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漢八十多了,身體實在是支撐不住了,住進了醫院。
張老漢住院在高幹房。其實他也不是什麼高幹,只是有錢罷了,他在九十年代初,帶領四個女兒,經營鋼材,賺了不少錢。
這天,張老漢一邊打吊瓶,一邊看電視時,看到市民政部門和電視台聯合舉辦尋親會的啟事。啟事上說,如有親人失蹤,把情況向我們反映,我們會公布我們掌握到失蹤人的資料,幫你尋找。到五一勞動節那天,再舉辦一個尋親會,讓來自全國各地的尋親人,尋找自己的親人。
看到尋親啟事,讓張老漢想起女兒老二。張老漢有五個女兒,老二在她不到一歲的時候,被人拐走了,現在也杳無音信。現在有人組織在全國範圍內尋親,如果他把女兒的情況也向組委會報一份,也許可以找到。
張老漢把自己想尋老二的想法和四個女兒商量,女兒們當然同意,很快就把老二的情況做成資料,報給了組委會。
老二的情況報到組委會不到一個星期,組委會就給張老漢打電話來,說有一位吳女士的情況,與老二的情況很相似,並給了一個吳女士的電話,讓她們自己聯絡一下,看是不是就是他失蹤多年的女兒。
張老漢馬上和吳女士電話聯絡,原來吳女士是去年母親離開人世時,才把她的身世告訴她,她是55年前的國慶那天,她的養父養母出差到江城,在江城撿的。一聽說是國慶那天撿的,張老漢就興奮了,老二正是那天失蹤的。他馬上問吳女士,她父母是在哪裡撿到她的。但吳女士卻說,至於在哪裡撿的,就不清楚了。而且吳女士身上,也沒什麼特別記號。
張老漢很激動,他馬上跟吳女士說:“我的女兒是做生意的,過幾天就要到你那座城市去,到時她們和你見個面。”
兩天後,小女兒老五趕到榕城。在辦好業務后,她就和吳女士聯絡。當兩人見面時,吳女士並沒有什麼驚訝,她覺得她和老五長得一點也不像。但老五看到吳女士時,差點叫出姐姐來,她太像老四了。張家現在的四姐妹,老大、老三和老五的長相像父親,只有老四像母親,如果這位吳女士是老二的話,那麼就是說,她們的遺傳是相隔的,第一個像父親,下一個就像母親。
老五冷靜下來,把自己準備好的照片拿給吳女士看。當吳女士看到老四時,驚訝了,兩人長得很像!
老五馬上打電話回家,張老漢高興地說現在就要去看吳女士。吳女士哪裡肯讓老人走路,這江城和榕城可是相隔幾百公里,她說她要到江城來看老人。
誰去看誰都沒關係,但此事組委會知道后,負責人就說:“你們先不要見面,配合一下我的工作,到那天‘萬人尋親會’的時候,你們再見面。我們想藉此機會,籌集資金,準備建立一個基金會,保證以後尋親活動的進行。”
到五一萬人尋親會還有一個月,大家把情況向張老漢說明,張老漢卻不同意:“我知道我的病,過不了多久了,再不見女兒,說不定就見不着了。”
面對這種特殊情況,他們只有在萬人尋親會之前相見了。
相見的這一天,不僅張老漢四個女兒到場了,還有很多記者也來報道此事。當她們相見的時候,看到吳女士和老四長得很像時,大家都斷定,吳女士一定是張老漢的女兒。張老漢看到吳女士,也點頭說,是他的女兒。而且第二天他叫來律師,修改自己的遺囑。
張老漢早不修改晚不修改遺囑,見到吳女士,就修改遺囑,更說明吳女士就是他的女兒老二了。遺囑的修改意味着吳女士可以得到張老漢的遺產。張老漢現在是一個家屬大企業,資產幾千萬,他和四個女兒都是股東,他是大股東,如果關係到遺產分配,那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但吳女士到底是不是老二,光憑長相和一些簡單的情況,還不能說明,幾姐妹提出做DNA鑒定請求。
吳女士沒有異議,同意做DNA。但張老漢不同意做:“我說是就是,還做什麼DNA?不知道我快要死了,還抽我的血?”
老五有辦法,她知道父親住院時抽過血,應該還有血樣。拿父親的血樣,不讓父親知道,不就可以了?吳女士也答應這樣做。
在做DNA期間,吳女士沒回榕城,在江城陪着張老漢。張老漢雖然很高興,但體力不支了。有時醒來就嘆氣,說對不起老二。
做DNA要個把星期,可是,張老漢沒有熬過一個星期就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把張老漢送走後,大家在記者的提醒下,想到了DNA的事。可是,DNA的結果讓大家很失望,吳女士根本就不是張老漢的女兒!
辦完這一切,吳女士想回家了。就在她提出要回家時,張老漢的律師召見她,併當着張家四姐妹,宣布了張老漢的遺囑。張老漢的遺囑里說,他的遺產分兩份。一份是全部的股,平均分給老大、老三、老四、老五。第二份,就是他銀行有存款一百萬,給老二,即吳女士五十萬;另五十萬給五個還沒讀大學的外甥,每人十萬,以後供他(她)們讀大學。
在遺囑後面,特彆強調給吳女士五十萬,叫女兒們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要把五十萬給吳女士。哪一個女兒反對,就叫她找律師。
律師宣讀完遺囑后,大家一陣沉默。這時老大說話了:“父親的話我們要聽,他這樣做一定有他的理由,要不然他怎麼說,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要把五十萬給吳女士。”
老三也發言:“就算吳大姐不是我們姐妹,這也算是完成父親的最後遺願。”
老四也贊同兩大姐的觀點,但就是老五不同意:“既然不是子女,就沒有必要拿這錢了。”
當四位姐妹說完后,律師就叫大家解散,只把老五和吳女士留下。
留下老五和吳女士后,律師又宣讀了另一份遺囑,遺囑說,如果女兒當中哪位不同意,就叫她和吳女士做一次DNA檢查。
吳女士和老五做了DNA檢查,檢查結果,她們是姐妹血緣關係。老五說:“為什麼會這樣?”
律師就告訴老五原因。多年前,父親被派到外地工作一年,母親一個人在家。一個晚上被不名身份的男人給強姦了。事後卻懷上了老二,母親不想生下她,一度吃過別人送給的草藥,可是沒把老二打掉,就把她生下了。母親覺得對不起父親,在女兒快一歲的時候,把她扔在解放公園。可是,扔過後,父親好好罵了她一頓,她又後悔了,但再也找不到女兒了。母親找了一輩子,也沒找到老二。母親去世的時候,對父親說,她對不起自己的女兒,要是他有機會找到她,要好好補償她。
知道這個原因后,老五完全同意父親的遺囑。但吳女士卻說:“這筆錢我不想要,我知道了我是你們的姐妹,我就滿足了。而且,我現在的生活還富裕,我是位高級工程師,不需要錢。”
但此時的律師說:“這是張老漢的遺囑,如果你真不想要,也由你提出處理意見,這樣他老人家,在天之靈也能安息。”
老五接過話:“二姐,你還是聽律師的吧,讓父母親實現他們的心愿吧。”這時吳女士沉思了一會兒,說:“這五十萬對我們來說只是父母親的心愿,我想把它送給‘尋親基金會’,讓基金會有足夠的資金來幫助那些現在還失去聯絡的親人,讓他們早日團聚。”
經過長時間的準備,萬人尋親會在五一按時舉行。大會開始的時候,組委會宣布了兩個記者沒掌握到的好消息。一個是吳女士找到了自己的父母親;一個是吳女士幫過世的張老漢為尋親基金會捐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