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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納崗位管理及考核辦法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公司出納崗位管理及考核辦法

  根據公司201*年資金管理辦法和集團公司“收支兩條線”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加強資金管理,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特制定本辦法,請出納崗位員工嚴格遵照執行。

  一、管理辦法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熟練掌握有關的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報銷制度。有義務向本公司職工宣傳公司的報銷及收付款制度。要有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鑽研業務技能。

  2、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規定的收支兩條線政策。收到上交款時,要及時從浪潮管理系統中給對方開具集團公司統一收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遲開具日期,也不得擅自改變收到款項日期;收到的款項要按集團公司規定及時上繳,銀行匯票和承兌匯票要在三日內上繳財務處,報賬通崗位收到的款項必須當天上繳集團公司結算中心,不得滯后(當天下午4點以後收到的現款須於次日上繳結算中心),每筆上繳款要及時做好帳務處理,且必須在憑證後面附有結算中心確認收到款項的進賬單;

  3、辦理報銷或付款業務時,要嚴格審核原始憑證上的客戶名稱、日期、用途、數量、單價、總金額,經辦部門簽章和經辦人、經辦部門主管、公司分管領導及財務主管簽字。對所有報銷或付款的業務要審核原始單據填寫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業務的合理性,金額的正確性,確認無誤後方能給予報銷或付款。如發現報銷憑證或付款單據內容不全、書寫不清、數字錯誤、手續不全的應提示經辦人並解釋原因,給予退回補寫、更正或重新出具處理,對塗改、偽造原始單據或虛報冒領等行為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有權拒絕執行或報銷、付款,並向本單位領導報告,否則連同相關人員一起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4、對於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報銷和付款業務,要給予及時辦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付款;

  5、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銀行賬戶只限本單位使用,不準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不得將單位的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6、每月必須在收到人力資源部的工資發放單后一日內處理完畢,並督促銀行及時發放,按照工資保密的原則,發放工資前要把相應的內容隱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與工資相關的內容;

  7、加強報帳通帳戶管理,報帳通每日餘額不得超過財務處規定的限額,報帳通日記賬要日記日結,每日終了要查詢報帳通餘額,並與日記賬賬面餘額核對無誤,做到賬實相符;

  8、及時做好與外部銀行、結算中心的對帳工作,月末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各外部銀行和結算中心對帳,並於次月8號之前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於未達款項要及時查詢並通知有關人員清理;銀行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在8日前報分管副主任處;

  9、收付款的賬務處理憑證上日期必須與業務發生的實際日期保持一致;因回款需要借出的收據日期也必須與收回貨款時賬務處理憑證日期保持一致;

  10、每月月末,應與考核部和業務管理部核對公司內部罰款的上交情況,並把核對結果報分管副主任;

  11、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和保密制度,不得私傳金庫密碼;加強對票據、印章、支票的管理,妥善保存所管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範圍使用;個人微機必須設定密碼,嚴禁財務部以外人員使用;如出現差錯要及時向領導彙報,查**因,視情況進行處理;

  12、及時辦理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和任務;

  13、做好窗口服務,維護公司形象。電話接聽及時,對於公司客戶和其他部門員工的諮詢和疑問要耐心解答,態度友好,不得置之不理或互相推脫;

  14、出納人員應保守本崗位的財會信息,在對上級主管部門來了解、檢查工作時應積極配合,提供資料、反映情況。如遇調離本崗位時應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的移交手續。

  二、考核辦法

  為更好的執行本管理辦法,特制訂以下考核細則。

  1、對於手續不齊全而給予付款,或實際付款金額與單據金額不一致的,對付款人員每筆扣罰10分;

  2、對於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付款業務被無故拒付的,每次對責任人扣罰3分;

  3、收到款項沒有按規定時間上繳集團公司,或上繳款項的帳務處理憑證后沒附有結算中心進賬單,對責任人每筆扣罰1分;

  4、無故拖延工資發放時間,對責任人每次扣罰10分;

  5、沒有按時和銀行(或結算中心)對賬並編製餘額調節表,每拖延一天,對責任人扣罰1分;

  6、收付款憑證日期與所附收據(包括借出收據)或付款單據日期不一致,對責任人每筆扣罰1分;

  7、報賬通每日餘額超過財務處規定限額,對責任人每次扣罰2分;

  8、個人微機讓非本部門人員使用,一經發現,每次對責任人扣罰10分,若因此泄露公司機密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研究后給予重罰;

  9、沒有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對責任人每次扣罰1分;

  10、對客戶或其他部門員工的諮詢,沒有耐心解答,或不接聽電話,引起投訴的,對責任人每次扣罰2分;

  本辦法自即日起執行。

  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