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區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實施方案 目前我區部分幼兒園、小學仍然存在着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現象,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為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決定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集中查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全省公安機關堅決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結合創建“平安河東”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對國家的未來,對小學生和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杜絕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嚴厲查處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行為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進行集中整治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領導小組,由甄仔文副區長任組長,區教育局局長鄭福建、交警大隊大隊長翟玉平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副局長李樹峰、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時少華、河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平、付庄街道人大主任張俊舉、盛庄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宋連瑞、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軍、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孟憲偉、羅西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孫成剛、雙月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楊繼華、湯庄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明邦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時少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李樹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三、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統一行動以區鄉道路和農村為重點,重點查處下列交通違法行為: 1、三輪車、報廢拼裝車輛、農用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行為; 2、車輛嚴重超員的行為; 3、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無證駕駛、無牌上路等嚴重交通違法的行為。 四、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6日—8月19日) 交警大隊在前階段簽署交通安全責任書的基礎上,深入學校、村莊,圍繞嚴禁使用報廢車、農用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這一主題,由區教育局和交警大隊集中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區教育局要對全區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進行一次調查摸底,排查出隱患問題,8月20日前登記造冊,對存在問題的學校和幼兒園下發交通事故隱患通知書。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爭取群眾對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20日—9月20日) 一是加強源頭管理。交警大隊和區教育局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各小學、幼兒園、社區、村莊,加大對學生家長、學校教師、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並舉,多形式、全方位地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他們的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文明意識,自覺抵制使用三輪車、農用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 二是加強路面巡查,對使用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一經發現立即暫扣其車輛,對違法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理;對報廢車輛要集中停放,強制報廢。同時要通知學生所在學校安排好小學生轉乘車輛,確保不影響正常教學。 三是加強學校和幼兒園自備及單位接送學生專車的管理。交警大隊與區教育局要加強聯繫,強化對接送學生專車的管理,對接送學生的專車要全部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達到報廢年限的堅決報廢,並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區教育局、交警大隊要分別與學校等有關單位簽定安全責任書,確保行車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載客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尤其是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車輛,一旦發生事故社會影響極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本着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搞好治理工作,區政府將不定期對此項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二)嚴格執法,熱情服務。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正確處理從嚴管理、從重處罰與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關係,規範執法,文明值勤,在路巡路查中,要依法查扣,該報廢的要依法報廢,同時要安排好中小學生轉乘的車輛,確保不影響正常教學。 (三)加強宣傳力度,狠抓措施落實。要採取各種方式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齊抓共管,促進各項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行動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確保小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