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方面
1、無規程措施布置安排生產的。
2、安全設施不齊備,強令工人作業的。
3、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未處理,強令工人作業的。
4、特殊工種未經培訓上崗的、井下人員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
5、作業時,不按規定佩戴保險帶的。
6、可引發造成人身或非傷亡事故的其它嚴重“三違”行為。
二、採煤專業
1、採煤工作面空頂作業的。
2、進入採空區作業的。
3、支護、打眼、放炮與回柱放頂平行作業達不到規定距離的。
4、煤機、溜子等設備檢修時不停電閉鎖的。
三、掘進專業
1、 掘進迎頭空頂作業的。
四、機電專業
1、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的。
2、將保護裝置甩掉不用的。
3、強行送電的。
4、井下打開電氣設備前未檢查瓦斯的。
5、開關打木楔或用銅絲、鐵絲勾保險的。
五、運輸專業
1、爬皮帶、爬車、跳車、蹬勾頭(車梯)的。
2、電絞眼走勾時,繩道內有人,“走勾走人、走人走勾”的。
3、無措施用皮帶或溜子運送物料的。
4、超挂車的。
5、斜巷運輸不按規定使用“一坡三檔”安全設施的。
6、斜巷運輸不按規定使用保險繩、馬蹬的。
7、在斜巷中摘掛勾、裝卸料不採取安全措施的。
8、平板車與正規礦車組成一列車牽引的。
9、斜巷運輸平板車,每次松拉超過一個車以上的。
六、通防專業
1、採掘工作面風量不足強行生產的。
2、破壞通風設施的。
3、同時打開同一地點的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的。
4、瓦斯檢查員脫崗、空班漏檢、弄虛作假的。
5、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超限的地點及停風區域強行作業的。
6、人為造成局扇無計劃停風或任意停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的。
7、發現火情不及時彙報的。
8、採掘工作面干打眼的。
9、無措施擅自進入盲巷的。
七、火工品管理
1、放炮時不裝水炮泥的。
2、放明炮或糊炮的。
3、不按規定方法處理瞎炮或套殘眼的。
4、剩餘炸藥、雷管不及時交回炸藥庫的或私藏炸藥、雷管的。
5、不執行“一炮三檢”或“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
八、其它方面
1、無證駕駛、操作各種車輛(包括行車、吊車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