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上的,吃夜宵是最頭疼的事,前面新開了一家小吃店,聽說很不錯,和同事說好去那兒試試新口味兒。
第一下進去,以為是進了一家化妝品店,後來我才知道,這原先是開化妝品店的,後來接手過來,沒有重新裝修,也就這樣照着開張了,不過還挺有特色的,讓人覺得別有一番滋味。
來了一碗自己最愛的雲吞,急忙不顧燙的咬了一小半吞下,嗯……味道真不錯,後面的就不用說了,我迫不及待的把它們全部裝到我肚子里去了,有好吃的解決了我每天的夜宵,真好哇。
以後我每天晚上都會來光顧這裡,剛開始沒太注意店老闆,原來是兩兄弟開的,是一次同事去打包回來和我說的,她說:“豬頭,你每天指定去那兒吃夜宵,是不是看上那兒的帥鍋啦?’
“說什麼呢!是他們東西好吃,我根本沒注意過那兒的老闆,至於說是不是帥鍋,那就更不清楚了”我狡辯着,其實還是有注意的,只是沒想到,他們認真包雲吞和煮時的樣子,真的很文靜,有時我靜靜的坐在那兒等。看着看着有些入迷,是不是每個人專註做一件事情時,都是這麼讓人着迷呢?
說來我還是有些花痴了,但是我就是不甘心,為什麼不能和他們搭上話?只是一些:好了,你可以拿走了!哦,給錢你。
終於有一次,只剩他一個人在店,也是快關門了,我踏進他們店,他在靜靜的坐着,沒做什麼,走近一看,原來是在聽MP3,我說呢。我還是照舊要了雲吞,因為同事不想像我一樣,整天跟個雲吞狂一樣的吃雲吞,要每天換着吃。我剛坐下,就進來一個中年男子,是他們店的對面的,也可以說是大顧客。他一進店就說來碗雲吞,僅在我說完這句話的後幾秒鐘,卻不想老闆說已是夠煮最後一碗了,按理來說,老闆是做長久生意的,肯定是會煮給他的,我這人很好說話,只要他說給他,我絕不會說不的,因為我會改其它的吃,但他沒有,卻堅決要把這最後一碗煮給我。人真的很奇怪,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他問了我是在哪兒上班的,然後我指了指工衣,他說,就是在前面的路口吧,我從來都沒有走過那裡,雖說這麼近,有空去你那兒玩。我說好。來了幾次我們店,就和同事也混熟了,陪我上夜班,搶過我手機去拔他電話號碼,還送過我最愛吃的雲吞到店裡給我吃。漸漸和他熟了起來,發現他喜歡喝酒,還喜歡打牌,我和同事總打不贏他,他說輸了要彈額頭,為些我可挨過不少他的手指彈。還好他都是輕輕的,要不然我就遭秧了,一直都是這樣的關係,不近不遠,誰也不說誰喜歡誰。
直到有一天,他打電話給我,說叫我去他店裡一趟,我說我不在深圳,在東莞。但是他沒問我什麼時候回去,也就掛了電話,我真懷疑他是不是玩玩的,怎麼從來都不關心我在哪兒,在幹些什麼。接他電話不久,我就已經回到了深圳,我經過他門口,看到他和一個女孩子在打鬧,好像也是彈她的額頭。我想,我真的是自作多情了。我發了一條短信給他,說我經過他的門口沒看到他,但他回的卻是:想見我了?我突然有些被激怒了。不願再理他,也不再去他那兒吃夜宵,似乎他也有所察覺,這一天,他趁着酒興來到我店裡,看他喝的滿臉通紅,讓我看的厭煩,我躲避性的出去了,和同事打了聲招呼,就往門外走去。卻不想,他追出來,拉住了我的手,我從來沒被男孩子拉過手,條件性的掙脫,卻被他拉的更緊,快拉我挨到他胸口了,聞着他身上的味道,我有些心跳,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感覺,大概是有些曖昧吧,我是這麼想的,我一甩卻甩不開,因為我一想到那些,我就不想原諒,怕自己被玩,受傷。他有些痛苦的看着我說,難道我就這麼討厭嗎?我看他有些過份激動了,還是一句,放開。
就這樣,他真的放開了。
後來我離開了上班的地方一年,回來這兒時,看他的店也已轉出去。我想說,我曾喜歡他的,靜靜地喜歡他,喜歡靜靜的,白凈的他,畢竟他給過我從未有過的感覺。
也是後來,我才知道那次他不給那最後一碗雲吞給對面的老顧客,是因為他早注意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