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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鎮加強和改進領導幹部監督工作意見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XX鎮加強和改進領導幹部監督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

  1、堅持集體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各級領導班子對重要事項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決定。按照議事規則應當由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列入會議議程。凡屬政策規定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幹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凡屬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在討論決定時實行班子集體表決,表決結果應當記錄歸檔。

  2、完善領導班子成員職責分工。要按照“科學配置、各負其責、有效制約、相互配合”的原則,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合理分工。屬於相互制約的權力不能由一人承擔。主要負責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幹部、財務、工程招投標、物資採購等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領導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的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

  3、完善重要決策的規則和程序。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制度。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必須召開相應的正式會議,不能以書記辦公會代替班子會,更不能臨時動議,要提前將議題通知班子成員。討論決定事項,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對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各種意見和主要理由應當如實記錄。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

  4、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會前要廣泛聽取和徵求所轄範圍內黨組織、黨員、群眾的意見,並如實反饋。民主生活會上,應當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自身存在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負責任地作出檢查和說明,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會後要認真落實整改,整改情況應及時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二、健全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鎮領導班子成員和村“兩委”幹部每年進行一次述職述廉,由鎮紀委和組織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進一步明確和規範述職述廉的內容。根據上級要求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確定述職述廉的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履行崗位職責、廉潔自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情況。

  2、認真組織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幹部述職述廉之後,要組織黨員幹部進行班子成員進行民主評議,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測評。民主評議的意見和民主測評的情況要如實反饋。對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幹部,應調整現任職務。

  三、建立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1、各級領導幹部應及時向紀律和組織部門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況;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辦理情況;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況;子女、配偶就業情況;本人車子使用情況;本人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配偶子女受到執紀執法機關查處、經商辦企業和出國(境)定居情況等。

  2、加強對報告事項的管理。重大事項應在事發后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同級黨組織和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同時抄報鎮紀委備案;每年年底還應集中報告一次。對不報告和不如實報告的,要按照規定追究責任。對報告事項群眾有反映或與實際明顯不符合的,由組織部門責成其說明情況;仍不能說清問題的,由有關職能機關調查處理。

  四、建立健全乾部誡勉談話和制度

  1、建立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談話制度。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與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鎮黨委其他領導成員與分管的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要實行定期或不定期談話,主要了解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的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

  2、完善廉政談話制度。對新任職的領導幹部,鎮委負責人要圍繞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潔從政方面 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任前談話。

  3、健全誡勉談話制度。發現領導幹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和群眾有反映的領導幹部,鎮黨委、紀委和組織部門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領導幹部提出的誡勉要求和該領導幹部的說明及表態,應當作書面記錄,經本人核實后,由組織部門或紀檢機關留存。

  五、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制度

  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按幹部管理權限,由鎮紀委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廉政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結果、重大事項報告、誡勉談話記錄、審計結論、信訪結論、信訪反映調查核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情況。加強管理,重視廉政檔案的運用,把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獎懲和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六、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

  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完善公推公選、公推直選和競爭上崗等辦法,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擴大幹部提名人選推薦範圍,推薦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擴大民主測評和考察談話範圍,對測評中多數群眾不認可的人選應予否決。討論決定重要幹部、應當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認真落實提拔任用幹部徵求紀檢機關意見制度。建立組織部門與紀檢機關等有關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凡本地區、本人部門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應當追究主要領導成員和分管領導成員的責任。

  七、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

  1、努力加強黨內監督。充分發揮鎮委委員的監督作用,每年選擇一兩個方面的重點工作,組織鎮委委員分小組進行專題視察督查;鎮委委員在其分工範圍內,每人聯繫五至六名鎮黨代會代表,聽取他們對鎮委工作的意見、建議。

  2、強化政府部門監督。強化行政監察職能,積極開展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強化審計監督、完善領導幹部任期審計、逐步推行績效審計,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

  3、切實加強社會監督。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批評、建議、控告、檢查等權利。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擴大群眾有序的政治參與、拓寬對施政行為的監督渠道。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提倡和鼓勵署實名舉報。建立信訪預警機制,及時掌握領導幹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建立和完善社會各界評議黨政機關作風制度。

  八、落實領導幹部廉潔承諾制

  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直屬部門(單位)、基層站所(含學校、衛生院)、村(居)委黨政領導幹部每年年初要簽訂《廉政承諾書》,鄭重承諾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廉政承諾內容要在政務村務公開欄公布,並報紀委備案,以便接受監督檢查。同時,在每年度述職述廉大會上,領導班子成員要對執行《廉政承諾書》的情況向幹部職工報告,接受評議和監督。為了確保廉潔自律承諾工作的順利進行,鎮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在抓好乾部日常管理、監督工作的同時,在全鎮範圍內聘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對幹部踐諾情況開展監督,促使各級領導幹部有諾必踐、違諾必糾,務求各項廉潔自律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對自覺履行廉政承諾,有諾必踐、嚴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對違諾的,批評教育,限期糾正存在問題,對屢糾屢犯者視情節進行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直至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九、切實加強對監督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監督工作的領導,每年年底要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本單位、本部門監督工作情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體系,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建立監督工作責任制。領導班子的正職對職責範圍內的監督工作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監督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要將履行監督職責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不履行和不正確履行監督職責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充分發揮紀委和組織部門在監督工作中作用。紀委作為實施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委抓好監督工作。黨委組織部門要將監督寓於管理之中,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經常性監督。要切實加強教育,不斷增強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意識。鼓勵創新監督機制、制度,對實踐中探索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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