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規範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的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環節。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和《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以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指導和規範我縣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現制定本實施規範。
一、指導思想
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育人為本,注重學生心理和諧健康,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把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心理發展任務,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理論和方法技能,培養中小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二、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標
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培養他們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充分開發他們的心理潛能,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他們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使學生學會學習和生活,正確認識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強調控情緒、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及時給予必要的危機干預,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三、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範要求
(一)組織管理
1.縣教育局德育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專業培訓,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動和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組織參加各級各類的心理健康教育評比活動。
2. 各鄉鎮、校要加強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領導和管理,健全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分工。鄉鎮教育管理中心要有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學校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負責,建立由教務處、政教處(德育處)、團委(少隊部)等部門人員參加的3~5人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政教處負責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培訓、比賽、科研等工作,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要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課程安排,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
3.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須納入學校工作計劃,給予必要的關心與支持,並定期對計劃進行評估,根據具體的實施情況對計劃進行修正,使之更貼近學校的實際以及學生的心理發展需求。
4. 學校有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建有心理輔導室,形成以班主任、思想品德課教師以及團、隊幹部為主體,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
5. 各學校要依據本規範以及《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等相關規定不斷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地實際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評價、心理輔導室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
(二)隊伍建設
1.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建立專業教師隊伍。每所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並逐步增大專職人員配比,其編製從學校總編製中統籌解決。專職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2.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通過講座或參與活動等方式指導班主任、任課教師及團隊輔導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不足的情況下,各中小學可選調經驗豐富、有一定心理學基礎、值得學生信賴的政教、團隊幹部、班主任或思想品德課教師開展心理輔導活動。
3.縣教育局將分期分批對全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進行輪訓,切實提高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水平。同時在中小學校長、班主任和其他學科教師等各類培訓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訓內容,建立分層分類的培訓體系不。各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校本培訓的主要內容。
(三)實施過程要求
1.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心理調節方法,認識心理異常現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識和技能。其重點是認識自我、學會學習、人際交往、情緒調適、升學擇業以及生活和社會適應等方面的內容。
心理健康教育應根據各校實際和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循序漸進,合理設置不同階段的具體教育內容。
小學低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認識班級、學校、日常學習生活環境和基本規則;初步感受學習知識的樂趣,重點是學習習慣的培養與訓練;培養學生禮貌友好的交往品質,樂於與老師、同學交往,在謙讓、友善的交往中感受友情;使學生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初步學會自我控制;幫助學生適應新環境、新集體和新的學習生活,樹立紀律意識、時間意識和規則意識。
小學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了解自我,認識自我;初步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激發學習興趣和探究精神,樹立自信,樂於學習;樹立集體意識,善於與同學、老師交往,培養自主參與各種活動的能力,以及開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引導學生在學習生活中感受解決困難的快樂,學會體驗情緒並表達自己的情緒;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培養學生對不同社會角色的適應;增強時間管理意識,幫助學生正確處理學習與興趣、娛樂之間的矛盾。
小學高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己的優缺點和興趣愛好,在各種活動中悅納自己;着力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能力,端正學習動機,調整學習心態,正確對待成績,體驗學習成功的樂趣;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幫助學生克服學習困難,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積極促進學生的親社會行為,逐步認識自己與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係;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初中階段學習生活做好準備。
初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加強自我認識,客觀地評價自己,認識青春期的生理特徵和心理特徵;適應中學階段的學習環境和學習要求,培養正確的學習觀念,發展學習能力,改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正確處理厭學心理,抑制衝動行為;把握升學選擇的方向,培養職業規劃意識,樹立早期職業發展目標;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着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
高中年級主要包括:幫助學生確立正確的自我意識,樹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掌握學習策略,開發學習潛能,提高學習效率,積極應對考試壓力,克服考試焦慮;正確認識自己的人際關係狀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促進人際間的積極情感反應和體驗,正確對待和異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誼和愛情的界限;幫助學生進一步提高承受失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興趣、能力、性格、特長和社會需要的基礎上,確立自己的職業志向,培養職業道德意識,進行升學就業的選擇和準備,培養擔當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2.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原則
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學生髮展為根本,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要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律,科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性與實效性,切實提高學生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水平。
--堅持發展、預防和危機干預相結合。要立足教育和發展,培養學生積極心理品質,挖掘他們的心理潛能,注重預防和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在應急和突發事件中及時進行危機干預。
--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和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全體教師都要樹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識,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和需要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輔導。
--堅持教師的主導性與學生的主體性相結合。要在教師的教育指導下,充分發揮和調動學生的主體性,引導學生積極主動關注自身心理健康,培養學生自主自助維護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
3.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途徑和方法
(1)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始終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全體教師都應自覺地在各學科教學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規律,將適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內容有機滲透到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注重發揮教師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係。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與班主任工作、班團隊活動、校園文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有機結合,充分利用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2)開展心理健康專題教育。專題教育可利用地方課程或學校課程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學校要根據計劃開設心理輔導課,統一安排課時。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每班每學期開設心理輔導課不少於8節,初中和小學每班每學期不少於5節。為保證活動時間,中小學心理輔導課可通過選修課、班會課或專題講座等多種途徑予以解決落實。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包括團體輔導、心理訓練、問題辨析、情境設計、角色扮演、遊戲輔導、心理情景劇等。
心理健康教育要防止學科化的傾向,避免將其作為心理學知識的普及和心理學理論的教育,要注重引導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最大程度地預防學生髮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學校心理輔導課要建立定期跟進的研討機制,有開課記錄,並有對心理輔導課的效果評價以及改進措施,以全面提高心理輔導課的質量。
(3)建立心理輔導室。心理輔導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個別輔導和團體輔導,指導幫助學生解決在學習、生活和成長中出現的問題,排解心理困擾的專門場所,是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陣地。在心理輔導過程中,教師要樹立危機干預意識,對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並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心理輔導是一項科學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應遵循心理發展和教育規律,向學生提供發展性心理輔導和幫助。
鄉鎮中心小學校及以上學校均要配備專用的心理輔導室,配置電話、電腦、桌椅、文件櫃、圖書資料等基礎設施,有條件學校的可配備心理測量工具,心理輔導室內部環境良好。心理輔導室必須配備1名負責人,配備至少2名心理輔導教師。學校心理輔導室須定期開放,有專人值班,每周開放接待時間不少於5小時,學生可以通過預約、上門或來信等方式與心理輔導教師聯繫,對心理信箱中的學生或家長來信,心理健康教師要做到來信必回。開展心理輔導必須遵守職業倫理規範,在學生知情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嚴格遵循保密原則,保護學生隱私,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可能損害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醫學化的傾向。學校心理輔導室要有個別或團體心理輔導情況記載和輔導內容記錄,一案一表並有年度台帳,定期總結經驗,評價輔導效果、交流輔導心得。
(4)密切聯繫家長共同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長的特點、規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強親子溝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質的養成,以積極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孩子。同時,學校要為家長提供促進孩子發展的指導意見,協助他們共同解決孩子在發展過程中的心理行為問題。
(5)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資源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要加強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共文化機構、街道社區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等的聯繫和合作,組織開展各種有益於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拓寬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徑。
4.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的使用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材料必須是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審定的。各種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材料的編寫、審查和選用要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統一要求進行。各學校不得私自、違規使用未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審定的心理健康教材。
5.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各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本校教育教學研究規劃,建立本校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製度,大力支持學校管理人員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研究,在實踐中豐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理論,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學化水平。同時積极參加相關課題申報和優秀成果評選。
(四)教育效果
經過循序漸進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全校師生積极參与相關活動,心理健康意識和水平有所提高,形成心理互助的良好風氣,全校師生對校園生活的滿意度高。
(五)宣傳工作與經費保障
1. 學校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包括心理健康宣傳日(周、月)、專題講座、新生適應性教育等,並通過宣傳窗、黑板報、學校廣播、專欄刊物、校園網站等載體向全校師生宣傳心理健康教育,同時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向學生家長宣傳心理健康知識。
2. 學校要有心理健康教育經費,並列入學校的經費預算,用於心理輔導室硬件建設、諮詢員培養、諮詢室開展日常工作所需。同時保證對心理健康教育基礎設施(諸如桌椅、電腦、圖書資料、心理測試軟件等)的投入與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的安排做到逐年遞增。
(六)檔案建設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檔案由政教處(德育處)負責建立。主要包括:一是文件;二是管理制度;三是心理健康教育實施過程性材料,包括工作計劃、總結,會議記錄,心理健康專題教育材料、心理輔導室材料、利用校外資源和家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等;四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檔案;五是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六是工作業績材料。
四、檢查考核與表彰
1. 教育局將把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輔導室的標準化建設納入考核範圍,在學校工作考核中佔一定比例。根據考核結果,教育局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突出的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2.逐步推行會寧縣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優秀教師評選機制。開展論文大賽、心理輔導課競賽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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