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當年的他,愛上了她的愛情。
她所能夠看懂的心情,從來都不是在一個地方,看動那些來自於事宜的失望。
她第一次投稿,是在學校的校報里。那篇文章的文字,她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可是後來,誰也不知道結果到底怎樣了,因為沒有人告訴她。
後來,她一定都不在意。
因為她知道,真正有才華的人,都是不修邊幅的,根本就不會在意這些東西。他們所能夠看懂得生活,看懂的事宜,來自於天涯海角,來自於四海八荒。
所以,我一直都是記得的。
他們再次打遊戲,每天都是必須要做的事情。他們所要做到最美的樣子,可是我們自己都不知道,這個時候的他們歌聲,其實都已經漸行漸遠。
他們根本就不願意讓自己,看懂那些卑微的心情,看動那些破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