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委託”
傅伯勇
近日,筆者從報紙上看到了兩件受“委託”的事,讀了之後我覺得挺有意思。
一件事是對某縣的一項工作的專項驗收,根據上級安排,要進行省市兩級驗收。之前,市裡進行了轟轟烈烈的驗收;不久后,市級驗收組的原班人馬又一個不差地來到該縣,說因受省政府“委託”,將對該縣的此項工作進行省級驗收。這樣一來,又由他們進行了轟轟烈烈的省級驗收。當然,省級驗收的結論與市級驗收的結論還是如出一轍,別無兩樣。
另一件事是某縣縣委書記將被提拔重用,市委組織部“委託”該縣縣委組織部對該縣的縣委書記進行選拔考察。該縣縣委組織部開始雖然還猶猶豫豫,但胳膊擰不過大腿,迫於市委組織部的絕對權威,後來還是欣然接受了。該縣縣委組織部立馬抽調人員組成了考察組,正兒八經的對該縣縣委書記進行了選拔考察。考察的結果,自然是一片讚歌,沒有任何雜音。理所當然,該縣縣委書記肯定被提拔重用了。
由這兩件事,我也想到了一些受“委託”的事。比如說,在某縣,網絡公司一直受該縣文廣局“委託”,大張旗鼓地開展文化稽查;又在某縣,城管局一直受建設局“委託”,開展城鎮管理執法。
仔細一想,這樣的“委託”還很多。看來“委託”一詞的用途還很寬泛。如果以此類推,可能還更有意思。既然工作都委託他人幹了,工資福利乾脆就“委託”別人替他消費吧;假如要出差,不能照顧老婆,乾脆就“委託”他人幫助照顧自己的老婆吧;假如因為懶惰,乾脆就“委託”別人幫助他吃飯吧。
看來,不能“委託”的事還是不要委託,不然就會亂了方寸。越俎代庖的事最好不要干,因為往往幹了也是白乾,並且還會費力不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