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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曼德拉自傳》有感之曼德拉的童年時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讀《曼德拉自傳》有感之曼德拉的童年時期

  2015年8月

  很早之前想為這本書寫點什麼,但是又懶得動筆,所以就拖到現在了。書是一好朋友去年四月份送我的,讀了160頁(共750頁)就讀不下去了,因為太難了。書後來就送給我家先生讀,他花了沒幾周就讀完了,不過他自己也覺得書有點難,有些生詞他自己都不認識,他還誇我讀了160頁已經很不錯了,這160頁正好寫的是曼德拉的童年和少年生活,所以我就寫寫關於他小時候的那些童年往事吧。書是以敘述的形式寫,這個過程都是曼德拉在講述他的故事和人生經歷,並沒有長篇的說教和議論。讀這本書感覺就像聆聽剛從戰場歸來的鄰家老爺爺用心平氣和的口吻講述戰場的那些往事,沒有抱怨,沒有憤怒,沒有嘆息,有的只是平靜。也許智者才能擁有他這樣的心境,而他就是被南非人稱為God的聖人。一個經歷27年之久牢獄之災的人,最終走上了這個國家的最高統治地位,這一切並不是傳奇,而是他用心血和生命換來的。     1918年7月18日,曼德拉出生在一個叫Mvezo的小村莊,村莊坐落於特蘭斯凱(Transkei)首府的阿姆塔塔區(Umtata)。父親為他取名 Rolihlahla,在他們當地的語言的意思是 Pulling the branch of a tree(拉樹枝),本意就是 troublemaker(惹是生非的孩子),但曼德拉並不認為父親為他的取名就決定了他一生的命運。曼德拉的父親是當地村子的一位酋長,有着皇家血統,父親雖然不識字,但精明能幹,而且是國王的顧問,經常陪同國王外地出訪,在一些和政府官員會面的重要會議或場合中,總會有父親的身影。為此,父親很受別人的尊重和敬愛。父親有四任妻子,曼德拉的母親是他的第三任妻子。父親總共有13個孩子,4個男孩和9個女孩,曼德拉是最小的一個兒子,但同時他是他媽媽最大的孩子,下面有3個妹妹。在曼德拉的記憶里,父親很高大,有着黝黑的膚色,而且也是一位直爽的人,在這一點上,他覺得他是傳承了父親的。父親的額頭前面有一撮白髮,曼德拉也就模仿父親,用白灰把自己額頭前的頭髮塗成白色。父親也是一位很嚴厲的人,從來不嬌慣他們兄妹,甚至曼德拉覺得他有些固執,但不幸的是父親的這一點也遺傳給了他。正是由於父親的固執以及維護他作為酋長的尊嚴,他得罪了當地的殖民統治局,父親也就失去了他酋長的地位以及其他要職,也失去了他們很多的土地。面對這種緊張的局勢,曼德拉以及妹妹隨母搬到了Mvezo北部的另一個村莊Qunu,在那裡,曼德拉度過了他最愉快的童年生活。

  在Qunu這個村莊里,住着不到幾百戶人家,人們住在用泥土牆圍成的小屋裡,人們過着很清貧的日子,主要以玉米、高粱、大豆和南瓜為主食。條件稍微好一點的家庭,他們還有茶葉,咖啡和糖等用品,但對大多數窮人家,這些東西簡直就是異國情調的奢侈品。村子里主要的人是婦女和兒童,男人們都到很遠的農場里打工或到礦上做工人,他們一年大概回一兩次家,主要目的是回家耕種,而除草和收割的工作就交給婦女和孩子了。曼德拉的母親有三個小土屋,分別用來睡覺,做飯和當倉庫。在曼德拉的記憶深處,母親的小房子總是擠滿了小孩子和親戚家的弟弟妹妹。在非洲的文化里,他們管叫親戚家的孩子哥哥弟弟姐姐或妹妹,從來沒有表兄弟姐妹之說。他們甚至管叫母親的姐妹媽媽。在母親的三個小屋子裡,窮的連傢具都沒有,甚至連睡覺的枕頭都沒有,他們平時就躺在破爛的墊子上或者直接坐在地面上。母親用三隻腳架的鐵鍋在露天的火堆上為他們兄妹做飯,做飯的食材是他們小孩子自己種的,而母親只負責她那份食材。村裡的婦女把玉米夾在兩個大石頭間磨玉米糊,磨好后儲存做玉米餅吃,但是這種拮据的生活並沒有阻礙曼德拉快樂的童年。在他空閑的日子裡,他只顧着玩耍,甚至和村莊里其他男孩子打架。但是晚上的時候,他又和這些孩子們分享他的食物。還不到5歲的曼德拉已經學會了放牛放羊,他是一個地道的放牛羊娃(herd-boy),在草原上趕着羊群牛群,他也意識到牛羊對於他們本地人來說不僅代表着財富和食物,更是上帝的恩賜,是幸福的源泉。放牛羊的時候,他用彈工(slingshot)射天空中的小鳥,在母牛乳頭上飲又暖又甜的牛奶,在那些清澈的小溪小河裡游泳捉魚,在這些美好的日子裡,他感覺就是和他摯愛的美麗的大自然約會。有些時候,他和村裡的夥伴們一起玩耍,他和同伴用泥巴給小動物或小鳥搭窩,他們用樹枝做犁,他們趟在大石頭上玩滑坡,直到石頭磨得他們的背生疼為止,大自然簡直就是他們的遊樂場。他們爬牛背,甚至牛把調皮的他們甩倒在地上,他們都要站起來重新爬。有一次他和同伴們輪流騎驢背,但是輪到他的時候,那頭犟驢使勁甩頭,把他從驢背上摔了下來,讓他在同伴面前顏面掃盡。他覺得非洲人和東方人一樣好面子,自尊心強,他還特意提到中國人把自尊心叫“面子”。(原文:Like the people of the east, Africans have a highly developed sense of dignity, or what the Chinese call “face”)。

  當時在Qunu,住着Xhosas(科薩人)和AmaMfengu(好學的我(害羞)在網上查了一下看究竟是什麼人,說是祖魯人的一部分,我也不知道是對是錯,管它了,反正就是非洲的一個種族)兩種人,Xhosas是當地居民,曼德拉屬於Xhosas。AmaMfengu是從外地移民而來的,但是他們生活要比Xhosas好多了,人家住着大房子,用着先進的農耕工具,學着西式的教育,人家還是當地的第一批信仰基督教的人。有一對信仰基督教的兄弟,當然他們是AmaMfengu,他們遊說曼德拉父親也加入基督教,可是固執的父親怎麼能會接受他們的勸說了,再說父親也是有信仰的人,只是他自己信他們非洲本族的宗教,何況他自己也是一個業餘的牧師。倒是母親受到兩兄弟的感染,成了一名基督教徒。有一次,其中的一位兄弟到曼德拉家來訪,他告訴曼德拉的母親:“你兒子可聰明了,你應該讓這小子去學校讀書。”對於他的建議,母親陷入了沉思,因為在他們家目前為止沒有一個人是上過學的。但是父親很快做出讓曼德拉去上學的決定,他自己沒有受過教育,他最小的兒子一定要去念書。曼德拉7歲的時候,父親把他叫到旁邊告訴他:“你要上學了,你必須穿的體面一點”。在這之前,曼德拉從來沒過像樣的衣服,只有一塊破布裹着身子。父親說完后拿出了他自己的一件又大又肥的褲子,沿着膝蓋處把它剪成兩半,曼德拉穿上有腰的那半,長度還可以,但是腰太粗了,然後父親找了一條繩子讓他系在腰間。曼德拉覺得這樣的形象未免有點滑稽,但是他同時也很自豪,因為終於有一件屬於自己的衣服了。上學那天,他的老師給他取了一個英文名-Nelson, 在學校他接受的教育都是英式的。

  讀着曼德拉的童年生活以及養他的那個小村莊,我大腦里不斷地會閃現着我自己的那個小村莊,村子里住着幾十戶人家,幾乎每家的房子都是土建的,村子周圍都是高山,人們過着簡單樸素的日子。小時候的我們也放過羊,收割過糧食,騎過驢背,爬過樹,搗鳥窩,用泥土給小鳥建房子,在河裡戲水。也從來沒穿過像樣的衣服,很少見過珍貴的水果,唯一吃過的水果是自家樹上的那幾顆梨。那時候我們也很快樂,沒有什麼煩心事兒。從曼德拉的描寫中,可以看出那個村子的貧窮,人們過着食不果腹的日子,他從小就開始勞動了,但是從來沒發現他有過絲毫抱怨,他用幽默的語言講述着童年的往事,那些童年囧事令人捧腹大笑,但笑的同時又嘗到了辛酸,我甚至心疼這個小男孩,5歲不到就開始放羊了,家裡連睡覺的枕頭都沒有,自己給自己種玉米吃,上學時穿的父親剪過的粗褲子。但是他又是那樣的調皮搗蛋,和村子的男孩子打架,騎驢背,用彈工射鳥。我有時候會想,這時候的曼德拉有沒有想過有一天成為這個國家的總統,也許沒有吧。

  他的童年生活就寫到這吧,下次寫他的少年生活。書雖然讀了一點點,但我打算還是堅持把他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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