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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汪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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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興師爺”在清朝,聲名卓著,其中最著名的一個人,是清代乾嘉年間的汪輝祖。他不是紹興人,出生在臨近紹興的蕭山縣。

  汪輝祖16歲中秀才,二十三歲考取舉人。可中舉后,他一直考到鬍子花白,眼花背駝,也沒有中進士,到五十四歲那年,才僥倖排名進士榜末。皇上把他派送到偏遠的湖南寧遠縣,當一名七品縣令。

  寧遠縣地處湖南南部,是漢族和瑤族雜處的地方。九嶷山峰,萬山簇擁;瑤家山寨,吊腳竹樓。這裡民間糾紛多,一些訟師見這裡的人好打官司,紛紛前來漁利,挑撥弄火,使這裡的人際關係更為緊張。縣令判案稍有差錯,訟師們群起攻之,一般縣令是很難在這裡立足的。

  汪輝祖剛進寧遠城,轎前就黑壓壓地跪了一長串人,口喊冤枉,攔轎告狀。汪縣令只得從轎中下來,叫手下的差人,把所有人的狀紙收好,擇日審案。

  夜裡,訟師們串通衙門差役,在汪輝祖下榻處,辦了個接風洗塵宴。叫來一個戲班子,演唱大戲。戲台大幕拉開,一個小丑模樣的演員,拿腔拿調為新任縣令誦詩一首:炮竹衝天火花開,寧遠城裡搭彩台;星昨日掛職去,福星今朝坐轎來。

  汪縣令聽了,非常高興,叫丑角上來領賞。汪輝祖說:“難得你一片真心,寄本縣以厚望。本縣從俸銀中拿出三兩銀子賞你,與民同喜。”

  丑角回話說:“太爺過獎了。小人這首詩並非特意為太爺一人所作。歷任縣太爺來上任,我頌的都是這首詩。”

  汪輝祖聽了,臉色紅脹得像豬肝色,摘下近視眼鏡,不住地用手巾擦額頭上的汗。第二天,衙門前又是黑壓壓跪了一片告狀人群。三天下來,積案千樁,案牘如山,告狀人還是絡繹不絕。

  半個月過去了,新縣令只收狀紙不判案。寧遠縣城裡,流言飛語,沸沸揚揚。

  直到一個月後,終於聽說汪輝祖升堂辦案了。這天,衙門前被人群圍得水泄不通。汪輝祖從衙門裡踱步出來,作了番演說:“父老鄉親們,我當縣令的責任,是聽訟問案,鄉親們的責任是完糧納賦。我如果不勤職問案,就會失職而遭查辦。鄉親們如果不奉公納糧,也會被法律制裁。我和鄉親們約定,十天時間裡,我拿出七天時間來坐堂問案,兩天時間徵收糧賦,還餘下一天,就把十天來所辦的事情寫成公文,呈報上司。如果鄉親們完糧納賦沒有問題,我就可以騰出更多的時間,來處理你們的案件。”

  大家一聽,這個縣令說話誠懇,實在地道,且看他是怎樣審案的。

  汪輝祖回到大堂上,將驚堂木一拍,全場肅靜。衙役帶上來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

  汪輝祖見是孩子,便走下公案,蹲下來問:“小娃娃,你告什麼狀呀?”

  孩子說:“爸爸死了,媽媽嫁了人,我怕我的家產被后爸搶去,所以告狀。”

  “你怎麼知道,家產要被后爸搶去?”

  “媽媽生了個小弟弟,家裡的東西,不都成了他們的?”

  “你如果得了家產,一個孩子家,怎麼生活?”

  “我有了家產,就有錢了,就可以生活。”

  “誰叫你這樣說的?”

  “給我寫狀紙的歐松士先生。”

  汪輝祖回到公案前,說:“帶歐松士!”

  訟師歐松士,三四十歲年紀,瘦削身材,頭戴瓜皮小帽,手拿摺扇,踱着方步,慢悠悠地上了公堂,雙手作揖:“小生歐松士,拜見父母官汪大人。”

  “你是哪裡人氏。”

  “廣東梅縣。”

  “廣東梅縣的一名秀才,千里來到湖南為一個小孩子打官司。我查閱了本縣案件,中間有二百多案的狀紙,是你寫的。俗話說‘貓管七家事’,你管了二百多家的事,真有能耐啊。本縣令今天,專審理你代理的案件。”

  “回縣太爺的話,我雖然是廣東梅縣人,但是,到這裡來幫老百姓打官司,為子民排憂解難,也是在為皇上服務。”

  “你給孩子排憂解難,你知道孩子幾歲了?”

  “十三歲。”

  “根據大清律法,未成年的孩子不得參加訴訟。你這是教唆孩子訴訟,觸犯大清律法!”

  “但這是個特殊案件。孩子母親,不守貞節,有違聖人忠義之道。母親不做貞婦,遺孤就有權利取得財產,獨立生活。”

  汪輝祖說:“母慈子孝,天下第一人倫。我們官員,要教化子民,振人倫,你卻挑唆孩子對母親告起狀來了。你犯下了三宗罪行:其一,藐視法律,擅起訴訟;其二,教唆未成年人,訴訟親母,泯滅人倫;其三,離間母子,拆散家庭。家是國之本,你是在動搖國本。”

  這時,汪輝祖摘下眼鏡,露出一對直瞪瞪的金魚眼,但語氣還是很委婉:“‘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你向他們母子倆道歉,你的誠意如果使她們和好如初,本縣就不追究你的過錯。”

  歐松士無話可說。孩子的母親來了,站在母子前面,歐松士打自己的嘴巴,直打得嘴巴紅腫,嘴角流血,母子倆“撲哧”笑出聲來為止。圍觀的百姓看得目瞪口呆。這樣審案,他們從來沒看見過。

  傷透了心的母親,帶著兒子走了,歐松士也跟着走。汪輝祖叫住了他:“慢着!你寫的狀紙多着呢。下面審第二樁案件。”這案件不像第一樁那麼簡單,是爭奪山林,致死人命案。

  人命疑犯成大鵬,一個瑤族老人,蓄髮盤髻,身穿藍襖黑褲,頭裹紅布,裹頭上插着一根鮮艷的野雞翎毛。老人神情凝重,滿腹冤屈。

  原告是漢人劉開楊。他說,他跟弟弟劉開祿住在九嶷山腳下,種地為生。弟弟劉開祿,看中了山上瑤民成大鵬的寡婦女兒成嬌鳳,結了婚。不久,成嬌鳳生病去世。成嬌鳳在山上擁有一片山林,根據瑤家的風俗,女兒嫁人,女兒的財產歸夫家所有。成嬌鳳死後,劉開祿多次去成大鵬家索要那片山林,成大鵬將山林佔為己有,決不鬆手,翁婿也就絕了情。上月,劉開祿又去成大鵬家索要山林,去后沒有回家。劉開楊恐怕弟弟吃虧,帶了鄉里里正,趕到山上成大鵬家。成大鵬謊稱沒有看見女婿。劉開楊和里正在成大鵬家的竹樓左旁的草叢中,發現劉開祿的屍體,是被柴刀砍死的。當下就請歐松士寫了狀紙報案,適逢舊縣令調任,新縣令未到,所以案件耽擱下來了。

  汪輝祖問成大鵬,劉開楊的話是否屬實。成大鵬大呼冤枉,說:“小女再嫁給劉開祿,我是不同意的。劉開祿不但窮,而且人品不好,整天吃喝賭博。但是,根據傳統風俗,女兒‘初嫁由父,再嫁由己’,作父親的也沒有辦法。女兒嫁過去沒幾年,就去世了。女兒名下,是有一片山林,那是她前夫的,理應歸女兒與前夫所生的兒子。現在小外甥還在我家。劉開祿的死,我一點也不知道。”

  汪輝祖轉過身,鼓起金魚眼,問歐松士:“歐先生是寫狀紙的,熟悉案情,你看,他們誰說的話是真的?”

  歐松士剛才吃了虧,說話謹慎多了:“依小生看來,成大鵬與劉開祿有財產糾紛,應該是有殺人動機的。當然,殺人的人,不在重壓之下,是不會自我招供的。我想,縣太爺是有辦法使他招供的。”

  汪縣令說:“你這話又說錯了,審案應該重證據。我看,原告話里,有三大漏洞。如果成大鵬果真殺了女婿劉開祿,他是山民,熟悉山上的各個隱秘處,他藏起的屍體,一個人地陌生的劉開楊,怎麼剛上山,便能找到?其二,劉開楊上山找弟弟,好像事先知道弟弟已經被害,叫上了里正一起上山,以便作證。另外,據我所知,劉開楊和劉開祿,分家已經一二十年了,平時,兩兄弟並不親熱。這次弟弟失蹤,劉開楊表現得過分熱心。”

  歐松士說:“縣太爺的意思是,原告劉開楊有作案嫌疑?”

  “他們是親兄弟,怎會同室操戈?所以,這一個月來,我就這一案,作了調查。我到劉開楊的莊上去打聽。發現,劉開楊是位大財主,富甲一方。莊上流傳這樣的笑話。劉開楊家有四百九十九頭羊,弟弟劉開祿吃喝賭博,家產揮霍一空,家裡床腳上只拴着一隻小羊。劉開楊硬要向弟弟討要這隻羊,讓他家的羊湊成個整數。弟弟不肯,於是,兄弟倆反目成仇。劉開楊,有沒有這件事?”

  劉開楊見縣太爺懷疑他這個原告,有點慌了:“那是鄉鄰們編故事來陰損我。”

  汪縣令說:“還有一件事,有人看見,上個月,一向兄弟不和的你,拿了一壺酒,帶着村上的遊民王閻喜,到了劉開祿的家。從此以後,劉開祿就失蹤了。王閻喜卻突然富了起來,每天出入賭場。”

  劉開楊額頭上冒汗了,大聲說:“這是鄉鄰對我的誣告。我是從來不跟王閻喜這種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的。”

  汪輝祖說:“帶王閻喜。”

  原來,汪輝祖得到群眾舉報,每天夜裡,王閻喜偷偷到離村三里的關帝廟敬香拜神。汪輝祖就帶了三名衙役,穿上便服,夜蹲關帝廟,躲在關公神像后,果然,見一個人鬼鬼祟祟進廟,點香跪拜,口中念念有詞:我叫王閻喜,今年39歲,前幾天,劉開楊為了得到成大鵬的一片山林地,他叫我把劉開祿騙到山上成大鵬家附近殺掉,事後,他給了我30兩銀子,但我運氣不好,都已輸光,縣府對此案查得很緊,請關老爺保佑我平安無事,渡過難關。王的話音講完,汪縣令與三衙役突然出現,抓住了兇犯。

  案情大白。歐松士兩腿癱軟,跪了下來,向汪輝祖磕頭求饒。汪輝祖笑了笑,揮手叫他走了。接下來幾天,訟師們紛紛來撤訴。堆積如山的案件所剩無幾。

  寧遠的老百姓這才知道,他們眼前這位金魚眼縣令,看起來是個糟老頭子,實際上是個大能人。汪輝祖二十三歲中舉后,一直在各地官府當師爺,精明練達,見解卓越,人稱“慈悲”師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