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是一項具有全局性的黨內法規,是指導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制度。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是指導農發行系統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農發行得以貫徹落實的基本制度。本文在深入基層行調查的基礎上,分析了我行黨風廉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難點,探討了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對策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有差距。個別行領導幹部沒有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現象,片面強調抓業務,忽視黨風廉政建設;有的領導幹部認為農發行是政策性銀行,業務單一,對外交往少,不易出現腐敗,對黨風廉政建設抱無所謂的態度和盲目樂觀的僥倖心理;還有的職能部門認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是黨委和紀檢監察部門的事,是領導幹部的事,與已無關,對此漠不關心。
(二)職責難落實。有的行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及部門負責人沒有意識到自己肩負的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或責任意識不強,難以將賦予的責任落到實處。個別行領導班子沒有定期分析職責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狀況,黨風廉政教育抓得不緊,監督檢查不力;有的行領導班子成員沒有按規定抓好分管部門、分管專業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本專業的黨風廉政建設過問的少,管人管事管思想的意識樹得不牢,未切實落實“一崗雙責”。
(三)督查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和深度不夠。量化考核方案不夠具體、完善,考核分值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不夠,可操作性和針對性不強,尤其是對職能部門的量化考核仍是一個薄弱環節。同時,對檢查考核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檢查、督促整改力度不夠,考核結果未得到有效地利用。
(四)追究不逗硬。責任追究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有的對責任追究的有關政策標準把握不準,隨意性較大;也有的在處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存在不敢追究和不願追究的現象。
二、對策探討
(一)進一步深化對責任制重大意義的認識。首先,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是新時期我們黨面臨的兩大歷史性課題之一。而要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就必須從嚴治黨。這首先要治理好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進一步明確了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中的責任,為治理好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證作用。其次,自覺地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制度規定。這實際上就是以法規制度的形式,明確了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能不能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這一規定,是涉及黨員領導幹部能否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問題,是衡量黨員領導幹部黨性強不強的一個重要標準。再次,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確保農發行健康發展的政治保證。隨着農發行職能調整的推進,業務範圍和管理模式將由過去的單一化、封閉式逐步向多元化、開放式發展。一些新業務的開展,不可避免地在制度、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使得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觀條件,給違法違紀者帶來可乘之機。銀企關係的變化和重新定位,使處於這種關係中的一線工作人員及領導幹部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因此,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於確保農發行健康發展,起着重要的政治保證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責任制的工作機制。實踐證明,“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行之有效的,要進一步堅持並在實踐中加以完善。要進一步增強“一把手”的責任意識,在負總責的同時,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一把手”履行責任制工作進行檢查與監督,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格局。責任制的執行情況,要實施“一把手”報告制度和“雙向”報告制度,既要向上級報告,也要向同級和下級報告。按責任制的要求,領導班子成員要做到“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分管工作有機結合,切實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同落實;要及時了解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動態.對分管範圍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加以解決並向一把手報告。積極推行紀檢監察機構派駐制度和集中統一管理的工作機制。
(三)進一步落實職能部門的責任。職能部門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對象和責任主體,在落實責任制過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對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作了明確規定,職能部門負責人要增強“一崗雙責”意識,結合部門實際和工作特點,找准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把反腐倡廉的任務分解到崗位,量化到個人,嚴格考核,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職能部門召開專業會議,要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內容,在制定規章制度方面要有監督制約和懲處的措施。要加強對本部門幹部職工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切實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為了加強聯繫、收集反饋有關情況,可在各職能部門聘請一名廉政監督聯絡員。
(四)進一步強化責任制的檢查考核。檢查考核是落實責任制的重要環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工作要注重“四性”。一是注重檢查考核的權威性。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明確“黨委負責領導,組織對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也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案由各級行黨委研究確定”。由此可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在組織領導上要體現高層次、高規格和權威性。應由過去紀委組織考核改為黨委組織考核,並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及其他黨委委員分別擔任各考核組組長。考核結果要提交黨委研究確定,並向上級黨委報告、向下級黨委通報。二是注重檢查考核內容的時效性。責任制考核要突出重點,針對性要強。責任制考核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履行責任的情況,所以,考核的內容總體上應包括工作部署、制度建設、宣傳教育、源頭治腐、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和班子成員落實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等幾個方面。同時,形勢在發展變化,不同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重點不同、具體要求不同,考核的具體內容也要因時而變,根據上級每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時調整充實責任內容,儘可能細化、量化,完善百分制考核,使之更具現實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注重檢查考核方法的可行性。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開展日常檢查、執法監察、量化考核、交叉檢查等不同的檢查考核方法。但無論那種考核方式,都應注重多方面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本單位的領導是否廉潔,本行職工最有發言權。考核時,應在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基礎上,把民主測評範圍擴大到職工。四是注重考核結果的實用性。考核結果如不加以有效運用,就失去了考核的意義。按照黨中央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要作為對領導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為了增強考核結果的實用性和嚴肅性,考核工作結束后,應通報考核結果,並把班子成員的考核結果裝入個人廉政檔案,對群眾測評分過低、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促其整改,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危機感和緊迫感,進一步促進責任制的落實。
(五)進一步嚴格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關鍵是要狠抓責任追究。要建立抓責任追究的機制,對領導幹部管轄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發生重大問題的,不管是否是當事人,是否直接參与,只要負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誤”中的任何一種責任,都要不同程度地予以追究。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區分責任追究的政策界限,包括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的界限、主要領導責任與重要領導責任的界限、領導責任與非領導責任的界限等。要綜合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含免職、辭職、降職)和其他處理等不同的責任追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