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美麗的開始
我與高川,曾經是一對甜蜜戀人。5年前,我們相識於一次自助旅行。說是相識其實並不正確,因為我們都是同一家戶外俱樂部的會員,彼此在論壇上也很熟悉對方的昵稱,只是從未在現實中見過面而已。那年秋天,我們選擇了同一條線路——湘西自助游。
出發前的一次碰頭會上,大家先是自我介紹。輪到我說話時,他大叫:“你就是米花?就是那個跟我吵架的人呀!”我有些不好意思,其實那也不叫吵架,只是以前他在論壇發了個帖子,有些大男子主義的口吻,我一時不忿,駁了幾句,但並未當真。誰料卻被他記下,而且演繹成我跟他吵架。就是這樣一個小小的插曲,他特意坐到我旁邊來,大有跟我繼續理論一番的架勢。我們就這樣認識了,在那個初秋的有微微涼意的夜晚。
一同出遊的人有十幾個,只有他是最活躍的。善於搞氣氛的他總能瞬間打破陌生人的尷尬,不但讓我們這個小團隊融洽無間,還利用自己的特長在當地爭取到了不少便宜,有他在,跟人砍價的差事就由他包了。
一路游至鳳凰,基本也算最後一站。大家在最後一天自由行動,他卻約了我同去放燈。在鳳凰靜謐的夜裡,江水裡緩緩飄過一盞盞搖曳着燭火的花燈,那情景,讓人甜蜜而惆悵。賣花燈的小女孩跟在我們身後,不斷地央求。於是,花燈買了一盞又一盞,放了一次又一次。終於打發走N多賣花燈的小姑娘,我也困得倚在他肩頭睡著了。在沱江的跳岩之上,在潺潺的流水聲中,在他溫暖的臂彎懷抱,一切恍若夢境……
2.最甘心的付出
就像所有的美麗開始不一定有美麗結局一樣,我們的愛情太過浪漫也種下了不安定的種子。因為,我很快發現,浪漫也許是他的本性,或者說,他的浪漫不是單獨給我一人享用的。
那次出遊過後,同在論壇的朋友或多或少知道了我們的相戀,有人表示祝福,有人卻話裡有話。我聽出了弦外之音:他是花心大少,我們註定不會長久。
開始,我是不信那些流言的,而且,我們的進展也特別神速。半個月後,他要求我搬到他那裡去住。我瞞着父母,謊稱單位經常安排加班,所以安排了宿舍。打那以後,除了休息日我們幾乎都在一起。在家裡我是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寄生蟲,在他那裡,我卻學會了做飯、熨衣服、疏通下水道……在做這些的時候,我不覺得苦,反而甘之如飴。他並沒有要求我做這些,一切都是我自願的。為自己心愛的人忙碌,是多麼幸福的事。
2003年的春節,我覺得我們的事該向父母挑明了。我們住的是他父母給他的一套獨立單元,所以,我們的同居雖然長達半年卻瞞過了雙方父母。年前休假,我建議買些年貨一起見見父母,他含糊答應了。
說好買東西的那天,我在商場等了他很久,打他手機,卻關了。單位電話,早已無人接聽。一遍一遍地撥着他的電話,我心裡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他是故意這麼做的吧?他是為了躲開我吧?
那晚我自己買了許多東西,打車回到家時他還沒回來。一直到後半夜,他才一身酒氣地進門,而且倒頭就睡。我很不滿,跟他發生了同居以來的第一次爭吵。吵到最後,他指着我的鼻子大吼:“你給我滾!”
流着淚,我度過了一個最凄慘的春節。父母覺察了我的異樣,問我,又得不到答案,只能跟着干著急。我每天都盼着他能向我道歉,甚至後來已不奢求他能認錯,只要他找我就好。誰知,他竟杳如黃鶴,再無消息。
3.最絕情的背離
我終於放下自尊,主動去找他。他倒沒說什麼,彷彿什麼都沒發生一樣。不過,正是由於我的反常表現,父母禁止我在外留宿了,要求我再晚也要回家住。所以,我們雖然和好了,也只能隔三岔五見個面,不能像從前那樣長相廝守了。我仍然覺得很好,因為我們更像一對戀人了。等待與盼望,成了我生活中的常態,我享受着這種思念。
2003年初春,關於非典的傳聞越來越多,我們的見面也越來越不方便。他住的小區查得嚴格,外人進入尤其麻煩。所以,我們只是偶爾約在外面見上一面,很少去他家了。
一天打電話給他,隱約中聽到一個女人在旁邊說了什麼。我心裡一驚,馬上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沒事,是電視的聲音。可我起了疑心,越想越不對,連夜趕到他的住處。好不容易門衛放行,我走到他門口卻不敢進去。我不敢想象,如果真有一個女人在他家裡,我該怎麼辦?
猶豫中我還是敲開了門,果不其然一個女孩穿着睡衣躺在沙發上看電視。那女孩我認識,也是俱樂部的成員,我們還曾一起吃過飯。我質問他是怎麼回事,他滿不在乎地說,女孩是來找他玩的,因為太晚了回去不方便就乾脆住下了。
我不相信,找他來玩的女孩會帶着睡衣拖鞋嗎?在我的強烈抗議下,女孩收拾了一大包東西很不滿地離開了。他卻怪我多事,還追出去送了那個女孩好久。我一個人留在屋裡,已是很溫暖的季節,我卻氣得渾身發抖。他回來后,一句安慰的話也沒有,直接上床睡了。我盯着他看了很長時間,恨不得衝到廚房拿刀殺了他算了。就那麼站着站着,我突然就心灰意冷,帶上門,轉身離開。
4.最正確的決定
這次失戀帶給我的打擊是致命的,因為我對愛情失去了信心。雖然知道我們的事的人不多,但我卻欺騙不了自己。有人給我介紹男友,我甚至不敢去見,因為我無法面對。
我也脫離了原來的圈子,論壇是再也不去了,活動不再參加,以前的朋友能不見就不見。即使這樣,我還是聽說了他的消息。2004年,他結婚了,新娘正是我在他家看到的女孩。
一晃三年過去,其間親友給我安排了相親無數,每次都是有始無終,匆匆收場。其實我已經不想他了,只是不願委屈自己的心而已。在我看來,所有被安排的約會總是讓人心生厭倦,我也希望再有一段美好的愛情降臨到我身邊,可是好運似乎不再眷顧我了。
今年夏天,一條短信突然發到我的手機上,號碼很陌生:“近來好嗎?很是想念。”我以為是發錯了,好心回了一條提醒。不一會兒,短信又來了:“米花,你已經忘了我嗎?我是米糠。”米糠是我們戀愛時我給他起的綽號,也是只有我倆明白的暗號。那一刻,我思緒萬千。
從那以後,他常常給我發短信,開始只是些關心言語,我也偶有回復,只是不想讓人覺得我太小氣。再後來,他約我見面,我拒絕了。他就不斷地訴說他婚後是如何不快樂,如何後悔當初的選擇。我不為所動,說這些還有什麼意義?
9月是我的生日,快遞公司把一大束鮮花送到我的單位,同事紛紛猜測我在戀愛,只有我知道送花者是誰,但是出於女性的虛榮我還是簽收了。隨後,他又打電話約我吃午餐,鬼使神差地,我竟同意了。因為已經三四年沒有見過面了,其實也想看看他變成什麼模樣。
他比以前胖了,眼睛里少了以前的靈氣和狡黠,散發出一種婚姻生活打磨出的疲憊和市井氣。一瞬間,我有絲絲心疼,這是我以前愛過的那個人嗎?不過,只是一頓飯工夫,他已經把話題引到另一個方向——他要我做他的情人,他還說他早晚會離婚的。他說他一直想着我,他說他最想娶的其實是我……
聽着他的喋喋不休,我甚至覺得后怕。假如當年與他結婚的是我,我很可能就是那個被蒙在鼓裡的妻子。所以,當他終於想起徵求我的意見時,我堅定地搖頭:“抱歉,我不能再愛你一遍。”
這也許是我做的最正確的一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