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標題:幹部應制約權力絕對化有效根治腐敗現象演講稿
我演講的題目是:制約權力絕對化,有效根治腐敗現象。大家都知道,權力是一種職責範圍的支配力量;而腐敗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利用公權謀私利。權力具有雙重性,它既能成為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積極力量,也能產生有害於社會、人民的破壞力量。腐敗是侵入黨和國家健康肌體的毒瘤,它能葬送黨、葬送國家。一個黨員幹部如何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是判斷他廉潔與腐敗的標準,如何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做勤政廉潔的好乾部是新時期擺在黨員幹部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幹部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代表黨和人民的意願和要求去行使。縱觀我們黨的歷史,代表人民群眾正確掌權、用權,為人民群眾造福的領導幹部代代相傳:孔繁森、焦裕祿,還有我們工商戰線上湧現出來的郭英賢,我們身的許多工商幹部,他們都是傑出的代表,他們真正從思想上弄清了權力是誰給的,為誰掌權,怎樣用權。權力運作中他們“慎權”,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民擔負起正確行使權力的責任,一身正氣,忠於職守,鞠躬盡瘁,兩袖清風,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敬重和愛戴。然而,瀏覽近幾年反腐現實,胡長清、成克傑、王寶森之流,不修官德、貪圖享樂、獨斷專行、擅權霸道、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完全喪失了黨性原則,把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最終被權杖所傷,跌入腐敗犯罪的泥潭。落得弄權自焚,身敗名裂,被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剖析這些貪官下水案例,無一不是權力絕對化釀成的悲劇。權力變異腐敗的本質在於官員濫用國家權力,以國家權力謀求個人私利。權力的絕對化必然走向腐敗,這已被社會發展的客觀存在所證實。權力絕對化形成腐敗的主要表觀是架空組織,攫取私利,禍國殃民。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而崇拜權力絕對化的貪官們則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發號施令,作威作福。置黨的原則和黨的紀律於不顧,貪婪攫取,為所欲為。他們眼裡,人民賦予的權力,只是滿足個人私慾的工具。有的是隨行就市,按質論價,批發“烏紗”;有的是有償服務,明碼標價,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還有的敲詐勒索,把權力當作財源,瘋狂地收禮受賄,將權力嬗變成五光十色的金錢財物。
權力絕對化形成腐敗的突出表現就是個人主觀臆斷,感情用事,一杯酒就能允諾一項工程,一個飛吻就能送掉公家一套房子,原湖北省副市長孟慶平,為了一個選美小姐,親自出馬為她籌辦房產公司,為“照顧”她的生意,竟將一個宏大的安居工程拱手相送。媒體披露的那些“豆腐渣”工程,哪一項不是權力絕對化釀成的悲劇呢 從工程一開始,腐敗就“攪拌”進了混凝土中。
擅權專橫者之所以得道一時,其深刻原因是監督疲軟,權力放縱。前幾年,墜身法網的原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曾經自白:當官到了他的這個級別,就誰也管不了啦。實際上,根本用不着他那個級別,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工商所長、工商執法人員,在他的管轄區域內不也能為所欲為嘛!權力絕對化,缺乏任何有效地監督,這正是腐敗滋生的溫床。在我們的黨員幹部中,有些人抱着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態度去養尊處優,有些人則逢場作戲、架橋鋪路,來討好上司。成克傑,貴為一方“封疆大吏”,且又遠離京城,誰人敢惹 鄭澤生賣官,幹部調整名單都是在常委會上堂而皇之地“一致通過”,常委們不敢說一個“不”字,有人還為鄭澤生賣官當“供銷員”,從中拉“皮條”,有不少腐敗案件若干年後才“浮出水面”,就是沒有人舉報,還有的是“拔出蘿蔔帶出泥”,從案中案牽扯出來。再有就是體制缺陷,政府職能轉變相對滯后,對權力的分解和科學配置缺乏相應的措施,以至人事權、財產審批權和調撥權相對集中,又缺乏有效地監督,也是權力絕對化形成腐敗的原因。
權力絕對化形成的腐敗,危害十分嚴重,影響極為惡劣。要根治權力絕對化,必須對權力進行全方位的制約、分解、監督。“權力制約,勢在必行”,這是國家和人民的呼聲。要想真正實現權力制約到位,權力分解到位,權力監督到位,從機制上讓烏溜溜的眼珠在花花綠綠的票子面前不發綠而且也無法發綠,我認為:
首先,分解權力。對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的權力進行科學的細化和分解,將原有一個部門或一個人的權力分解為幾個部門和幾個人行使,尤其是對直接管理人、財、物的要害部門,實權崗位的權力,建立有效的內部制約和約束機制,保證權力的公正性。
其次,實行制約。制約就是不使權力放縱,不使權力脫軌,按照權力運行的規律運作,而不是隨心所欲,為非作歹。
再次,加強監督。進一步加大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努力防患於未然,做到黨員幹部的活動延伸到哪裡,權力行使到哪裡,黨組織的監督就實行到哪裡。建立外部監督機制,實行辦事制度、辦事結果公開,以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
我的演講可能很膚淺,但在我結束演講之前,最後想說的一句話是:對黨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