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眼裡,張愛玲是一個很怪異的天才——孤僻而又恃才傲物。可是自古哪個天才不是怪異的。愛因斯坦未必不是一個天才,他可以輕鬆的記住一些錯綜複雜的公式,可是他不止一次忘帶房門鑰匙;培根未必不是一個天才,他被譽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可是他也同樣因為出賣朋友而臭名昭著。
這個世上還有很多天才,他們大多是被現實生活所拋棄了的孤兒,而作為回報,他們也同樣毫不留情的拋棄現實。他們無視權威,不屑爭議,只忠實於自己內心的那個天才。而成為天才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合群。
似乎在很長的一段時期我也曾被視為天才,人們無法理解我可以一個人在一個狹小的房子里一待就是一天,而我的陪伴只是一本看了七八篇的破舊的月刊或者乾脆什麼也沒有。但是我就是這麼長大的。我唯一的鄰居是伯父一家,可是從我記事起,那房子里就只有一兩個老人,而我的嬸娘還是個間歇性精神病者,在我很小的時候,一次她拿了一把菜刀衝到我的房間里,我母親嚇得四肢發軟,但還是竭力將我抱了出去。而我什麼都不知道,那個時候我正在睡覺。
小時候我所有的財產就是幾十本從四處搜集來的各個學校發的刊物,我的一切愛好,包括殘缺的宇宙論和外星人說都來自這裡,我記得那些書我大多看過不止五次,每次看完後會用一根紅色的繩子將他們捆在一起,然後不出一個月,又會將繩子解開從第一本開始看。直到最後,房子在一場莫名其妙的大火中化為灰燼,而我的那些書也沒能倖免。以後我便不再喜歡看書了。
兩三年後,我開始接觸古文,我突然發現在不經意間我學會了寫對聯,胡謅些詩詞,然後拿給先生看,他竟大為褒獎。從此我的自信心得到了飛速膨脹——我一直認為,小時候受到的鼓勵或是批評是會影響人的一生的。我對文言有了驚人的熱戀,但凡能觸目所及的,無論長短,都必定要將它們背熟。我至今仍然記得我搖頭晃腦的背着“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時,父親拿着書看看我,又看看書,很認真的樣子,最後等不及我背完,將書一丟。“可以了。”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上面有很多字是他不認識的,又不能識得上面的拼音。可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與子同說”的“說”是通假“悅”的。但我還是願意去喜歡她。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樣東西並不需要十分弄懂,正如一個笑話:有人對畢加索說“都說你的畫畫的很好,可是為什麼別人看不懂。”畢加索沉默半響,反問道“你聽過鳥叫嗎?”“聽過。”“好聽嗎?”“好聽。”“你聽得懂嗎?”
我一直都標榜自己夠深沉,原因是我喜歡一切深沉的東西,比如古文、老歌、老朋友。可是後來我發現新的事物也未嘗不好,於是我迷戀上了網絡。我讀高中時,學校每半個月放一次假,相比女人,這頻率高了一倍。每次我來校時,要先上一小時的網,然後再上車,下了車之後再上一小時,然後去學校。這樣我一個月可以有四次的固定上網時間。於是我有了一大堆網友,很長的一段時間我與他們通信。其中有一個寄過我一封很長的,說的大致是她們幾個大學生(那個時候她16歲)在一次坐車時,差點讓人非禮了。雖然是“差點”,但還是在我們中引起了無限風波,幾乎每個人都要看上一眼,試圖挖掘出其中的更多細節。可是上網有一個弊端,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的:我進那個班時是第一名,出來時已經是20名之後了,這不的不記上網絡的功勞。
在寄讀的那段時間裡,我養過一條狗,名字忘了,大抵是“黃龍”之類的。每次放假回家時,我總會在很遠的地方吹口哨,它便馬上“騰”的從草叢中衝出來,然後喉嚨里發出嗚咽的聲音,上前扯住我的褲子,試圖將我馬上扯回家去。母親看到了,如果又正好在掃地,定會拿着掃把來上前驅趕,不知輕重的往他背上啪打,打痛了他便“汪!”的大叫一聲,然後跳開了,馬上又回來。我擔心母親將他打壞了,便和他商量道“好了,好了,這不就回來了。”他便放開了,但還是要在身邊蹭來蹭去,直到我回到家裡。後來有一次他我看到他跑到草叢中去,不出幾分鐘便又跳了出來,發瘋似的“汪汪”大叫着,父親說道“不好,他被蛇咬了。”我一看,果然!鼻子一下子腫的好大了,鼻尖上還在滲血。父親拿着雲南白藥給他噴了,將他關在一個小屋子裡,害怕他發瘋出來咬人,也不許我們靠近。但是我每次都要刻意從那小屋子經過,和他說著“要堅持”的話,一周之後,我們驚奇的發現他的鼻子消腫了,父親摸了摸他結痂的鼻尖,說這真是個奇迹!最後那條狗怎麼死的我忘了。
但過了不一年,在我的一再請求下,母親答應又餵了一條狗,它似乎是我和哥哥從舅媽家帶回來的,可是這條狗的生命並不長,他吃了治蟲子的藥粉,然後嘔吐,腸子流血了,最後死在了屋外的牆壁邊上——狗是很有靈性的,他知道自己的生命要到終了時,會自己跑出去,在離家不遠的地方。那天清晨母親來到我的床邊說他死了,我當時就跑了出去,看到他的屍體痛聲大哭起來。母親笑道“這麼大的人了,還哭,好了好了,我去把他埋了。”直到中午,堂姐回來了,看到我還在哭,就說到“順哈寶,別哭了,姐姐給你糖吃。”我擦了一下眼淚,繼續哭。她不耐煩了,說道:“算了,不要我給你哥吃去。”然後就真的給了,我哥抓起來一把送到了口裡。
印象中,我所要求養的第三隻狗也是死於非命,那條狗特別凶,見人就吠,只得天天拿條鏈子拴在樹上。過年的時候,母親不顧我的反對將他賣給了一位小姑,然後姑父將它殺了,送來了很大一塊肉,當晚就下了火鍋,母親說道“真好真好,送來足足有一腿。”然後要往我碗里夾,我抱着飯碗就走了。從此,我們家再也沒有養狗了。
對於我的過去大抵是如此。而對於現況,沒有多少人願意提起自己的現況的。真正富足的人在外人面前從不露富——這點我想起了以前的一個同學,他和我們住一樣的宿舍,用一樣的廁所,可是直到畢業了我們才無意間知道他家資產快上九位數了。就近幾年來說,他算是有點內涵的“富二代”了。可是貧窮的人未必就想讓人知道自己的貧窮,小時候經歷過一段苦日子,油缸里沒油,可是客人來了做菜不能沒油,於是母親悄悄的加了點水,再故意在客人面前用勺子將“油”倒在鍋里……這段記憶我早已經沒有了,曾疑心過是否為母親杜撰,但終究沒有證據,又害怕“在法律面前一切沒有證據的指控都可視為誹謗。”所以我相信這是真實的。可正是因為每個人都試圖掩飾那個真實的自己,我又害怕再度被指控“不合群”,故只能跟隨大流了。
我還是幻想過未來的生活的。房子必定是不可少的,但是我不喜歡那些高端的別墅,因為以前被賊偷過,而且最近又有故宮失竊的消息,便更加加深了我的陰影。我喜歡那種略帶蘇格蘭風格的建築,再結合一下實際,可以將現在的房子稍微改造一下:在二樓處加一個小閣樓,我以後可以在那裡伏案寫作,收入雖微,卻也落得逍遙自在,不必看人臉色。屋子周圍一定要有一片竹林,每天可以聽到鳥的叫聲,從外面看來,只露出一些房屋的轅木和稜角。在屋前的庭院里要有一個圓桌,四條凳子——我不介意是水泥砌成的,但是要十分圓滑,我不喜歡現在的為了仿生態而造出的極其粗陋的東西。夏天的上午,太陽剛剛升起,透過竹子的縫隙漏下斑駁的碎影,我便可以在那桌上看書,然後傭人很自然地走來,說到“先生,請用茶。”
偶爾也會有幾個朋友前來拜訪,他們的車只能停在百米開外,因為在通往住所的小道上,竹林之間是一條青石板路,任何的交通工具都不能通過。然後他們會很生氣的說道:
“你呀你,都快成為隱士了。”
“那又有何不可呢,‘竹林深處覓故友’,傳出去未必不會是一段佳話呀。”
然後我們會在圓桌上切磋棋藝,或者是一起到不遠處臨江垂釣。自然,我還是要帶上我的狗的,它便很安靜的蹲坐在我們身旁,豎著耳朵看着水面的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