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翰/文
近日公布的《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因“亮點”頗多備受關注,其中擬立法保護老年人不被“啃老”更是引發熱議。有部分網民認為,是否資助子女,老年人本來就有決定權,再次立法實屬多此一舉。(來源:大眾網)
立法“啃老”,看似一個多餘的事情,其實折射出了現在社會閑散人員過多,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目前,大學生就業難,難於上青天的當下,剩餘勞動力“過剩”,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可作為政府,應該分析原因何在?大學生不斷擴招,實則看似過剩,但按照經濟發展的規律,主要還是人盡其用沒有達到最大的飽和。
所以,對於啃不啃老,那就得不出一個確切的數據,也沒有一個約束標準,那就達不到法律約束的“威力”。再說,啃老不是一個單純的硬性指標。如今複雜的因素下面,有着很多啃老的無奈和現實。
首先,不能把“啃老”看成一種個人行為,應該看成是一種社會現象。所謂現象,那就具有普遍性。針對這樣的現象,不能只是立法就能解決,因為現在的年輕人面臨著就業難、結婚難、房價高,物價高等等問題。如果僅僅只是一個立法就能規範,那說明問題就好解決。關鍵一點,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們,收入不如民工,發展感覺迷茫。
其實,與其立法規範“啃老”,不如關心就業環境,讓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真正把社會的一些影響人們收入的行業規範,比如過高的房價,看病難、看病貴,讓物價不要飛漲。使得一般人的收入,都能在一個城市安安靜靜的發展。想必如果這些都能做得好了,“啃老”問題就會在根本上得到解決。
再次,鼓勵創業,讓創業成為常態化,讓創業環境規範化,不僅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在各種行業上都進行一些鼓勵。比如政府可以號召社會成立創業基金,銀行成立專門的信貸創業幫扶部門,城市進入農村創業給予更多優惠等等。想一想,如果一個規範的創業環境出現了,人人都理解創業的好處,每個人都知道創業的前景。那麼,誰不願意讓自己的發展空間更大。
如果政府總是知道限制,不給予發展的環境,或者說只是治標不治本,僅僅只是看到事物的表面,這樣不僅不能根治,還會生出很多問題。
因此,立法“啃老”不僅不是一個根本問題,還有可能激化家庭矛盾。讓原本和諧的家庭,容易出現很多法律的問題。該管的沒管好,不該管的似乎總是那麼大刀闊斧。這樣不僅不利於人才的整合,壓力不僅壓不住,相反還會反彈起來。
所以,立法“啃老”,倒不如認認真真做好創業保障,鼓勵閑散人才真正走上創業路,不管政府政策,還是政府引導,都實實在在的做得貼貼心心,“關愛”如實。
這樣,誰願意啃老?即使有老啃,也不願啃,相反,不僅還會一如既往的啃,而且還會啃得“皮毛”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