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中總有經歷過禮尚往來,有來無往非禮也。但是,我不喜歡交往,從前很窮,有來的禮物也沒有什麼東西送給別人,於是,就養成習慣——既不往也拒之來。
記得剛讀高中時,原來在供銷社賣布的營業員阿梅姐送給我一套衣服。這是一生中第一次收到別人送的禮物,當時左鄰右舍都很羨慕我,有人送貴重的禮物。我記得當時“的確涼”是要分配的,一般人家買不到。我之所以受到特殊的恩惠,原因是,她的兒子是我母親帶大的。她工作忙,我家雖窮勞動力卻很豐富,五兄弟加一個姐姐,一家八人,除了原來生產隊的勞動,家裡的事不夠我爸一個人干。所以,阿梅姐就將兒子托給我的母親撫養,我們兩家就成了親戚一樣的親密關係。
我是個很不時髦的、生活大眾化的人。別人沒有的,我不想有。別人普遍有了,我才去追求。生活節拍總是比時髦的人慢一步,不求最先又不甘落後的中庸之道。當時穿“的確涼”也算是很時髦,與我的平時穿戴格格不入。我平時穿慣了有補丁的哥哥們留下來的衣服,突然穿上好衣服,就像現在打工者穿上貂皮衣服去工地的感覺。哥哥們都笑我天生就是穿破衣服的命,後來這套衣服就送給最小的哥哥結婚時當作新衣。
這件事過去幾十年之後,我妻子的女友也步阿梅姐的後塵。她是開服裝店的,平時到信用社貸款都是我妻子擔保。她表示感謝就送給妻子和兒子衣服,也送給我800元一套的西裝。我不習慣穿別人送的衣服,要妻子將衣服退回給她,妻子說我是古董,現在是什麼社會還講這麼過時的話。誰沒有交往誰就是時代的落伍者,交往已經成了當代社會競爭的一種手段,不與人交往就是封閉自己,失去合作的機會。妻子也有本科學歷,在理論上似乎比我強。但謬論卻是我的強項,只要是我決定的事,我就會用自己的方式爭理,獲得勝利。我說,你的女友這麼漂亮送給我衣服,我穿在身上就會想入非非。我大腦每天就會出現她靚麗的身影,夜裡就會同床異夢。如果你不信就讓我試試,你不要後悔。
妻子畢竟沒有十分自信,她的女友的確比她有風度是屬於人見人愛的那一類。尤其是擔心我有花心,介紹女友簡直似“引狼入室”。於是就只好以衣服不合身,將衣服寄還給女友,以免節外生枝。
自從我主持學校工作之後,就有不少人送禮物。教師調動、工程承包、中層幹部提拔,甚至學生家長為孩子讀書的事都來串門送些東西。這一切我只有一句話打發他們:“我的孩子很純潔,我不能在孩子心目中留下陰影。我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孩子,如果你不把禮物拿回去一切免談。”他們乖乖地拿回禮物。也有兩回使我為難。一次教師調走後,為了感謝我送禮物。我將她的禮物拋出去,她竟然只管離去。第二天早晨出門那禮物卻散在我的家門口,我只好託人送還給她。另外一次,一個教師為了破格評職稱必須要連續兩年是市級以上的先進,他實現了願望,評為小學高職教師。學期結束前送給我禮物,由於上次的教訓我不再拋禮物,但我告誡他:“如果你不把禮物拿回去,在總結會議上我會公開,讓你難受,也教育其他教師不要送禮。”他不聽,結果我真的下“毒手”。教師個個被我的行為驚呆了,都說我“傻子”一個。
從此以後,我很清凈,不會因某種人情關係而影響我的工作和學習。我的人生格言就是:平淡的人生是一種福分,有多少出息就有多少辛苦;輝煌的人生是一種苦難,不是歷經滄桑就是暗藏憂患。我既不送禮也不受禮,禮物只有在我記憶中存在,讓禮物的概念塵封在我的生活之外。這是多麼美好的生活方式,既無牽挂又逍遙自在。
禮物記憶 標籤:青澀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