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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吃魚·捉鼠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有一幅漫畫,題做《都什麼年代了,有魚吃還捉老鼠!》,據說這是幾年前的高考作文。捉鼠,吃魚,與年代有關,猛一聽,還真有點與時俱進的感覺。仔細想來,隨着社會的發展,這貓兒們的事確實變化不小,有時讓人見之目瞪口呆,大吃一驚!

  先說“捉鼠”。多少年來,貓逮老鼠,在國人的心目中,乃屬天經地義。狗拿耗子,才是多管閑事。老鼠自古以來好像就不是什麼好東西,凈干一些偷油、嚙物與人為害的昏昧之事。正所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捉鼠”無論如何說應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貓是老鼠的天敵,“捉鼠”是貓的天職,也是貓天然的生存本領。

  古代公案小說《三俠五義》中南俠展昭,是包青天 帳下武藝高強、行俠仗義的英雄,由於深得當時皇帝趙禎的喜愛,被加封為“御貓”。沒想到這"御貓"的封號,竟惹怒了心高氣傲、爭強好勝的錦毛鼠白玉堂。雖然這裡的“貓”和“鼠”,都屬於正義的化身,他們之間的矛盾多是誤會,但從中我們不難看出,貓和鼠有着天然的不可調和的對立。

  生活中,人們最初養貓的根本目的,大抵在於“捉鼠”。至於貓作為寵物,那應該是後來的事。“捉鼠”無論到什麼年代,雖然無需過分大加讚賞,退一萬步講,也不應該淪為嘲諷的對象。

  再說“吃魚”。小貓釣魚畢竟是童話。魚生活在水裡,貓抓魚,恐非易事。桌上的魚肯定不是自己勞動所得,貓兒們該不該能不能吃,尚在思考之列,像畫中端然而坐、恬然而食、率然而論的氣魄和架勢,不是吃請便是領賞。貓兒們若是“捉鼠” 有功,討得主人的恩賜,按理說也無可厚非,但這種忘了根本,忘乎所以,堂而皇之地宣稱“有魚吃就不捉鼠”的行為,多少讓人不解!

  魚,乃葷腥,常用來比作賄賂。人們通常把那種暗箱操作、錢權交易等蠅營狗苟之事,稱作其中有“貓膩”,這“貓膩 ”該不是那桌上盤中的魚兒吧?“都什麼年代了,有魚吃還捉鼠”這振振之詞該不是魚兒養出的霸氣吧?

  再說“年代”。年代年代,年月時代,月月組成年,年年構成代。試想改革的年代,也有改革的宗旨;市場經濟年代,也有市場運作的規範;物質豐富的年代並不意味着道德就高尚。當時媒體不就有報道開胸驗肺的事嗎?“職防所”是幹什麼的?現在這個年代,憑時下的醫療科技手段,檢查一項常見的職業病還是能夠給個結果吧?可查來查去,硬是無果而終,即便給個結果,也是所謂的“看不清 ”三個字。據說,吃魚是養眼的,可讓人沒想到的是,這魚吃多了,也會昧心。

  尊貴的貓兒們,當你們享受美味的魚時,該不該想一想魚從何來,該不該吃,能不能吃,吃了會有什麼後果。且不說魚刺會卡住喉嚨的,像這樣一來二去,形成積習,垂涎三尺,不久便會吃請變為索取。如果那樣,也就失去了“貓”性,背離了職業道德和人間正道。還是古人說的好:“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

  讓我們謹記老一代無產階級革命家陳毅元帥的一句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與其被捉,不如去捉,靠自己的真本事,做自己該做的事,“捉”也坦然,“吃”也安然。朋友,你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