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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中小學留守兒童工作實施規範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縣中小學留守兒童工作實施規範

  為了一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省、市、縣關於留守兒童工作要求,營造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環境,切實做好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規範。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幫助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彌補留守兒童感情缺失、提高留守兒童道德素養為目標,以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以留守兒童之家建設為載體,以師生結對幫扶為形式,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管理教育,開展關愛服務,為留守兒童營造一個健康向上、快樂成長的溫馨家園和良好環境,提供良好的教育保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養新一代合格人才。

  二、工作對象

  父母雙方(一方)長期或連續3個月或全年累計外出6個月以上的全縣中小學在校兒童。

  三、中小學留守兒童工作規範要求

  (一)組織管理

  1.縣教育局德育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各中小學留守兒童工作。

  2.鄉鎮教育管理中心要有人員具體負責留守兒童工作。各學校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建立由教務處、政教處(德育處)、團委(少隊部)等部門人員參加的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政教處(德育處)負責本校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關愛幫扶、管理“留守兒童之家”等工作,留守兒童工作要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

  3.建立完善留守兒童教育的各類制度。如留守兒童教育幫扶管理制度、“留守兒童”學習制度、生活制度、留守兒童管理教師考評制度及“留守兒童之家”日常管理制度等。

  (二)隊伍建設

  1.從在職教師中抽調一批師德高尚、業務能力強的骨幹教師擔負校內留守兒童的管理、教育和關愛工作,確保“留守兒童”安全、健康成長。抽調教師的工作量記入教師個人工作總量,作為績效考核的內容。

  2.各學校要爭取留守兒童家庭所在社區、村委會、居委會、群眾組織等社會各方面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為“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及其家庭的困難提供具體幫助,形成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網絡。要動員和組織老幹部、老教師、鄉(鎮) 、村黨員等社會各界人士與“留守兒童”牽手結對,保持近距離接觸,成為孩子們的“編外家長”,對“留守兒童”進行心理疏導和親情關愛。

  (三)實施過程要求

  1.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各校要對在校的“留守兒童”進行認真的調查和登記,建立“留守兒童”專門檔案和聯繫卡。其基本內容包括: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住址、聯繫電話,家長務工單位詳細地址、聯繫電話,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職業、詳細地址、聯繫電話等。各校政教處(德育處)專門負責建檔及管理工作,並根據學生變動情況,及時補充或變更聯繫卡的有關內容。各校每年春季(3月1日前)、秋季(9月1日前)要組織開展本校留守兒童的普查統計工作,並按照相關要求將統計數據報縣教育局。

  2.建立並不斷完善留守兒童教育的“優先”制度。一要對留守兒童在學習上優先幫助和輔導。各學校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科任教師。科任教師要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訂立學習幫助計劃,明確幫助的時間、內容和方案。要積極動員班內的同學進行結對幫扶,促進學業進步。二要對留守兒童在生活上優先關心和照顧。各寄宿制學校要優先解決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兒童”寄宿和吃飯問題。各學校要積極動員各種力量共同關心留守兒童的衣食住行,全方位的關心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三要對留守兒童在活動上優先參與和指導。各地各學校要針對學生的身心發展需要,依據留守兒童的個性特徵,有針對性地開展校園活動,豐富學生的校園生活,讓他們感受活動的愉悅,培養他們的自理能力,開拓他們的視野。

  3. 建立並完善教職員工與留守兒童"一對一"幫扶機制,建立優秀學生與留守兒童結伴成長制度,動員社會熱心人士與留守兒童家庭結對幫扶。建立互助互愛的同學關係。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組織活動以及同學間“一幫一”、“手拉手”等互助交流活動,增進留守兒童與其他同學之間的理解和友誼,形成互相學習共同進步的良好氛圍。對家庭十分貧困的留守兒童,學校應納入“兩免一補”範疇,並開展愛心捐贈活動,給他們以經濟資助,切實解決他們學習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難。同時可邀請熱心公益的人士擔任校外義務輔導員,了解學生校外表現,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對走讀的學生,要組織教師定期家訪,及時反饋在校期間的情況,會同學生的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做好他們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兒童”在學習、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得到關懷和幫助。

  4.建立並完善與留守兒童父母、第二監護人和本人的溝通機制。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每周與幫扶的留守少年兒童談一次心,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樹立遠大的理想;每月指導其給父母寫一封愛心書信或通一次親情電話,增強他們與父母的情感交流;每學期向其父母通報一次學習表現和行為習慣,形成家教合力;每年陪同其過一次有意義的節日,讓他們感受濃濃的溫情與關愛。學校要充分發揮家長學校作用,定期組織面向留守兒童家長、第二監護人的家教講座,提高教育子女的方法與技巧。

  5.建立完善班主任和"代管家長"協同管理的"雙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代管家長制度,組織教職員工擔負起校內監管與教育職責。要加強代管家長的管理與指導,提高其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水平,要每月進行一次溫馨家訪,加強代管家長與家長、第二監護人的密切聯繫,提升代管家長的管理水平。要加強學校管理職能,班主任要切實掌握學生家庭背景,掌握思想表現,掌握學業成績,掌握日常行為,要與代管家長密切協同,管好思想,管好學習,管好生活,管好身體。

  6.建立健全“留守兒童”安全保障和應急機制。各校要切實抓好“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經常組織“留守兒童”學習培訓,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範常識,及時檢查“留守兒童”上學和放學路上交通安全、食宿安全、防火、防水、防毒、防盜、防騙等危及人身安全問題。要經常過問關注“留守兒童”的身體健康狀況,平時要加強防範,及時發現苗頭,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認真制定安全工作預案,建立處理“留守兒童”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留守兒童”在校期間如遇突發事件,要依法迅速採取適當的救助措施,要30分鐘內告知委託監護人,1小時內告知在外務工家長,並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任何情況下,以保證留守孩子的安全為第一要求,不得拖延推諉。要層層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7. 建立 “留守兒童之家”,廣泛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活動。各鄉鎮中心小學及以上學校均應建立校內留守兒童之家,建立“留守兒童之家”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可下設活動小組,如學科輔導組、心理諮詢組、健康衛生組、後勤保障組、文娛體育組等。各校要充分利用“留守兒童之家”在節假日、學生生日等一些特別的日子,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活動,讓留守兒童在“親人失缺、家庭失愛”的情況下能真正感受到學校大家庭的溫暖。

  (1)農村留守兒童之家應達到以下標準:

  ①活動室1間。符合安全要求,不小於30m2。門口統一懸挂規範化的“留守兒童之家”標牌,室內布置合理,環境溫馨,室內還必須懸挂以下資料:“留守兒童之家”基本情況;“留守兒童之家”工作機構示意圖;“留守兒童之家”工作計劃及行事曆;各類制度(“留守兒童之家”日常管理制度、“留守兒童”學習制度、生活制度、教師考評制度);活動宣傳欄(活動內容、活動圖片等)。

  ②設施配備。必須做到 “五個一”,即:一台電腦(接通互聯網)、一部親情電話、一台電視機(有閉路或衛星電視接收機)、一台影碟機(DVD)、一套適宜兒童活動光碟(內容分別包括為少兒喜聞樂見的樂曲、舞曲、動畫片、電視劇等)。

  ③配套設施。圖書500冊,並配置桌椅書架、文體活動器材(如籃球、象棋、跳棋、跳繩等),要能夠滿足留守兒童的文化娛樂需求。

  (2)“留守兒童之家”活動要求:

  ①日常管理原則。責任明確、安全第一、嚴格有序、關愛到位,加強力量配備,明確專管人員。

  ②開放時間。周末、節假日開放,有條件的學校也可課餘開放。

  ③工作運行。要通過家校聯繫、心理撫慰、生活關心、學習輔導、結對幫助、親情電話等方式給予留守兒童關愛。積極爭取農村基層組織、群眾團體參與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動員組織志願者隊伍與留守兒童之家實行定點、定向、定期掛鈎,協助教育管理,儘力提供服務,為農村留守兒童之家開展活動提供幫助和支持,豐富活動內容,擴展活動空間,使農村留守兒童得到更好的關愛。

  ④活動開展。要充分發揮留守兒童之家作用,針對留守兒童的身心特點,根據實際需要,幫助留守兒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積極探索和開展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教育活動,提高留守兒童的綜合素質,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道德品格培育。注意研究和把握留守兒童思想品德形成規律和特點,充分利用各種德育資源,通過開展各種主題德育活動,培育留守兒童的感恩之心、進取之心、文明之心。

  二是抓好健康文化熏陶。注重適應和滿足留守兒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開展快樂活潑、娛情益智的文化活動,通過收看電視、播放少兒影像、讀書競賽、排演節目、書法繪畫、興趣小組、網上學習等活動,對留守兒童寓教於樂、潛移默化,使留守兒童在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中情感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實、境界得到升華。

  三是開展體質體能鍛煉。注重關心和增強留守兒童的身體健康,開設防病健身衛生常識講座,組織各類體育運動小組,開展有益身心的興趣體育,使留守兒童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

  四是組織社會活動。注重引導和拓展留守兒童與社會接觸,開闊眼界、開闊視野、開闊心胸,增長見識、增長知識、增長才幹。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開展夏令營、冬令營、調查走訪、勞動體驗、關愛老人、保護環境、公益活動等各類社會實踐活動,使留守兒童廣泛吸取社會生活的豐富營養,茁壯成長。

  五是培養獨立合作能力。注重培養和增強留守兒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律的意識,提升他們善於溝通、和睦相處、團結協作的本領。通過開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困難面前我能行”等活動,培養孩子動手操作能力、獨立自理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團結合作能力。

  六是進行心理健康疏導。注重了解留守兒童產生的心理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抓好人文關懷,與留守兒童面對面、心貼心地開展工作,促進心理健康。

  8.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計劃主要包括“留守兒童”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學期工作歷、品德教育計劃、體育鍛煉計劃;要有活動記錄、社會實踐活動實施方案等,年末要有專題總結。

  9.檔案建設。主要包括:“留守兒童”花名冊;“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活動成果;“留守兒童”興趣愛好作品展示;“留守兒童”開展活動記錄及相關材料;“留守兒童”成長進步記錄;“留守兒童”與家長聯繫手冊;留守兒童工作其他檔案資料。

  10.留守兒童工作研究。要研究留守兒童成長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積極探索留守兒童工作的新規律,不斷創新留守兒童工作機制,提高留守兒童工作的規範化水平。並積極申報留守兒童工作課題。

  四、檢查考核與表彰

  1. 教育局將把學校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留守兒童之家”規範化建設納入考核範圍,在學校工作考核中佔一定比例。根據考核結果,對學校留守兒童工作突出的學校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2. 各學校也要積極研究科學考核評估辦法,建立並完善工作考評制度,定期對班級、教師進行考評,作為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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