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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法治道路的本源與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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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東西方法系的本性的異同

  拋開近代的革命階段而單論及之前的變革歷程,中國社會兩千多年的發展雖經歷着改朝換代的巨變,但法所呈現的內涵及外在的展現似乎並沒有發生什麼大的變化。同時我們應注意到,西方社會進程中的最高統御力量是“上帝”,但是從整體來看,上帝似乎並未深入到人們具體的世界觀之中,相反古希臘的聖哲們對各領域的頗具平民性質(缺乏政治色彩)的思想卻對社會的發展,法系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奠基作用。而中國的最高統御力量是皇帝,儘管皇帝以上還有“天”的存在,但是在百姓心中,似乎皇帝與天是一體的,統御力量的重心在皇帝。東西方這兩種神本位思想與人本位思想的根本差別,體現了各自人種對世界的認知方式,探求方式,追逐生存與理想的方式的差別,也是兩種法系從概念,內涵,效力,以及發展路徑的不同的最本質的原因所在。在西方,法所扮演的“角色”,處於不斷的充實之中,並且始終起到了改變人的世界觀,推動社會進程的作用。從某種程度上說,上帝僅是一個符號,是一個人們填充對自然探求慾望的寄託,是人們要控制自然的慾望的體現。而他們真正發展的重心在於“物界”(這是我很牽強的給出的概念,旨在表現一種側重於人以外的大自然為主體,以及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以對自然界不斷深入了解和掌握

  重心,從而帶動人自身及人類社會前進的一個概念),在不斷的實踐與認識的循環中,也不斷的對自己大腦中的認知與世界觀進行着變革與洗禮。當這種認知達到了足以否定上帝作為一個“人”的存在時,上帝便實實在在成為了一個將根本自然規律與人的特有的精神文化交融為一體的標誌。而“物界”的重心也隨之佔據了人們世界觀的本位。由此,一種為這種“物界”的認知,利用,享有等等為目的的規則便隨之成為一個系統而呈現開來,這便是西方意義的“法”。對它的發展軌跡,我們可以形象的給出一個名詞——縱深決定型法治道路(尤指規則規範在社會運作過程中,對人及人類社會左右程度的核心地位)

  下面再來看一下中國法系的發展道路:這條路與西方的法系發展道路恰恰相反。人們探求之路的重心在於“人界”(即一個與前邊提到的物界相反的概念,它側重於從人自身的生存,發展,協作,能力等方面入手;並且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着重於從人的引導駕御為中心從而達到一種與自然的協調的境地)。華夏子孫把統御自然的力量重心放在了人的自身上。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他們孜孜以求的是人與自然的平衡發展,“大道的一統”,“天人的合一”。這種改造力量集中體現在了“天”的兒子——皇帝的身上。由此,一種為了保持這種“人界”道路的存在與發展的規則便脫影而出,這便是中國意義上的“法”。由此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中國古代的法要以天道德義為核心,以忠義仁禮為指導思想,以刑律為主要內容,因為這裡擁有着無處不在的“人界”規律;而少有工商牧漁等以私法關係為內容的側重於“物界”道路的規範。正是由於駕御人的本性所在,使得中國的帶有西方意義的法律規範少之又少,而且效力低下,並且帶有強烈的輔助性工具色彩。如果從相對於西方法的角度講,我們對此也可以形象的給出一個名詞——展擴輔助型法治道路。至於這種法治道路在中國社會進程的各個階段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又體現了怎樣的發展規律,我

  在下幾章中重點論述

  二 中國社會的變革規律及法的用

  上一章我們從本源的角度引出了中華法系,進而概括出了中國展擴輔助型法治道路的成因。但是,這樣的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的孕育又是一個極為漫長的過程。縱觀中華歷史,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及幾乎不變的生產方式佔據着統治地位,也佔據着中華民族的史頁中最重的一筆。由此,一些西方學者認為中國數千年來沒有發展,而是原地轉圈,中國甚至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體系。對此觀點,我一直以來都表示強烈的否定,下面我從幾個角度來闡釋中國社會發展的軌跡及法位於其中的角色。

  (一)中國人界式發展道路的成因的理論根源

  首先,孔孟老莊精闢的人文哲學;政治家兵家獨到的文韜武略,忠義仁禮的治人思想;詩詞歌賦的人文文化等等這些中華民族獨具的精神財富所凝聚的巨大力量無疑是一道佔據着整個人類文明史中的宏偉靚麗的風景線。這些成果儘管是處於封建社會,但是其所闡釋和追求的“大道無極”,“天人合一”,“有容乃大”,“無欲則剛”等等崇高的思想文化的結晶早已超越了西方意義上的封建枷鎖,而是一種永恆的真諦,它體現着一種不同的社會演進方式(即人界式道路),儘管不易被察覺,但是它確確實實存在着。

  為了更好的闡述中國特有的法治道路的運作規律的存在,下面我需要首先從哲學的角度探求一下它存在的理論根源:人類是自然之子,人類社會發展追求的終級目標是人自身極大的安排事物的能力直至與自然的“合一”。然而,是側重從“物界”入手還是側重從“人界”入手,便分成了兩種追尋大道的方式。從物界入手,社會的發展似乎要“平穩”的多,“理性”的多。但是起初人文的力量的有效合一與凝聚相對會比較弱一些,其統御人群,發揮集體協作的的力量也小的多。因而,在起步階段要遜於“人界”道路。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儘管他不能脫離生產力水平制約而獨自發展,但是我要說明的是:這種制約就人或人類社會本身而言具有巨大的“彈性”。因為,人同萬物相比具有獨到的特殊性,人是萬物之靈,大自然從誕生人的那天起,就將自身的規律在很大程度上凝結在了人的身上,與自然(包括人類社會自身各主體之間)的相輔相成,協調循環是易於感悟而又最難感悟的。當意識介入到了這種最高層次的框架邊緣時,便會對“小利,小欲”漠然處之(更具階段性,具體性的表現如中國古代的名句“富貴不淫,貧賤不移,威武不屈”所描繪的境地,這與生產方式的先進與否,及物慾享受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沒有直接作用關係),在構造人

  隕砑叭死嗉團與外界的協調一統的過程中,不斷的觸及着人類發展的最根本的宗旨

  因此,不是處於封建社會,就具局限性。那要首先看是“物界”道路的封建社會還是“人界”道路的封建社會。就“人界”道路而言,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歷史的局限性,而不是囚禁於某種社會某種生產方式的局限性。因而,由中國社會發展道路所決定的中國法治道路亦具有這種強烈的“人界”色彩。

  (二)人界式發展道路的各階段概況剖析

  以下我們從中國社會發展已經歷及將經歷的各自階段來闡述不同進程中法的作用。中國社會的發展即是從“人界”重心向物界”重心逐漸轉化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我認為大致應包含這樣七個階段:一,天人合一的樸素思想階段;二,性善性惡的深入剖析與對立階段;三,君本位的忠義仁禮思想體系發展成熟階段;四,對君本位的批判及對蒼生本位思想的初現階段;五,蒼生本位的初始形成階段;六,“天人合一”的“無欲”的局限性成熟階段;七,蒼生本位的思想極大成熟的階段。這其中,前四個階段里的法系概念是具有純中國式的“人界”道路性質的法律。第五,六兩階段的法系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西方“物界”道路的法系概念的色彩,但無論從實際效力還是從深度廣度的內容上都還有着較大的差別,這一時期正是第一章所提到的——展擴輔助型法治道路的特點最為明顯的時期。即維繫社會發展的並為人們公認的“遊戲規則”(即權力和感召力的重心)依然明顯的展示着中國“人界”式發展道路的色彩。但是,與此同時中國亦經歷着“人界”道路的漸入頂峰和“物界”道路的逐漸成型直至基本成熟。在這裡我從法律的角度分別給予這兩個階段另兩個名稱:特型的平等法律的階段;局限型的平等法律的階段(具體含義下面將闡釋)。第七階

  未友細褚庖逕轄玻中國“人界”道路的法治概念已經進入塵封的歷史,整個社會的重心已步入中國式的“物界”重心階段(社會的權力重心真正轉移到了大多數人手中,而與此同時在大多數人身上所展示的人文力量和水平也積聚飽和狀態,生產力極速發展)。而中國的法系亦不僅具有西方法系的概念,並且還會具備其欠缺的巨大人文動力與凝聚力的特徵

  (三)人界式發展道路各階段的法系特徵

  接下來,我們從本源的角度具體解析一下以上的法治進程:就前四個階段而言,統治階級為了控御人而研究人,從而在一段時期內(春秋戰國時期)無論是哲理思維還是儒法的道義權術都達到了相當的高度,而法在這裡的作用似乎僅僅是維繫一種客觀的不作為,並未突現其鞏固統治角色。而後,從秦漢到唐朝,這種方式逐漸成型,法的作用便為了促使這種統治思想的貫徹保駕護航,也正因為側重保護的是一種思想,一種禮儀,一種信念,所以法作為一種最強有力的工具所呈現的單一性就集中體現在了刑律上。而這種信念是統治者生存的本錢和底線,所以就更顯得“赤裸裸”(即:一旦“越軌”則邢酷法嚴)。順勢發展,中國人界道路步入了封建社會的人文體製成熟期。與此同時,附屬於其上的“物界”道路的發展也隨之步入了盛世。集中表現在了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及士農工商等各領域各行業的蓬勃發展(大唐盛世)。但隨之爾來的就是“人界”道路的內在弱點的逐漸突現。究其內在原因,可以理解為人界道路追求的是超脫的崇高境地。而這種境地本身就包含着忽略一般“物界”道路的制約規範的特徵。其走勢即缺乏眾多的細節規則的制衡,從而面臨著巨大的反作用力(亦可通俗的稱為“誘惑”,來自自身的以及外界的),因此其軌跡也是螺旋

  仙的。一旦處於下降態勢時,“物界”的極大誘惑(當然包括人自身)便會呈現開來,一種人性的泯滅,享受慾望的強烈亦會極為巨大,人倫腐敗亦會極為嚴重(比較西方物界重心發展道路而言)(因此,有些美國學者至今仍稱中國人缺乏理智,愛走端,是一個具有着潛在威脅的國家,就是因為看到了這樣一個側面。但是,這種理論缺乏深入理解和全面剖析中國社會發展道路的一面,因此,不足以信,但是應引以為戒)。當這種泯滅嚴重到了危機生存底線時(如中國近代的屈辱史),一種特型的平等法律(前邊提到的第五階段)伴隨着那種交應於臨界點而產生的極為巨大的作用力(即當時的共產主義的崇高理想及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同時期的偉人身上所產生的凝聚力和個人崇拜力)一道呼之欲出。這是因為,調節人的慾望,人的境地首先要能生存,也正是因為中國人對人存在的價值要求過高(人界道路由此而成),從而淡化了時代享受欲的局限,而努力達到一種超脫。但超脫的彈性的最大限度是生存,一旦連生存的底線都無法保證,就意味着人界道路在一定的階段內達到飽和,需要在聚變中上升到另一高度。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革命和共產主義思潮在中華大地上的成型與鞏固便是這種巨變的具體展現。但是,這時的巨變上升的高度不是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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