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院園林綠化管理,保護環境,綠化校園,根據國家有關法令和《南昌市城市管理若干規定》、《南昌市園林綠地管理辦法》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院的園林綠地,由後勤保障處校園管理科統一規劃和管理,全體師生員工和教職工應共同維護,並自覺遵守本規定。
二、認真執行《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搞好各系科劃分地段的樹木花草管理,每年組織一次檢查評比,對維護園林綠化有成績的系科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三、愛護樹木花草,保護園林設施,嚴禁下列損壞樹木花草和園林設施的行為:
1.偷砍亂伐樹木,隨意開荒種地,偷盜苗木盆花;
2.攀摘樹枝,搖樹爬樹,剝皮挖根,樹上釘釘栓繩物,安裝吊環鞦韆;
3.損壞樹樁樹架,踩踏綠籬花壇,採摘樹枝花果;
4.院內放養牲畜、家禽和持槍打鳥,損壞樹木、樹苗、花卉和草坪;
5.在園林設施、花壇周圍、草坪上踢球及其他體育活動,隨意搬動石桌石凳;
6.在樹木和各項園林設施上任意塗寫刻畫,張貼標語通告。
四、凡違犯本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並按《樹木、花卉、園林設施賠償標準》(見附表)予以賠款;情節嚴重者,送交保衛部門處理。
五、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
樹木、花卉、園林設施賠償罰款標準價目表
項 目 | 賠 償 罰 款 標 准 價 目 |
偷砍亂伐樹木 | 以每株進價5--10倍計算 |
草皮 | 每平方米15--30元; |
花朵、花枝、樹枝 | 花朵以每朵5元計算,花枝、樹枝以每枝10--20元計算 |
綠籬 | 以每公尺100元計算 |
花卉 | 每株按市價標準3--5倍罰款 |
樹上掛繩吊物、院內持槍打鳥、草坪上從事體育活動等 | 每次處以10-20元罰款 |
放養牲畜、家禽 | 每頭處以10--50元罰款 |
損壞園林設施 | 按原成本費標準2--5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