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君子博學而日三省。
對於夢鴿我一直不想說什麼,因為總覺得一切放在母親的立場都是可以原諒的,即使一些不理解的行為,但還是忍不住想說點什麼,不能算是對夢鴿的品頭論足,只當做給與我們一些驚醒吧。忍不住的原因是,發現夢鴿的思維從根本上出現了偏差,而且這樣的偏差是很難實現她所期望的“李天一的未來會很美好”的願望。
夢鴿的錯誤思維就是,從事情的發生到今天,她竟然還在尋找各種李天一犯錯的外在原因,而全然沒有靜下心來認真的總結,自己作為母親錯在哪裡,李天一的錯誤在哪裡。從一開始說別人帶壞了李天一,到說是賣淫誘騙,到說有人陷害,到現在竟然來了句“不是孩子不好,是社會環境造成的”,我有點無語了,要反駁這樣的話太容易了,為什麼同樣的社會環境養育了千萬優秀兒女,為什麼你的李天一成了犯錯的人。這樣的反駁一點意思都沒有,可悲的是,夢鴿的思維竟然是那種典型的“把一切錯都歸咎於別人”,這是我想不到的,我一直以為這樣的思維只有在溺愛之後的獨生子女身上存在,沒想到,一個成長在那樣紅彤彤的無私氛圍里的夢鴿竟然根深蒂固的擁有這樣的思維模式,我倒吸了一口冷氣,實話說,有這樣的母親,教育出來的李天一,怎麼可能認清自己是誰,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什麼是高尚的什麼是禍國殃民的。
因為一切歸罪外界和別人,這樣的人,至少有以下幾種難以改變的人生弊端:
不能準確的看清自己。
古人云:人貴有自知之明。人生就是一個不斷修正不斷完善自我的過程,如果永遠無法正視自我的錯誤和不足,那麼除了讓自己百害纏身,還怎麼可能進步和完善。即使放到最簡單的活着概念上看,如果不能準確看到自己在不斷的成長中,要不斷改變自我的人生形象,在不斷的改變環境的過程中,需要不斷的變換自己的人生角色,那麼我真的很難想象,這個人會成為什麼樣的人。
一歲的李天一可以把尿撒在床上,但是,十七歲的李天一如果再做這樣的事,大約就會讓人唾棄了吧。道理很簡單,在夢鴿這個母親的眼裡,李天一一直是“孩子”,但是,在一個社會群體中,他已經是一個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人了,他開車上路會毀掉無謂的人的幸福和生命;他侵害他人,會改變別人的一生,危害他人的幸福,給別人造成精神打擊,這個姑且還不說,他作為名人的孩子產生的社會影響。這麼簡單的現實,李天一都不知道,不能因此而約束自己,這個罪,真是該有父母教育的責任了。
不會移情,難以成為溫暖的人。
我有一個從政的朋友,有一天深夜突然敲門進來,坐下就悶不做聲,我笑說:“此時你該正忙着燈紅酒綠,怎麼跑到我這生悶氣。”他從口袋裡掏出一雙白襪子一下摔到我的桌子上,說:“喝夠了還要去洗腳,洗腳竟然是讓一個花樣的女孩雙膝跪下給你脫襪洗腳,我當時突然想,如果那個女孩是我妹妹,我會什麼感受,當時就含淚了,他們還在洗着,我就急急跑出來了。”我當時心裡一熱,政途上還有能這樣移情的人,大約我們還是可以有所期待的。
一個不會移情,在事情發生時,不能遷移到那些和事情有關的人和事上,只由着自己的性子任意發泄的人,怎麼可能給這個社會和身邊的人帶來溫暖。作為母親該想想,養育了十七年的李天一,給過你作為一個男子漢該有的那些溫暖。如果是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十七歲該上大學了,該學着打工給父母節省學費了,或者偷偷的節省下生活費,在父母生日的時候寄個小小的禮物了。夢鴿有沒想到,當你對着記者的鏡頭哽咽地說:孩子咳嗽了,硬忍着……你有沒想到,那個女孩現在怎樣?不會移情的人,最終是自私的人,這樣的自私最終會把傷害延續到親人身上,這一定是一種必然。
今天不得不說點的還有一個原因是,在夢鴿眼裡只是個“孩子”的李天一,他的行為卻已經完全是個“非孩子”的行為,原諒也是需要有一個行為底線的。不用說過去,就是現在的普通人家的十七歲的孩子,可能這樣自由的有性行為嗎,可以這樣自由的違法改裝車並囂張的進入社會嗎,我想,無論最終的法律是什麼,讓行為得到懲戒,並因此改正自我的行為標準,做一個有起碼道德起碼行為約束的健康人,才是最好的結局。這一點,大約要從作為母親的夢鴿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