習,當然也不是完全的放縱正所謂360行,行行出狀元。認為不該打的人士所持有的觀點也就是說教師教書育人要從根本出發,做自己應該做的,講課講好了把學生的成績帶好了才是一個好的人民教師,利用體罰的形式來強迫孩子,或者說用體罰的形式來教育孩子都是不正確的。
標本兼治:中國的教育制度需要改善,需要完善,與多數國家相比較來說中國的教育制度存在的弊端還是相當多的,在其他國家很少聽說有體罰現象的發生,不是因為他們孩子都認真學習,也不是因為他們教師都比較中規中距,因為他們的教育制度的相對來說比較完善,不能說中國教育制度並不完善,教育制度中也沒有賦予教師可以為了讓孩子好好學習就可以體罰的條款,而實行體罰不過都是站在教育前端的教育者教師的所為。
中國教育制度若想清除體罰教育閉先要培養良好的教師素質和教師恰當的教學方式。中國教育之體罰教育的痛應該是醫治教育者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