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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讀書三兩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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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身體不適,於是休假在家。一直清閑着,便選擇帶一摺疊凳子去書店閱讀,累了也可以隨時休息。去多了,書店的營業員見了也會招呼一聲:“來了嗎?”我應着:“來了。”一個微笑,一聲問候,暖了讀書的心。書店來來往往更替着不同的人,大家都是一個目的,買書,閱讀。書,我也甚是喜愛,只是人老了,心也老了,凡事喜歡慢一點,例如閱讀,每天閱讀一些,知識學而不盡,適度就好。每天讀書,時間久了便養成:“每天讀書三兩頁。”

  衝動,急躁是我性格最大缺點。兒時生活在媽媽身邊,受家人萬般寵愛,要什麼都是一聲,若是一時不能如願,便是大發雷霆。記得一次,姥姥剛給我買的書被弟弟搶去,幾天後輪到我看了,卻發現書已破舊不堪,我拿着書對媽媽說,你看看,你看看,這書都成什麼樣子?”媽媽說:“每個人都有閱讀的權力,知識面前人人平等,好東西就要大家共享,一個人獨享又有什麼意思?你這不懂事的丫頭。”我生氣大吼:“還讀書呢?吃書吧!”媽媽溫和的笑了:“妮子,你就是衝動,書本來就是閱讀的,別人翻舊了,你翻就不會舊嗎?你看看你,只看到別人的缺點,卻不知道你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不是缺點嗎?你做的對嗎?

  急躁,對呀!我做什麼事都喜歡快,也就是別人口中的急於求成。例如看書,幼時家裡小人書連環畫冊很多,加上從姥姥家帶的報紙和書籍。屋裡好像堆滿了書,也給我閱讀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喜歡閱讀,我常常是一個人偷偷在家中讀小人書,成套的書籍,越看越喜歡,越看越上癮。有一次中午媽媽喊我吃飯,我竟然沒聽見,不知道什麼時候媽媽已經站在我身後,她說:“你在做什麼?怎麼不吃飯?”我心裡一陣緊張,慌忙把小人書藏於身後,低頭說道:“媽,媽媽,我沒做什麼?”媽媽一臉怒氣:”你這小丫頭,不好好學習,你想做什麼?就知道沉迷書中,你再看這書,我就給你燒了。”我知道做錯了,一言不發就等着媽媽責罵。媽媽突然口氣緩和了,說道:“你喜歡讀書,我也不反對,每天閱讀一本,只要不耽誤學習,讀書是完全可以的。你說,你是一天看多少本?如此沒節制的讀書都忘記了正事與學習。丫頭,讀書和我們吃飯一樣,一口可以吃個胖子嗎?什麼事都不可能一次完成,任何東西都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然後持之以恆才好,你記住嗎?”

  等到長大一些,我獨自外出求學,然後在異鄉參加工作。一人在外的時候,無人管制,性情與性格都比較隨意,就像脫韁的野馬自由的在草原上奔馳。最喜歡三五好友相餐,吃喝玩樂到深夜才肯回家。我還有一個習慣就是閱讀,在書店碰到喜歡的書籍一般都是統統搬回家。無聊時就閱讀,記得最深的一次,遇到自己喜歡的一本小說,生怕錯過故事情節錯過閱讀機會。於是選擇一個雙休日,不看時間,不問早晚的把這本書讀完,由於看書時間過長,忘記禮拜一上班時間了,同事打電話說你怎麼不來上班,我才知道已是星期一,只有慌忙狼狽地直奔單位去。

  幾年過去,我結婚了。家裡人口不見增多,書倒是增添不少,朋友來家都說你這不是家,應該叫書屋,隨處可見的書,如藝術品一樣靜靜的坐落在每個角落裡。若是深夜無眠,一個人在客廳里,打開燈,閑坐於沙發上,伸手一本書,便可閱讀,其實閱讀不是為了什麼,就是給身心一個可以休息的地方,此時散文也好,詩歌也罷,讀的是文字,修的是浮心,如今晚在這靜夜裡,看月窗穿而過,邀月為伴,與書為友,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在電腦桌上,我也習慣放上幾本書,當上網時間久了想休息時,便閉目養神一會,等到一睜眼便可看到電腦桌上的書籍,隨手拿來一本,一本線裝的石評梅散文集,古樸的封面,典雅的設計,不由得細細閱讀,文中詞句綺麗,感情真摯,讀他們的故事,似酒似茶,肝腸寸斷,愛情可以如此,誰還會在乎時間的長短。

  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在床上度過,在享受睡眠的同時,也知道人生的樂趣,如此床上是必須擺放幾本書的。每晚在上床入睡前便可閱讀一會,久而久之成了習慣。老公本是不喜歡這些的,漸漸的閱讀中,他也接受了。昨日他看床頭有一本林語堂全集,翻閱幾頁后對我說:“《風聲鶴唳》原來寫的這麼好,我都不知道他是作家,今天第一次閱讀林語堂的作品,感覺他的寫作水品確實很高。”看到老公歡喜的樣子,我甚是快樂。想想當初,老公一看散文小說就會討厭,如今他已是愛上書籍,愛上閱讀。

  總感覺好的文章不是一時一刻寫好的。但凡是大家、名家的文章都是經過千錘百鍊,寫了修改,改了再寫,再修改才成為一篇好文章。因此讀一篇好文如同品茗,需要時間、心情和地點。 剛結婚時,我與老公談論怎麼讀文,我說:“我喜歡讀文分三個層次,一般的文章,我會粗略讀一遍。若是感覺不好,便不會再讀。感覺還不錯的文章,我會認真細讀一遍,然後記住作者姓名,文章的寫作背景與當時的心境和作者要表達的意思。若是遇到好文精文,我會酌字酌句酌段的閱讀,然後找一個本子和筆,寫下讀書筆記,把此文的意境、好詞、好句用筆做個記號,經典的段落句子一定會默記於心,也要能懂作者想表達的深遠意義。”老公則不同,他是學理科的,對文學談不上喜歡也不討厭,他偏愛朱自清的散文,每次只要回家,總會閱讀一篇他的散文,然後與我討論,他說:“小丫頭,你一直是馬虎的人,我建議你讀文時,只要是文章你都要用心去讀,把文章的意思一定要吃透,要根據當時的歷史環境去理解,好的文章如一幅山水畫,越看越有味。你讀文總喜歡一目十行,那樣囫圇吞棗閱讀,有時會漏掉文章要表達的意思,如此不免有點可惜,錯過好的學習機會。”

  我認為讀書的人一般都是愛書的,至少說多數讀書人應該是如此。有些人很愛讀書,卻不珍愛書籍。記得曾經有朋友從我這裡借一本《飄》,等到送還時我發現書箋不見了,整本書多頁都是摺痕,我看了好不心疼,也不便說什麼,我雖不是文化人,也可以說是一個粗人、俗人,但是我看書必會愛書。看書,從不在書本上亂花,每看一本書,看到一定頁數,需要下次再看時,很多人都喜歡把這一頁面摺疊起來,方便下次看時可以直接找到自己想看的頁面。我看書之前會把雙手清洗乾淨,開始閱讀,看到那一頁有事需要下次再看時,我會在心中記住或者用書箋做個記號方便下次閱讀,若是沒有書箋,我就會記住這次看的頁數,方便以後閱讀。我想喜歡閱讀,就要愛書,若是不喜歡,就不要閱讀,以免糟蹋書本。我們不一定要做到多麼珍愛書籍,若是珍愛到自己的書別人碰不得,自己看了也會心疼,那就失去了書本的意義,自己的書籍應該做到板板整整,乾乾淨淨,方便他人閱讀,方便自己閱讀。

  習慣有書的日子,書在我的生活里如一個親人、朋友、知己。她也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每天與她耳語廝磨,久了感情也就深了。歲月流轉,愛書依舊,人老了,對書對文學的愛不再是那麼狂熱,把對文字的情感保持在一個度,不是痴迷,也不是不愛,就像每天喝水一樣,八杯剛剛好。讀書亦是如此,每天三兩頁就好。年輕的時候,遇到喜歡的書籍,不問經濟允許不允許都搬回家,到家更是不分晝夜閱讀,如此愛文學便是着魔了,老了就不同了,做什麼都適可而止,如對文字的理解,對文學的痴迷也需要時間烘焙烹調,慢慢的閱讀,細細的品嚼,那才有滋有味。每天讀一些,時時品着文章字、詞、句間的詼諧、幽默和文學的藝術之美,感受文字帶給我的快樂,讓心靈得到徹底的自由與享受,幾頁已足夠,我愛你,細水長流,我愛你,循序漸進。

  記得讀過馬德一篇文章《珍惜要趁早》“一個人的修行,最終打通的是智慧的筋絡。讓智慧,在生活每一個黯然神傷的地方,點燈。燈光不大,它給你的,不是要徹照千里萬里,而是在最艱難的時候,在命運的巨大折磨里,照到落腳的地方。”其實很多人,很多事,經歷了就經歷了,何必耿耿於懷,何必追究對錯,在困苦裡也好,在艱難中也罷,只要活着請記住,不管你在一個多麼惡劣的環境里,你想着心中的事或人,憤憤不平時,煩惱憂愁時,同樣有人會牽挂着你擔心你,所以該放手的東西,就不要強抓着,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留也終會失去。如此珍惜眼前值得珍惜的人,值得珍惜的人如千年相遇的知己,你不珍惜的時候,也許他會在,等你知道他重要時,說不定別人已經離開,錯過時後悔莫及。朋友,珍惜要趁早,這如時間、人生、工作一樣,也如每天讀書,不喜歡便不強求,喜歡,就一直堅持着,閱讀,每天三兩頁。

  閱讀是一種習慣,不求學到多少東西,只因喜歡,所以愛,每天三兩頁,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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