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星期三,前綴是陽光燦爛,我和同桌逃掉了第四節的年級大會,騙老師說胃不舒服要去醫院。實際上是因為第三節自習課,我們突發奇想,預備養寵物。我們興緻勃勃,討論什麼寵物更得歡心,阿思說她不會隨波逐流去養狗,我說我不會沒事找事去養貓。我們更加興高采烈,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喜歡阿思的原因之一,我們兩個說不出來的不主流。
朝陽區的寵物街五點之後就沒什麼人了,那些賣寵物的老闆也會提早關門,所以我們撒謊騙老師也是不得以而為之。來來回回,前前後後,看了大半天,我也不知道該挑什麼好,阿思已經和一個50多歲的阿伯談好價錢,她買了兩隻可愛的小白鼠。我仍舊一臉迷茫,面對可愛的傢伙們不知該朝誰下手,我從沒有任何養寵物的經驗,我不知道什麼寵物好養什麼寵物養起來比較困難。阿思在旁邊催促:“指甲,快啦快啦,你要挑到什麼時候哦?”阿思說這句話的當兒,一隻被關在籠子里的小白兔正用它明銳的眼睛盯着我看,於是在那一瞬間,我決定了,我要這隻兔子!
其實買一隻兔子比買貓狗要划算很多,當然,這是一個偽養寵物者的荒謬心理。阿思不僅把連帶小白鼠的盒子和飼料都買了,我呢,則只是簡單的要了籠子,至於兔子的食物,我會去菜場買一兩根胡蘿蔔。
我們一路上就兩隻白鼠、一隻兔子展開了各色話題,甚至想好以後如果對自己的寵物厭倦了,還可以相互交換。回去的路還是要經過學校的,學校也正巧放學,大批的學生往外湧出,我們混雜在其中,一點也看不出逃過課。
“喂,你手上拿的什麼?”
我和阿思同時抬起頭,在路邊的柱子旁靠着身體斜倚的男生,我剛覺得這個男生怎麼這麼面熟,阿思就在旁邊嬌嗔:“哥,你怎麼會在這?”
對了,是阿思那個又驕傲又蠻不講理的哥哥,雖然我只見過他一兩次,但是阿思每次都是這麼講他哥,然而在他哥面前又表現出一副非常乖巧的模樣,喏,就像現在這樣。
她哥把棒球冒稍微向上提了提,露出整張臉的輪廓,帥氣的外表像某個正流行的台灣明星,不過我想不起是誰。
“丫頭,你手上拿的什麼?”男生站直身體朝我們這邊走過來,露出一副好奇的神態,又頑劣又矜持。
阿思很不情願的把裝白鼠的盒子遞過去,男生咧着嘴,把手指伸進去肆意玩弄,白鼠受到驚嚇,哆嗦的躲到了角落。
阿思在旁邊憤怒的喊:“哥,不准你玩我的白鼠,快點還給我!”
男生驕縱的說:“給你就給你,喊什麼喊!”把盒子往阿思手上一塞。真是小肚量的男孩子啊,我在旁邊事不關己的想。
“同學,借你兔子玩玩!”我還沒反映過來是怎麼回事,兔子連同窩都被搶過去了,我在旁邊愣了半天,一直用眼神看阿思,阿思一臉無奈的小聲對我說著對不起。
小兔子似乎還挺喜歡阿思她哥,兩隻紅眼睛滴溜溜轉着,男生似乎也有點愛不釋手,逗着玩了好半天才不情願的還給我。如果這麼喜歡的話,倒不如自己去買只,我嘀咕。
“妹,你同學不愛說話哦?”男生露出一副痞子樣。
“是啦,是啦!”阿思知道我不喜歡和陌生人多說話,故意結束話題,把我拉走了。
回去的路上,阿思一直自言自語,“他不在南大好好上學,幹嗎跑來高中?指甲,其實我哥他人很好玩的,下次……”
我默默在心裡想,哪有很好玩,不是應該說很白痴才對么?
2
回到家,媽媽在廚房忙着晚餐,看到我手裡托着個籠子,一臉驚詫的跑到我跟前,“小隻,這兔子……”
我換上拖鞋,“我買的。”
“哦……這樣……肚子餓不餓?要不要先吃點零食?”媽媽噓寒問暖的問了半天,我嫌麻煩,連忙推託。
“不餓啦,我先回房。”昨天跟媽媽吵架,今天還不太想搭理她,吵架的理由很搞笑,但是卻吵得挺凶。
躺在床上,我盯着書桌上的兔子,從此以後它就是我的了,如果我沒有給它很幸福的生活,我似乎就不該把它帶回來。
這時候我才想起,我應該給它起個名字,但是……叫什麼好呢?我發短信問阿思,她回過來說,她也正為這事苦惱呢。
兔子是白色的,只有兩隻耳朵上沾染着一點黑色的毛,我兩眼無神的盯着它看,都把它給看害羞了,它弱弱的低下頭去。
“兔子,兔子……我叫你什麼好呢?”我自言自語,“啊……我是把狐狸馴服的小王子,那麼這隻兔子就叫狐狸吧。”
自此,這隻兔子的名字便真叫狐狸了。
說起來,連我自己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阿思給她兩隻小白鼠取的名字居然是,一隻叫熊貓,一隻叫烏龜,我嘖嘖驚奇。
“你還不如直接買烏龜養。”如同我所料想的一樣,阿思說,“如果我買只烏龜,說不定我會叫它白鼠咧。”
我哈哈大笑,我說,“你猜我的兔子叫什麼?”
阿思作思考狀,我等不及就宣布了答案,“我的兔子呀,它是愛上我這個小王子的狐狸,哈哈,所以它的名字叫狐狸!”
阿思很白痴的看了我一眼,嚷嚷:“你啊,是《小王子》看太多了吧。”
我不置可否,我有多喜歡那隻狐狸,沒有人會知道。
平常除了上課,我還在一家叫“旋轉的木魚”店裡兼職打工,這是一家自己創作繪畫然後賣衣服和鞋子的店鋪,對我來說是很新奇的玩意。我第一次進到這家店的時候,覺得太神奇了,店主是個20歲左右的男生,那天他正用顏料在白色的球鞋上繪畫。我看得都入神了,阿思叫我走,拉了半天我才動。後來,阿思回家了,我驚不住誘惑,又折回去。看見櫥窗玻璃上的招工貼,興奮地一把撕了下來,完全沒顧忌我還不到18歲,還只是個高中生。我立在男生面前半天,男生才抬頭看我,問我:“你有什麼事嗎?”
我永遠都記得那聲音,溫柔又富有磁性,像某部動畫里的聲優配音。
我緊張得不知該如何是好,斷斷續續說:“我……你好……我,我想要應聘。”
男生聽我說完咧開嘴笑了起來,“你太小了吧,何況我是要招全職的。”
我也不知道那時哪裡來的勇氣,我說:“對不起,我每天放學來店裡幫忙,不要錢可不可以?”
男生驚詫的看着我,“這樣不會耽誤學習嗎?”
我連說,“沒關係,沒關係,請讓我到店裡來吧?”
男生最後沒辦法,只得同意我可以來試試。起先,或許他也以為我只是鬧着玩,等我膩了,就自然不會煩他了,可是沒想到,我這一呆就呆了快六個月。
男生叫米恩,19歲,大學才上了一年就休學了,他說他對學校教的東西沒興趣。他有很多數也數不完的趣事,但是他從不輕易訴說。後來他又招了同樣愛好的一個人來店裡,是繪畫專業畢業,我每次去的時候,他們都低着頭專心致志的畫畫。有時候我靜悄悄的,不打擾他們,有時候我會故意嚇他們一大跳。店裡的生意星期六星期天特別好,多是附近大學和高中的學生來購物,這麼獨一無二的東西還是挺受歡迎的,另外一些是放在網上賣,生意也不錯,口碑也好。
我總是開玩笑說:“老米,如果你現在還在上學,肯定沒現在這麼富有。”
他笑嘻嘻的說:“學到的東西不同,不好比較。”
3
阿思問我,這個星期有沒有空,他哥有個聚會,希望我去參加。
一開始我並不想答應,後來想到老米出去旅行,店已經關了一個星期要到下星期才開,所以我想,不如就去吧,反正沒事幹。
阿思趁我在想的時候,不時的鼓動我,“你那個米哥哥的店不是已經關了好幾天了么?難得有機會,你就跟我去吧!”
我擺着張臭臉,“跟那群臭男生出去,我還不如回家睡覺呢。”
阿思見我這樣,又連忙跟我說好話,最後我假裝很無奈的說,“好吧,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哀家就答應吧。”
星期天,阿思左拜託右拜託我一定要早起,聚會改成在外燒烤了,是去西岸的一個湖邊,離市區還挺遠。我到阿思家的時候,她家樓下已經聚集了好幾個人,大多是他哥的同學,阿思看見我一把把我拉到旁邊。 [1] [2] [3] [4]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