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與高鐵一樣“神速”
文/龍江老趙
由於工作關係,經常坐火車往返於哈爾濱與大慶之間。自前年春天以來,原鐵路旁駕着高鐵,雖然工程進度慢悠悠的,但讓人猜想到那通車后神一般的速度。
不論春夏秋冬,每當憑窗外望,看到龐大的鋼筋砼柱子和鋼筋砼嵌梁,欣喜天下第二快的交通工具,時速300多公里的速度,馬上就要享受了,真一陣激動。
高鐵,關乎到大動脈的流速、生活的快捷、國民的方便、節奏的催進等諸多利好。但這些大的方面之廣度、深度,一個普通百姓是咋也想不到位的。不過,每當從眼前晃過高鐵的影子的時候,心中也摻雜着泛出幾分苦絲,雖然有點掃興,但想開了也就沒什麼,因為它和快樂共存的。
所謂的“掃興”之事,其實就是高鐵動遷的“托”。一般高鐵線路都是靠近原鐵路修建的。其好處除了鐵路管理方面的內容外,再就是百姓動遷戶少,即減少土地佔用,又控制動遷費用。事實上,雖動遷戶少,但也有。即然有動遷戶,也就產生了“托”。
記得一次在火車上,看到窗外的高鐵線路旁,有些村子的房子正在扒拆,這是修建高鐵正在動遷的民宅。其實,誰家攤上這事,本是好事,其補償的價值要比原房的值高几倍的。這不是發“國難”財,是政策範圍內應該得到的。
一個乘客講個故事,說高鐵動遷也有“托”。假如這個房子動遷按政策應得100萬,某縣裡的“官場人物”在中間“活動”,以政府的行為出面,先與動遷戶簽好合同,補償100萬,讓動遷戶沒疑義;而那邊又與鐵路部門溝通運作,用拿到手的原動遷房的房照等手續,又與鐵路籤上合同,而合同簽定補償金額增加到150萬。然後,多餘的錢受利者平分。這個動遷戶,無意中給這些人當了一回“托”,而這些人“較好”地利用“托”,名正言順地撈了“高鐵”一把。
這個故事是真是假,不重要,也不須去考證。當前的社會上,“托”是司空見慣的,滲透到各個領域這是真的。但還真沒想到“托”與時俱進,發展到今天與高鐵同步的程度,快得讓人感到可怕的心顫,其對社會的負作用是嚴重的。
“托”,是社會的一種現象,所謂高鐵動遷的“托”,萬變也不離其中,其目的為了“錢”。但這種行為的“托”,違反了法律,傷害了集體,早晚會露餡的,只要手伸出來,是早晚會被人斬斷的,這歷史的威嚴和法律的公正是不容侵犯的!
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