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職責(一)
1、負責公司日常的費用報銷。
2、負責日常現金、支票的收與支出,信用卡的核對,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
3、每日核對、保管收銀員交納的營業收入。
4、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規定數額。
5、負責向銀行換取備用的收銀零錢,以備收銀員換零。
6、信用卡的對賬及定期核對銀行賬目,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7、月末與會計核對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發生額與餘額。
8、每周編製《貨幣資金周報表》,並上報營運總監、財務總監、財務主管等。
9、每月編製《現金流量表》,並上報營運總監、財務總監、財務主管。
10、每月配合人事編製好工資表,並協助發放。
11、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出納崗位職責(二)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依據審核后的合法收付憑證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要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定或有誤差的,要拒絕辦理報銷手續。
三、根據審核無誤的收支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書寫整潔、數字準確、日清月結、嚴禁白條低庫。
四、負責做好工資、補助等的造冊發放工作。
五、及時處理各種原始核算單據資料,傳遞會計憑證,不得積壓。
六、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賬面一致。
七、負責到銀行辦理經費領取手續、支付和結算工作。
八、及時與銀行對賬、作好銀行對賬調節表。九、負責支票簽發管理,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按規定設立支票領用登記簿。
十、妥善保管現金、支票、收據和部分印鑒,確保資金和票據的安全性。
十一、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賬面資金及資金使用情況,使財務主管準確掌握資金流動情況,合理調配資金。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崗位職責(三)
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員具有以下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員應嚴格遵守現金開支範圍,非現金結算範圍不得用現金收付;遵守庫存現金限額,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結,賬面餘額與庫存現金每日下班前應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也要及時核對,如有不符,應立即通知銀行調整。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製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製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外匯出納業務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國際間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外匯出納也越來越重要。出納人員應熟悉國家外匯管理制度,及時辦理結匯、購匯、付匯;避免國家外匯損失。
(4)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它單位辦理結算。這是出納員必須遵守的一條紀律,也是防止經濟犯罪、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納員應嚴格支票和銀行賬戶的使用和管理,從出納這個崗位上堵塞結算漏洞。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要建立適合本單位情況的現金和有價證券保管責任制,如發生短缺,屬於出納員責任的要進行賠償。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據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實際工作中,因丟失印章和空白票據給單位帶來經濟損失的不乏其例。對此,出納員必須高度重視,建立嚴格的管理辦法。通常,單位財務公章和出納員名章要實行分管,交由出納員保管的出納印章要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各種票據要辦理領用和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