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與教的心理學讀書筆記
看了這本書,第一個感受是糾正了我對一些心理學原理的認識。具體地講,以前關於教學方面的心理學理論自己是知道一點的,但是看書之後發現,有些理論不是自己以前認識的那樣,以前的認識是片面的,有些甚至是錯誤的。
比如關於“艾賓浩斯遺忘曲線”,我自己在寫文章的時候好多次用到這個心理學原理。在看雜誌上的文章之時,偶爾也能看到作者引用這個心理學原理。然而,殊不知,艾賓浩斯是利用無意義音節作為記憶材料來得出這個遺忘規律的。後來的研究證明,如果學習材料是有意義的概念和原理,一旦學生理解之後,就很難遺忘。這個時候,顯然不能用艾賓浩斯的遺忘曲線來描繪概念和原理的學習與遺忘。這段論述對我的衝擊是很大的。站在“心理學”面前,我感覺自己真得太渺小了。同時,這段論述也讓我聯想到了我們平時教學中要多多增加有意義的學習。對此,書中也有類似的論述,例如根據加涅對學習的分類,可知學習有言語信息、智慧技能、認知策略之分。在言語信息的一個亞類——符號學習中,因為符號學習屬於機械學習,故學習者可以在無意義材料中人為地賦予某些意義,使機械學習易於記憶。這種改進記憶的方法被稱為記憶術。那麼我們可否作這樣的推論,對於艾賓浩斯的無意義音節材料,如果記憶者採取記憶術來記憶,那麼其遺忘規律就不在是“先快后慢”了。
再如,當前在討論教學問題時,經常聽到“以學生為中心”的說法。那麼,到底什麼才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一般的說法是“以學生為中心”就是尊重學生,跟着學生的思維走,等等。這些當然是對的,但顯然是不具體的。當今建構主義學習觀告訴我們,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指教學時應仔細考慮學生帶到教學情境中的已有知識、技能、態度和信念。同時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並不意味着教師放棄教學責任。在“規則學習的過程和條件”一節中更是明確指出:在課堂教學情境中,完全由學生獨立發現規則的情況較少,更多的是在教師指導下的發現。這樣的觀點讓我聯想到,學生雖然是學習的主人,學習是學生自主建構知識的過程,但這個“過程”的發起者是教師,同時教師也是確保這個“過程”得以順利通暢的關鍵因素。
類似地情況還有很多,比如我們常說地教師主導、學生主體、循序漸進等教學原則,一直以為這種教學論是具有一定科學依據的,然而事實是這些教學論就是哲學取向的教學論。科學取向的教學論在20世紀60年代才開始興起。還有,如看了“學習心理”部分就會發現,機械學習在學習心理學中佔據着重要地位,強化刺激這些手段具有正統的心理學意義。
看了這本書,第二個感受是讓我看清了我們平時一些看似“不太好”的做法,其實具有重要的心理學原理。具體地說,在我們平時的教學中,有一些教學方法被“素質教育”或者“新課程”套着一些“帽子”,殊不知,在這些“帽子”下面,隱藏着重要的心理學原理。
比如桑代克根據迷箱實驗,提出可以把學習看做是刺激與反應的聯接,並在這個實驗的基礎上提出三大學習定律:準備律、練習律、效果律。這三個定律反應了學習動機、練習、強化和反饋在這類學習中的重要作用。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學習的實質是條件反應形成和鞏固的過程,其中影響學習的最重要的條件是動機和強化。雖然這些研究成果與當今建構主義心理學具有一定的差距,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學習的本質。據此我不得不聯想到朱國榮老師在杭州的那堂《長方形面積》:課中,在學生已經發現“長乘寬”就是“每行幾個乘幾行”之後,朱老師安排了一系列的關於“每行幾個,有幾行”的強化練習。當時我覺得這個過程有點死板,或者說給予學生再次去體悟的成分少了一點,感覺“不太好”。但從今天學習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這個過程,才發現那是符合心理學規律的。
看了這本書,第三個感受是增加了我對教學與心理學關係的理解。具體地說,以前只知道該這麼做,但為什麼這麼做,有沒有什麼理論依據,是不知道了,而在看書之後,我找到了教學與心理學的聯接。
看了這本書,第四個感受是增加了我做好教學研究的信心。具體地說,以前總認為教學研究是一件非常深奧的事情,是那些非常聰明的人才能有實力去完成的事情,但是現在,我想我也可以去嘗試。
比如,國內外心理學家、學者通過長期的調查研究發現,教學效果同教師的智力水平並無顯着的相關,教師的知識水平同學生的學習成績也無顯着相關。
再如,調查顯示,不經過大量的課堂教學實踐就成為專家教師幾乎是不可能的,要成為專家教師,就必須積累豐富的教學經驗。
我們都身在教學一線,正在進行着大量的教學實踐,我們都有成為教學專家的可能性,因為我們具備這樣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