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就像是女人,不能光有一副漂亮的外表。倘若骨子裡散發出來的是惡臭的味道,那麼這文章,即便再美,也只是一具已經死了的,漂亮的肉殼。雖然比喻得有些過火,但華麗的服飾下,藏着的只是滿身骷髏的軀體,那麼這個人是思想,必然也是一攤骷髏。
很多人都曲解了“美文”一詞。美文顧名思義,美為文美,文為人文,即為思想。但大多數的人都過於求文美而大于思想。這是一個可悲的弊端。往往年輕的人,偏偏沉醉在這個弊端當中。不惜一切墨水將女人渲染的如歌如泣,風情萬種。卻忽略了這身華麗的盛裝下,女人扭曲的身軀。這就是美文的悲劇,更是當下年輕人筆下的悲劇。
文化是多元化的,記得自己曾經在《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一文提到——文章的格式,立意,思想,不論是何種形式表達,倘若成功,便是好文章。
此話,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很多人似乎也是曲解了這段話的意思。文風是多樣的,題材和格式也是多樣的,不追求一篇文章的套路,但文章的成功必須是建立在思想上,這不是手法和技術所能替代的。只是可憐的是,一篇枯燥的文章渲色后,仍是一篇枯燥的文章,只不過是女人化了妝,變漂亮了而已,僅此而已!或許會引來眼前一亮,但這只是暫時的,時間久了,審美疲勞的尷尬局面會毫不留情的席捲而來。
不過,我也是年輕人,也曾經眷念這種骷髏般的美文,不惜筆墨點染一切。
只是時間長了,單單的美色,是無法留住文章的精髓。像是女人,沒有智慧的漂亮女人,只能是一時的光彩。那久遠的歲月一旦磨蝕過去,女人百感滄桑,卻是空洞的猶如腐爛的屍體,剩下的只有一具骷髏。曾何幾時,美貌與智慧並存的文章,變得這般狼狽不堪,糟糕的被我們這些無知的人糟蹋的面目全非。換句話說,等同於是妓女穿上了淑女裝,換了條路線,仍是庸俗的沒有思想。這是我們的悲哀,更是所有所謂的文人的悲劇,像是一種罪過,眼睜睜的任劊子手,抹殺了一切。
文學是一條漫長的路,路上的風光往往是誘惑我們思想的假象。倘若我們在這假象里醉生夢死,便成了虛榮的傀儡。而這文字,這美文,便就是傀儡手中的腐劑,不斷的,隨時的在潰爛我們的思想。不禁想起,與一文友曾經探討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文友說,現在的文章大多華而不實,空洞無物,還上頭條,被推薦,看得真是心寒。
是的,這現存在網絡文學中短篇文章中的弊端。一個很嚴重的現象,卻成了當下美文盛行的主流線。個個都披上了羊皮,混在羊圈裡,就相當於當下老女人化萌妝扮嫩。
有時候在想,為何當下年輕人那麼迷醉沒有靈魂的東西,即便是摻加的思想,也只是配角?難道這跟經驗,閱歷有關係?還是這根本就是一種跟風現象,自甘墮落在過於華麗的辭藻中。為此做過一次試驗。在某個站,不同時期共發布了10篇文章,均是美文,其5篇是美麗的屍體,另5篇是有着靈魂,卻不漂亮的女人。結果如我所想,前者被太多人追慕,後者竟然是不堪一眸。這是一個很震驚的問題——死人風光於活人,醜陋勝於美麗,似乎本該是件簡單的事情,莫名的就被複雜化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結束,不知道;這已經是一個不能被改寫的悲劇,然而這個悲劇,在這個荒誕的世界里,往往又扮演着風光的角色。
美文,何時再顯往日靈魂,這是一個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