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沙朗地域名及其它,三
五,用“沙朗”來命名命地域名是符合漢民族文化對地域名取名時的方法和習慣
當你走到世界各地,你說你是“沙上”人時,一是老鄉們不會明白你是什麼地方的“沙上”人,因為當你發“沙上”的音時,決不會用“沙朗”方言來說;會用北方口音說出,二是“沙上”是什麼地方的沙上?會讓人費解,因此,老鄉決不會馬上認同你。倘若你用沙朗方言(不論是老沙話、江北話、常陰沙話,還是江南腳朗話)說你是“沙朗”人,則老鄉們就馬上會將你當親人!這就是地域文化!這就是地域文化的魅力!
是不是地域名上用上了方言讀音字,而在所有文字表達上,都要用方言讀音字?這決不是一回事。如:在清朝嘉慶年間,“沙朗”已形成三片沙頭區域和有二條江隔開,當時就是按“江南人”的方言口音,將江,不叫江,而叫“夾”,叫“老夾”、“段山北夾”、“段山南夾”。政府也就將方言所叫的“夾”(江)注在圖上,寫在文檔里。
將江叫成“夾”的,縱看華夏大地,也只有我們張家港(沙洲)有。離開張家港(沙洲)這地方,用“夾”字代替江字,這是絕對行不通的。這就是地域文化,這就是地域文化的魅力。這就是漢民族,在對自己生存的地域,在愛到極深厚時,用自己的方言來命名地域名時才有的現象。
二百多年來,雖然沙朗的三“夾”早已淤漲成陸,但後人仍然將這當年很寬、很深的江叫“夾”。也不曾由於將江叫了“夾”,而在沙洲、張家港地區,凡是有“江”這個字出現,都要用“夾”來代替!如將揚子江,寫成揚子夾,再加上註釋,此處夾就是江!就是沙洲人也通不過,而且會成笑話。
再如“圩”字,因“沙朗地域”內方言的原因,將圩(音魚)又能讀成圩(音圍),“沙朗人”決不會將十一(圍)港,叫成十一(魚)港;也不會將鼎豐(魚)叫成鼎豐(圍),但我們“沙朗人”就將這“圩”字,不僅有兩個讀音,而且代表了兩個完全不同的地形、地貌,地理位置,這在華夏大地上,也是非常少見的。原因是祖上用方言這樣叫了、用了,我們也就這樣學了、用了。這就是地域文化。這就是地域文化的魅力。
還有“埭”字,他本來是“土壩”的意思,而且是皖北、蘇北地方方言的叫法,這個“埭”字,是當年“上沙朗”來的江北人帶過來,沙朗人借用的。原因是圍墾好圩塘后,要建住房,為防澇災,必須在開圩河時將建房的宅基地堆土加高成寬“壩”型,而且是順圩河一長條,沙朗人就將自己住的村叫成“埭”。成了我們沙朗地方獨用的村莊名。這是沙朗獨有的圍墾業,創造了沙朗獨有的“圩、埭”文化。離開了沙朗,離開了沙朗的圍墾業,“埭”字就沒人用在村莊名上。
土改時,雖然北方過來的解放幹部,和一些喜歡“追隨行為”的少數沙朗人,硬要把沙朗的什麼什麼埭的地址名,改成什麼什麼村名,以便和北方叫地址名一致,有“解放”的意義,但是直到二十一世紀,沙朗人還是沒能將“埭”字改掉,雖然在行政文件上,有什麼什麼村的文字,但沙朗人還是頑強的稱自己是什麼什麼“埭朗”人。
筆者2007年回故鄉養病,在隨訪母校和老同學時,仍然看到“常家埭”、“官田埭”“何家埭”“地號埭”的埋石地址。
好事者將江南腳朗的“閘朗”寫成“閘上”,有表現出“革命”精神和推廣普通活的雄壯,多少年下來,江南腳朗人和沙朗人,不還是頑固的叫這歷史名鎮為“閘朗”!這就是漢民族的地域文化的魅力所致,漢民族的“方言”的偉大所致。
再如福建閩東海邊、海島上的人,將淤漲成陸地的海灣的地域,都叫什麼什麼“庴”的地域名;浙江浙東、舟山人,將淤漲成陸地的海灣的地域,都叫什麼什麼“嶴”的地域名,加上“庴”和“嶴”的方言讀音,就表達了方言中“在什麼什麼上”的意思,成了鮮活的用當地方言叫出來的地域名。
因為只有這種地方的,表達地域名的“在什麼什麼上”的意思時,當地人,才用方言中有“在什麼什麼上”的意思的“庴”和“嶴”這二個方言讀音出來用上,也只有這個地方的人才用,才聽得懂。但從來沒有人因用了“庴”和“嶴”的方言讀音來名命了“地域”名后,就必須將其它要表達“在什麼什麼上”的意思的文字,都要用方言讀音字“庴”和“嶴”來表達,這肯定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大漢民族文化對地域名取名時的方法和習慣。
用有“在什麼什麼上”的同義方言讀音字“庴”和“嶴”來叫地域名,閩東人和浙東人都已用了幾百、上千年了,而且被國人認可。而且這“庴”和“嶴”兩個方言讀音“字”,一離開他們的出身地,就沒有了存在的意義,也正如我們沙洲人,將江叫做“夾”一樣。
不過是否閩東和浙東也會有人出來,為表現出“革命”精神和推廣普通活的雄壯,會提出將“厝”、“嶴”字改成“上”字,再加註說:這裡的“上”字要讀成“厝”“嶴”?筆者認為,在這泱泱中華大地上,這種帶有行政命令色彩的做法,雖還是有可能出現的,不過寫歸寫,當地人還是會頑固的用方言來叫,就像張家港當地人,不會將歷史名鎮“閘朗”叫成“閘上”一樣!不會將我出身在某某埭,硬要改說成我出身在某某村一樣,至多為不讓某些人不高興,在某某後面不加埭,也不加村。因為筆者深信,當年滿清入關採用的“留髮不留頭”的政策,在當代中國大地上是不可能再出現的!
所以,“沙”和“朗”合起來的“沙朗”一詞,他有唯一性,除了用在某某的名字上外,沒有任何其它意思和意義,將他作為地域名,就更加有專一性了。既是唯一,又是專一。所以:這裡“沙朗”名字里的“朗”字,僅僅是用了它的讀音,他僅表達了方言中“勒朗”的意思。離開了沙洲的方言,他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就象閩東、淅東人的 “庴”“嶴”字的讀音,離開了閩東、淅東,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也就象沙洲人將江叫成“夾”,將“圩”(音魚)讀成(音圍)一樣。所以“朗”字不是“上”字的同義字,也不能代替“上”字;更不可以用“上”字來替代“朗”字。二者既不可代,也不可逆。
至於有要推廣普通話,非用“上”字不可一說,就更離譜了。因為不可能中國所有具有方言色彩的地方、地域名全用北方人口音來改寫,也不可能在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時,都因要推廣普通話,都要用北方人口音的文字來改寫他本來具有的濃厚的地域文化的文字,所以將“沙朗”這地域名硬要用北方人口音稱之為“沙上”的做法,是極其不妥當的。假如我們將“沙朗話”“老沙朗話”去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時,能用“沙上話”“老沙上話”去登記申請嗎?
張家港由“老江南”和“沙洲”二個地方組成,沙洲由“江南(江南腳朗)”和“沙朗”二個地域組成。“江南(江南腳朗)”有二千年以上的文字記載,而“沙朗”只有二百多年的文字記載。而且認認真真的將老百姓叫了幾百年的地域名,一個既讓幾十萬“沙朗人”認可,又符合大漢民族文化在命名地域名時的習慣和方法,又有本地區有可以借鑒的先例參考的地域名定出來,應當是時候了。筆者將為“沙朗”地域文化的發展而努力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