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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浮與枯榮》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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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浮與枯榮》讀後感

  --讀江平教授經典著作有感

  江平教授是我國法學界的泰斗。讀完江平教授口述、陳夏紅整理的《沉浮與枯榮》一書,心情五味雜陳,久久不能平靜,既為江平教授命運多舛的前半生唏噓不已,又為其只向真理低頭、法治天下的情懷而深深折服。透過江平教授的生平自述,也看到了我國波瀾壯闊的法制建設畫卷,對今天來之不易的法治局面倍感珍惜。下面結合我自身的法律學習、司法實務工作,談幾點讀後感:

  1、始終保持樂觀心態

  建國后至改革開放前,我國法制建設經歷了曲折。江平教授作為第一批公派赴蘇聯學法的留學生,學成回國后經歷了被"劃為右派"、"新婚妻子因政治立場主動提出離婚"、"勞動改造時被火車壓斷一條腿"等一系列政治、情感、身體的重大打擊。江平教授的經歷是那個時代的縮影,然而,雖然有過痛苦,江平教授並沒有被上述打擊壓垮,始終保持一顆樂觀的心。這為其改革開放后積极參与立法、講學、推動法學教育事業等,並取得豐碩成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目前的中國是歷史上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從經濟上看,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綜合國力前所未有的增強。但從環境上,發展的代價也是巨大的,空氣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成為經濟轉型的強大動力。對於經常默默吸霧霾的我們個人來說,不管外界的環境有多糟糕,個人境遇有多凄慘,像江平教授那樣始終保持樂觀心態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能改變客觀世界,但可以改變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同樣的事情,不同的看法決定了我們每個人的世界不同。從心理學上說,我們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樂觀是樂觀者的通行證,悲觀是悲觀者的墓志銘。

  2、對民法理解的變化

  上大學時,我並不清楚民法的本質。所以,考研時我選擇了經濟法專業。當時想當然的認為,我是學法律的,又對經濟感興趣,而經濟法就是與經濟相關的法,正好滿足我的需求。然而,造化弄人,我雖然進入了人民大學研究生經濟法專業的面試,但最終被調劑到相對冷門的法學理論專業(法學理論專業對我以後法學思維的形成有極大幫助)。2007年研究生畢業后,我進入江蘇一家基層法院工作,主要從事民事審判工作,逐步了解、體會到民法才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才是我上大學時想學的"經濟法".因此,我也默默選定民商法作為我的專業方向,認真研讀相關理論書籍,結合民商審判實踐,不斷深挖再深挖。

  上述我對民法理解的變化過程,可從我國法學界對民法與經濟法的歷史認識變化中窺見一斑。江平教授是這一歷史的見證者和參與者,其作為專家顧問參與了我國《民法通則》的起草,而《民法通則》最大的貢獻之一就是明確了民法的調整範圍,從而也劃清了與經濟法之間的界限。從此,經濟法在我國日漸式微。而1986年前,我國經濟改革的方向並不明確,經濟法是非常強勢的,其與我國強勢的計劃經濟相得益彰。當然,有意思的是,我的碩士畢業論文仍然寫的是"試論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其是經濟法學與法學理論交叉的題目,體現了我自身選擇法學專業的某種"交叉性".

  3.應該怎樣做好律師

  江平教授在書中談到了"律師興則國家興",律師是一個國家法治文明的標誌,律師應該是"人權衛士".律師是職業與商業的結合,不能唯利是圖,不能變為純粹的商人。律師與醫生一樣,醫生是治病救人,而律師是扶貧救弱。律師應當多一點哲人氣質,律師最可貴的是為弱者辯護,要發揚"思之"精神,為權利而鬥爭。等等。江平教授高屋建瓴,抓住了律師職業的本質,值得我們仔細玩味。

  雖然我在基層和中級法院工作8年,但律師對我而言是既熟悉又陌生的職業。以前聽基層法院的老法官講,"律師興則國家衰",他講基層的很多律師唯利是圖,腐蝕法官,這樣的律師多了,法治肯定不彰。這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江平教授強調律師首先是職業,而不是商業。律師作為"在野法曹",首先應當以維護社會公正,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利為目標,然後順帶把錢收了。而不是相反,甚至只收錢不幹活,這樣的律師越多並非法治之幸。所謂知易行難,律師的職業性與商業性及其相互關係,需要用我一生的時間加以領會和踐行,做江平教授指出的 "人權衛士"型律師。

  作者:沙兆華,江蘇碧泓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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